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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故事——我最終還是娶了一個我媽給我介紹的女人。

分享一個別人的故事

我最終還是娶了一個我媽給我介紹的女人。

她身高160,體重140斤。倆大臉蛋子總是隱隱的泛著紅光,笑容就像早些時候的貧農一樣敦厚。她不太會說普通話,只會說她老家那兒鄉音極重的方言。無論春夏秋冬永遠愛穿一條寬鬆的黑色長褲。跟我結婚之前她從來沒穿過高跟鞋和裙子,也不知道粉底是什麼東西,洗完臉最多往臉上擦點兒蛇油膏。

她是個樸實直率的女人,沒念過什麼書,卻也知道敢愛敢恨。只要我不在外面亂搞,她就會一輩子老老實實的給我做飯洗衣生孩子。但是如果我幹了什麼壞事,吵架時她也能順暢的罵出我去你媽逼。

不過,洞房花燭夜時我知道了26歲的她還是個處女。這點倒讓我挺滿意。昨天我媽跟我說她面相旺夫,是個過日子的女人,讓我一定好好珍惜。我說我知道。然後笑了笑。

我已經再也不想忤逆我媽的任何一句話了。

小時候啊,家門口路過一個算命的老先生,他看了看我的面相,然後告訴我媽,這孩子以後是個武將。要麼揭竿而起,要麼惡貫滿盈。

他算的不準。

如今我在一個閉塞緩慢的小縣城裡安安穩穩的生活著,住在一棟我爸媽用攢了一輩子的錢給我買的80平的樓房裡,每天騎著腳踏車規規矩矩的上班,月底拿2800塊的工資。交給我的胖媳婦2000,剩下的800我自己買煙抽或者偶爾請同事們吃飯。

很多個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的胖媳婦打著呼嚕睡的很香,我就會給她掖好被角。然後起來去陽台上抽根煙,夜色靜謐,遠處有零星的霓虹閃爍。我都會想起我那個好看的前女友。不知道此時她睡在誰的床上,身邊的男人對她怎麼樣。

其實我的前28年,也挺浪的。

上國小的時候,我家裡窮,我個兒也矮,我們班裡有個家裡賣橘子的小男孩兒,仗著自己有倆臭錢兒,看不起我,我心裡一直討厭他,但也沒說什麼。可是有一次他故意推倒了我,那一刻,我心裡沉睡著的小獸被喚醒了。我紅著眼睛瘋了一樣向他衝過去,他被嚇到了,然後我給了他狠狠的一頓胖揍。

從那天以後,我知道了武力的重要性。之後的20多年,我靠著拳頭征服了無數我看不順眼的小兔崽子。

剛上國中不到一個月,我就統領了學校里的「黑幫勢力」,整天帶著我那幫小兄弟們耀武揚威。初二的時候,班裡轉來一個城裡的小姑娘,長的賊好看。我看見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情竇初開了。當時雖然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歡她,但是他們都太慫,絲毫對我構不成威脅。

其實我長的挺有男子氣概的,劍眉星目,加上我從國小就一直喜歡鍛煉,所以體格勻稱,穿什麼衣服都好看。我對那小姑娘獻殷勤獻了兩個禮拜后,她就被我拿下了。

在一個月明星稀的晚上,我帶著她一起逃了晚自習去操場上散步,那晚我第一次拉了她的手。她的手綿綿的,特別溫暖,特別小,柔弱無骨,讓人忍不住憐愛。

可是還沒來得及繼續深入探究探究那小姑娘,我就出事了。

隔壁國中的一個男生打了我的一個小弟。

那天早上我帶了兩個兄弟埋伏在那個男生的家門口。我拿著一個麻袋,打算等那個男生出來以後用麻袋套住他的頭,然後讓兄弟們用亂棍打他。結果那天那小兔崽子跟他媽一起出門。他看到了我們手裡的麻袋和木棍,就開始喊人,我讓我兄弟往樓下跑,我自己往樓上跑,到六樓的時候我看見他們家的人快追上來了。

我想,我一定得跑出去。

然後我一腳踩斷了不知道誰家放在樓梯間的拖把,拿著拖把棍一路亂揮沖了下去,也不管有沒有砸到誰,就那樣不管不顧的跑了下去。最終我跑出來了,我那笨兄弟反倒被他們逮住了。他對那家人供出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他們一大家子人來到我家。

那天我和我爸媽正好不在。家裡只有10歲的我妹妹和8歲的我弟弟。聽我妹說,那天家裡的院門沒關,他們一大群人就那麼浩浩蕩蕩的走了進來,男女老少都有。其中為首的男人手裡還拎著一塊兒磚。

他問我妹,楊大成呢?

我妹說,出去了。

他問,什麼時候回來?

我妹說,不知道。

然後他們一大群人就站在我家院子里等我。

後來我回來了。我還沒進門的時候,我妹在家門口攔住我,告訴我有人要來打我,讓我出去躲躲。我說,沒事,別怕。

我的傻妹妹啊,我惹的事兒,我要是躲了讓你一小丫頭頂著,我還有臉給你當哥嗎?

那天的我,任由他們辱罵和拳打腳踢。有個老太婆甚至拿繩子勒我的脖子。有個男人舉起磚頭要砸我的頭,我妹歇斯底里的哭喊著「不要」,聲音很大,那個男人的磚頭沒有落下來,那一瞬間,我看著我妹,覺得心疼。

後來我爸回來了,我爸一直不太有出息,膽小怕事。那群人說要帶我去派出所,我爸大概也是對我絕望了,他揮揮手讓他們帶我走。再後來我媽回來了,她死死的護住我,說她絕不允許有人欺負她的兒子。

那天下午,我媽和那群人唇槍舌戰了好久好久,雙方的唾沫星子滿天飛濺,那件事後來怎麼解決的我記不清了,我只記得我媽一直把我護在身後。我仰起頭看了看天,殘陽如血。

那群人最終沒能帶我去派出所,不過他們走的時候說,楊大成你以後最好當心點兒。

我跟兄弟們每人買了一把長砍刀,打算要那小子的狗命。

結果還沒來得及動手,我媽就在我的枕頭下面發現了那把砍刀。

那把刀被我媽埋在了外面的地里。

我不知道,埋那把刀的時候,她心裡有多害怕這個兒子以後會殺人放火會鋃鐺入獄。

然後我媽立刻四處求人,給他們塞厚厚的紅包。給我轉了學。轉到我們那兒口碑還不錯的二中。

大概,我媽是想讓那群好學生影響我,起碼把我影響成一個不打架的學生吧。

可是轉到二中以後,念了不到半年,我就因為聚眾鬥毆被學校開除了。

我媽什麼都沒說,因為她不敢說什麼,我脾氣暴躁,她要是敢罵我,我一定會讓這個家裡不得安生。她繼續到處托關係花錢,給我轉學,這次轉到了一所鄉下的國中。我在那兒又讀了一年。住校。

從那一年開始,我慢慢的知道了花錢的滋味有多爽。

後來中考我沒考上,差的分很多,就算花錢也上不了,最後我以前的兄弟幫我聯繫了一個體育生的名額,我爸媽很高興,終於能給我買到一個上高中的名額。

然後,高中三年,我就一直做了體育生。

當時我們學校旁邊有座很高的山,每天早上,我們那群體育生兄弟們都要快速上山兩趟,然後環城跑兩圈。我們每天下午都不上課,去操場一遍一遍的練習短跑,長跑,體操,以及各種力量訓練。

現在想想,那段日子,是我青春里最有價值的了,那是我生命里朝陽初升的日子。

那時我幾乎統領了我們學校的所有體育生,大家都叫我成哥。那個時候的我,請兄弟們吃飯一定得去當地最好的飯館,抽煙也起碼得抽黑蘭州。

其實我爸媽都是農民,幾乎每一分錢都得靠著兩雙手從土裡刨,但是我不懂事。我可是成哥,我得要面子。我怎麼能在小弟們面前露窮呢。

我喜歡半夜跟兄弟們翻牆出去擼串喝酒,喜歡打撞球和調戲小姑娘,喜歡在半夜裡帶著兄弟跟那個小縣城裡的小混混們火拚。喜歡聽大家畢恭畢敬的叫我成哥。喜歡跟我媽說我上周拿走的2000塊錢又被偷了。

當時我弟弟上初二,我弟弟是個特別乖的男生,有一次他們班裡有個男生看我弟弟老實就欺負他,被我無意中知道了。

那天下午我帶了二三十個壯漢,把欺負我弟弟的那個男生堵在了一個巷子里。其實我沒怎麼傷他,我們一圈人圍著他,每個人手裡拎把刀,不過我們沒砍他,拿刀是為了嚇唬他,我們只是用拳頭收拾了他。

我們連著堵了那個男孩三天。他就輟學了,聽說他打死都不來學校了。

我弟弟說,自從那事兒發生以後,他們全校的男生見了他都是笑容滿面禮讓三分。

我雖然嘴裡沒說什麼,但是心裡挺得意的。

後來到了聯考,我沒考上。我媽想讓我復讀,我打死都不復讀。我跟她沒日沒夜的吵,用最難聽的話罵她。後來戰爭愈演愈烈,在一個沒有月亮的夜晚,我爸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我舉起拳頭準備打他,但最終我還是放下了拳頭。跑了出去,離家出走了一個多月。我媽和我妹千方百計的找我,一直沒找到。

其實那一個多月,我在我一「朋友」家的小煤窯里打工,每天吃東家吃剩的菜,每天從早到晚干最苦的活兒,最後還被剋扣了工資。這些事兒我從來沒跟家裡提過,我覺得自己是英雄。英雄選擇的路,再苦再難,也得咬著牙不後悔的走完。

就在我媽快要放棄讓我復讀的念頭,準備等我回來就讓我去社會上打工的時候,我聯繫到一個三流警察學院的入學名額,只要交錢就能上,聽說畢業了以後拿到警官證,就能當警察。我媽自然很高興啊,滿心歡快的拿了錢就把我送進了那個警察學院。

我在那個學院里念了一年時間。我學會了去健身房,學會了請兄弟們去KTV里通宵,學會了泡妞。學會了吃很多高檔的菜。唯獨沒學會,珍惜父母的血汗錢。

那一年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

後來我妹告訴我說,那時家裡為了供的住我,已經賣了好幾頭正值壯年的奶牛。每次我一開口要錢,我媽心裡就咯噔咯噔的害怕。因為我的口一張,通常都是幾千。那幾千塊錢,我爸我媽要在地里彎腰彎多少次,要送掉多少斤牛奶才能掙得來,我從來都不考慮。我只是快活的享受我的青春。

我妹還說,那時我媽為了能多掙點兒錢,只要有人訂牛奶,我媽就給送。不管是六樓還是七樓,也不管奶戶家有多遠,她每天早上四點就起來,騎著腳踏車,挨家挨戶的給奶戶們送牛奶。很多時候,我媽好不容易爬到六樓,把牛奶剛遞給他們,還沒來得及轉身,他們就迅速的,「啪」一聲關上了門。很多個冬夜裡,寒風刺骨,我媽騎著腳踏車送牛奶,都差點兒被喝醉酒的大車司機給撞了。在那個警察學院念了一年以後,我不想念了。因為我發現原來班裡的學生都是有後門的,他們一畢業就穩穩的有好工作等著,而我自己一畢業什麼都沒有。

然後,我爸媽只好決定送我去當兵。

我們那兒當兵也不是隨便就能當的。我爸媽再一次找了很多人,送了很多禮,花了很多錢,費了很大的周折,才終於把我送上了去新疆當兵的火車。走的那天是我爸和我妹妹送的我,因為我媽得去送牛奶。那天我爸和我妹都哭了。

在新疆當兵一年多以後,我又不想當了,那兒太苦了,冬天雪下得半人厚,還得干很苦的活,晚上還得站崗。我得了重感冒。我打電話回去的時候,我媽一聽我感冒著的嗓子,心疼的受不了,然後就又一次找人,送錢,想讓上面把我調到一個好點兒的地方當兵。那一次總共花了兩萬,加上無數次的送禮請吃飯,才把我從新疆調到了青島。

到了青島以後,我被分配進了一個干休所。我媽終於放下了心,以為這下我終於可以安心舒服的當兵了。我的確心滿意足了兩年,可是後來我又不想在那兒待了,因為干休所里工資不高,除去吃穿用度,每個月只有2000,而我交了個大學生女朋友。

她是個好看的姑娘。而且很會穿衣打扮,一點兒都不俗氣。她如瀑的長發披在肩頭,就像春天剛發芽的柳樹一樣美麗。她的皮膚很光滑,胸脯白皙柔軟,在床上的時候,我最愛一遍一遍的撫摸她的身體,她身上淡淡的的體香和那嬌弱嫵媚的呻吟總是能輕易就讓我全身血脈噴張。

那時候我想給我的女朋友最好的,我每個月掙2000,我會給她打過去1000,剩下的1000還債和給自己買衣服。當然,從小到大,我屁股上的爛賬就沒理清過。而且她是大學生,我不想讓她同學看到她男朋友穿衣沒有品味,於是我也給自己買高檔的衣服和鞋。每逢節日的時候,我也都會給她買很貴重的禮物,有時候自己手頭緊,我就給家裡打電話,用各種借口委婉的暗示讓他們給我打錢。他們心疼我,每次我要是要2000,他們起碼會打過來3000。

我欠的債越來越多。

那時我想掙很多很多錢,我覺得我欠那麼多債都是因為我待在這個小小的干休所里掙的太少,這太特么委屈我了。我不該是一輩子窩在這兒的人。

所以後來,儘管我媽歇斯底里的生氣和哭喊,甚至以命要挾,我也還是擅自從部隊里出來了。我給自己辦理了複員。我沒理我媽,我想,燕雀安知鴻鵠之志。走進社會的那一刻,我的心裡充滿了神聖感和驕傲感,我終於脫離我媽的束縛了。我終於能一展自己的本領了。我覺得我一定前途不可限量。

但是,摸爬滾打了兩年。我還在自己租的地下室里每天吃泡麵。我已經瘦的皮包骨頭了。不過,不管多難,我都堅持每個月給我女朋友打過去一千塊錢。只是那時候我跟家裡徹底決裂了,所以節日的時候也沒臉再跟我爸媽要錢給她買禮物了。

28歲那年,我用命去疼的那個姑娘,還是離開了我。

我不怨她,我知道,兩個人有多少緣分,走多少路。

其實她是個好姑娘。我知道她喜歡會彈吉他會唱歌的男孩子,她愛畫畫愛看書,可是我五音不全,不會唱她愛聽的董小姐。我從小到大沒聽過一節語文課,我不愛看什麼魯迅史鐵生,我只愛在健身房裡揮汗如雨。而且我的銀行卡上一分錢都沒有。

我們談了三年異地戀,到最後的時候,我們已經沒有任何共同語言了。每周一次的例行電話,不用開口我們就知道對方會說什麼。因為來來去去無非就是,吃飯了么這兩天課多麼給家裡打電話了么那行我去洗衣服了。唯一能讓我們微信上的聊天內容超過十分鐘的,就是幻想一下下次見面的乾柴烈火。可是,乾柴烈火這種事兒,偶爾提提就行,總說也就沒意思了。

她是個明事理的姑娘。分手的時候,她說,

我特別感謝老天爺,給了我這麼好的初戀。我知道你對我好,我知道你愛我。你就像一碗養胃的白米飯。我從剛開始學會吃飯,老天爺就給了我你這碗米飯,我吃了三年的米飯,所以這三年我長的很健康。沒有生過什麼亂七八糟的病。可是,我一想到之後的幾十年,我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吃這碗同樣的白米飯,我就覺得人生特別絕望。我想,如果現在不走,那麼等到要嫁給你的

最後一刻,我也一定會逃婚的。我知道,這一次離開你,我就再也回不了頭,外面的世界可能兇險萬分,可能會有男人騙我,可能我會遍體鱗傷,但是,我還是想去經歷一番。我不想吃白米飯了,我想吃點兒別的。哪怕會拉肚子,我也想試試。對不起。我真的要走了。

看完這段話的時候,我的心裡充滿了絕望。我知道,我要永遠失去她了。

其實我挺感謝她的,沒有到最後一刻再逃婚。那樣的話,我和我的父母就會顏面盡失。

而且我知道,她已經26了,可是我還是什麼都沒有,即使她再愛我,她也不能跟著我。跟著我,她怕自己沒有未來。

她是個好姑娘。沒經歷過壞男人,我希望她吃點兒火鍋和烤串以後,最終能遇到一碗有趣的白米飯。這碗白米飯會讓自己變成蛋炒飯,也能讓自己隨時變成很多口味的蓋飯。希望這碗米飯千萬不要像我一樣,都沒為她的後半生存點兒米。

她離開以後,我就回家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多遠,家門永遠為我敞開著。

我回家的那天特別冷,零下十幾度,寒風呼嘯肆虐,我看到我媽坐在路邊賣牛奶。行人匆匆,每

個人都加緊腳步往溫暖的地方趕,只有她一個人無比堅定的坐在小板凳上,裹著那件穿了很多年的軍大衣,頭上頂著一塊舊頭巾,等著有人來買牛奶。

那一刻,我在公車裡淚如雨下。

這些年,我媽為了給我轉學,為了讓我當兵,為了讓我能念成書,別走歪門邪道,為了供養我的大手大腳,她到底看了多少臉色,到底吃了多少苦。而我出來掙錢五六年了。竟然一分錢都沒給過他們。反而在一次一次的,跟他們老兩口要錢。有我這樣的兒子。她難道不覺得心冷嗎。

回家以後,我拔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刺。接受了我媽給我安排的一切。我對媳婦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她要心地善良,孝順我媽。

我想起來有一回,我那時候還在新疆當兵,我在微信上跟我妹說了一句,不管我走到哪兒,咱媽都是我這一生最惦記的人。

後來我妹告訴我,她把這句話告訴了我媽。很多年沒有流過眼淚的我媽,那一刻當著我妹的面就笑著流淚了。

大概,有我的這句話,她就覺得自己不管做什麼都值了。

我妹告訴我,當初在寒風裡騎腳踏車送牛奶送了幾年以後,我媽的腿受了寒,就再也沒好過。她的腿彎不了了,蹲不下去。可是,每年的農活,還是得一點兒不落的干。蹲不了,她就總是撅著屁股幹活。掙到的錢,還得存著以備我隨時的獅子大開口。上了年紀之後,心腦血管病也出來了,醫生說得吃三七,可是媽媽也捨不得給自己買。

我妹還說,我在外面當兵的這些年,每年的除夕夜,我媽都悶悶不樂,她總是會說一句,我的大兒子最可憐了,一個人在外面,不知道今晚他有沒有吃到好飯,他有沒有覺得孤單。

行了,不跟你們嘮了,我的胖媳婦做好我最愛吃的紅燒肉嘍,明天我表哥結婚,我的傻老婆啊,就知道給我買衣服,從來都捨不得給自己買衣服。一會兒我一定要帶著她去給她買兩身好看點兒的衣服。最重要的是,進城還得給媽媽帶一些三七回來。聽醫生說,上了年紀的父母,都會有心腦血管的問題,或多或少

其實這樣的日子,也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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