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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燈」路口,人車能否多些禮讓

文/ 圖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記者彭芳 趙宇清 朱晶晶 張雨欣

在首府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95萬餘輛的今天,有限的道路資源使人車矛盾突出。

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副主任王俊介紹,目前首府共527個路口安裝有車行信號燈及人行信號燈,基本覆蓋全市各主次幹道。在首府中心城區道路上,人車矛盾突出的路段基本集中在商圈、娛樂網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地,其中,新民路逸夫國小門前路段(位於學校門前)、新華路建設西路交會路口(位於小西門批發市場)、錢塘江路新奇廣場門前(位於商貿城附近)、長江路五一路路口(伊犁酒店門前)等人車矛盾比較突出。

而在青年路好家鄉超市東側、西側有兩處只設斑馬線的道路,由於兩處路段一處位於公車站點(五星路站)、一處位於八一中學巷口,且由於兩處過街斑馬線距離道路兩頭路口較近,不適宜安裝信號燈,但人流量較大,因此,交警部門只能在此處施划斑馬線。由於沒有交通信號燈指示,人、車互不相讓現象突出。

記者在此處蹲點時發現,此處有一段長約20米的斑馬線,沒有信號燈。在記者觀察的半小時中,行人不斷。經過的380多輛車中,39輛車在斑馬線處減速,7輛車停車讓行,這些讓行車輛中,BRT車輛和私家車占多數。

12:53,一名推著嬰兒車的母親站在路中央的欄杆處,準備穿行馬路,過往的21輛車有6輛車減速,無車輛停車讓行,等車流經過後,這名母親推著嬰兒車經過。

13:05,一名拄著拐杖的老人在斑馬線上邁了兩步后,等待車輛經過再過馬路,一輛私家車與他「擦身」而過,硬把他逼退回了兩步。

在記者準備離開時,4名行人正要穿過馬路,大家向左看時,見車輛距離較遠準備穿行,此時一輛紅色計程車瞬間加速、連打6聲喇叭,將邁出三四步的行人硬生生逼退回了路邊。

在青年路好家鄉西側,有一處斑馬線,沒有人行紅綠燈,穿過馬路可通往八一中學大門的巷道或到好家鄉。

13:40,記者首先站在原青年路農貿市場門口路邊查看,斑馬線上已有2人走到路中,1名男子還在斑馬線上行走,但路過的3輛車沒有減速,而是保持原速通過。男子只得站在斑馬線上等待車輛過完才敢移動腳步通過。

13:58,一名10歲左右的女孩在路中隔離帶防撞柱處,想快速跑向原青年路農貿市場路邊,看到從北門方向過來的車流沒減速,她又掉頭跑迴路中護欄缺口處,直到車流過完了,她才快速通過斑馬線來到路邊。

14:10-14:16,從五星路方向駛向北門方向的車輛通過斑馬線時,九成車輛沒有減速通過,部分車輛還跟著前面的車流打著喇叭加速通過,以防止自己車輛通過時行人通過。只有斑馬線上人流太密時,過往車輛才不得不在斑馬線前暫停或暫停在斑馬線上等行人通過。

13:36,一男子從東大梁西街過斑馬線往東後街方向走,只見他左看一眼、右看一眼,一下衝過了馬路,只看得人心驚肉跳。

13:40,一位步履蹣跚的老人過馬路時,被三個方向不讓行的車流堵在了路中間,大約10秒后,老人才緩慢穿過了馬路。

市民劉子涵每天上下班都要穿過此路口,「每次走這三個斑馬線都覺得是個考驗,過馬路靠技術,眼急腳快才行。」劉子涵說,現在她已經掌握了過此路段斑馬線的方法,先看左,再看右,馬路要一半一半過。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慢行的,將處以20元-200元罰款,記2分。也就是說車輛經過有斑馬線的路口時,無論有沒有行人過街,都需要減速慢行;而由於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避讓的將處以20元-200元罰款,記2分;對於機動車行經沒有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不避讓的將處以100元罰款,記2分。

沙依巴克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王勇說,如果在道路上發生人車事故,若發生在有信號燈的路口,誰違反信號燈(如車輛無違法行為)誰將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如果在無信號燈的路段遇到行人過街,車輛若沒有避讓引發事故,車輛駕駛人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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