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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錫文:我國農村改革歷程

陳錫文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

大家都知道農村改革從1978年開始,鄧小平同志曾講「的改革開放是從農村開始的」。39年來,的農村改革不斷的推進,取得了很明顯的成就,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在的改革中儘管農業在GDP中佔得比重在逐漸下降,但是它在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從來不會改變。黨中央一直強調,做好三農工作,解決好三農問題是我們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那麼39年來農村改革到底幹了什麼?當前還面臨著什麼問題?到全面小康的時候,我們能做得怎麼樣?到本世紀中葉,我們又能做得怎麼樣?這是大家都高度關注的事情。

39年來農村改革的發展變化成就是巨大的,成就是世界矚目。但是當前面臨的問題,三農工作中發展存在的問題也是非常突出的。兩組數據可大概能說明這個問題:一是糧食產量方面:在改革開放前,1978年糧食產量只有6095億斤,去年我們的糧食產量達到了12325億斤,38年的時間使糧食產量翻了一番。使人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改革開放初期糧食人均擁有量六百多斤糧食,現在我們人均已經擁有糧食九百斤,高於世界平均水平的。二是農民收入方面:縱向比較,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4元到2016年的12363元,38年期間農民人均純收入扣除物價指數,年均增長7.2%,比城鎮居民的增幅高0.1個百分點。橫向比較,1978年城鎮居民的人均純收入是343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34,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是1:2.57。2016年城鎮居民人均純收入是33616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2363元,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是1:2.72。可以看出,雖然農村改革取得了矚目成就,但是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仍有所擴大。當然,從2010年到2016年連續6年,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在不斷的縮小,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速度略低於農民。因此,當前農村工作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要千方百計的保持住這個發展勢頭,不能讓城鄉居民發展速度縮小的勢頭髮生逆轉。過去的38年我們到底做了些什麼事兒呢?我想細數起來非常不容易,我自己就給他概括了一下,實際上在不同階段我們都做了必須做、應該做的事情:

第一件大事:確定了黨正確處理和農民關係的基本準則

廣大農民的支持和擁護為我們黨取得全國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因此黨對農民是十分感恩的。感恩體現在什麼地方呢?農民世代的願望就是希望有塊自己的地,我們進行了全國性的土地改革,徹底的剷除了封建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讓農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從這一點來講,農民對黨也是感恩的。

建國后,我們選擇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使國家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而不是成為帝國主義列強的附庸。但是要真正實現獨立自主,就必須建立起自己的工業體系,使國家儘快的實現工業化。而加快推進國家的工業化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工業化積累的資金從哪裡來?那時候的工業非常弱小,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註定了的農民要為最初工業化做出貢獻,這就是當時這個歷史條件下沒有別的辦法的一種選擇。邏輯就是通過一系列的變革,包括農村的統購統銷、包括一化三改等,使資源能夠儘可能的集中在政府手裡,而運用這些資源,創造的財富的剩餘滿足了人們的必要消費,都把它要轉成政府用於工業化的資金。

到了改革開放,我們對歷史、對自己的過去的一些政策作為進行了深刻的反思。進行了認真的總結所提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在經濟上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這麼兩句話,我們現在叫做「保障農民的經濟利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確立了黨處理同農民關係的基本原則。在過去的三十八年實踐中,包括中央關於農業農村的5次全會、20個中央一號文件以及十二個中共中央名義發出的性質地位規格等同一號文件的文件,總體上都獲得農民的支持和擁護,關在就在於他貫徹了這兩句話。

第二件大事:確立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從安徽鳳陽小崗村的大包干,到後來在全國推行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到80年代中期就逐漸概括形成這個概念,就是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在1991年年底召開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經過反覆研究,最後提出基本經營制度這個概念: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1992年修憲的時候,把這句話列進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這個制度,成為了法定的。

「三權分置」最開始有突破在理論上,允許家庭承包經營,就是把承包經營權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兩權分離」並不破壞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這個理論後來被大家接受,1984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到土地承包期延長到15年,提出鼓勵耕地向種田能手集中。後來在很多發達地區,隨著鄉鎮企業發展,隨著民工潮出現,勞動力出去了,所以土地就有流轉。所以八十年代中後期,在那些發達地區就已經有了這三句話:「清晰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經營權現在又提出三權分置,很重要的就是必須從法理上講清楚這三者的關係及權能。明確土地承包權為用益物權之後,為讓農民放心,我們現在在做三件事情:一是對土地進行確權頒證,預計到明年年底可以完成;二是在2008年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來的「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長久不變」這件事情要怎麼來確定法律表達;三是正在落實「三權分置」。

土地流轉面積到去年大概是4.7億畝,按承包合同來算佔全部承包面積的35.1%,參與流轉農戶大概7100萬戶。「三權分置」提出來之後進程是不是可以加快?這裡頭有很多條件,加快就包括農民的轉移、新型城鎮化推進等。現在我們面臨的繼續要去解決的問題就是從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的「經營權」是物權還是債權?這是在制定政策和法律過程中的一個大的難題,希望大家進一步去研究。

第三件大事:明確了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

從國家發展角度來看,二元經濟結構在一定時期難以避免的,每個國家從農業國走向工業國的過程當中都有一個二元結構的時期。我們當初為了加快推進工業化,用計劃經濟的手段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這種狀態固化,我們叫城鄉二元分割的體制。隨著經濟的發展,這個問題逐漸突出。黨的十六大報告中首次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這一概念,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其背後含義有三點:一是要解決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均等化的問題。在全面小康建設的這二十年中,我們要做到城鄉統籌發展、形成城鄉發展的一體化。破題之作就是農村稅費改革,然後在政府提供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最低生活保障、養老社會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務水平在逐步接近。「以公共財政開支的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的陽光雨露必須普照農村、普照到每一個農民頭上」;二是城鄉結合,農民要進城。從開始把農民工稱作盲流,慢慢到民工潮,到現在我們要想辦法讓有意願有能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讓他舉家進城落戶,這個過程雖然很難,但畢竟在向前推進;三是雙輪驅動、并行不悖的推行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不是把城市和鄉村搞的一樣,城鄉之間的功能是不一樣的。城市是集中資金、集中人才、集中創造力、帶動其他地方的增長極。農村主要提供農產品、提供生態產品。對於的人口城鎮化問題,我們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我們的城鎮化率即使達到70%,農村還是有4.5億人在那裡生產或生活。因此正是從這個角度,我們提出一手要推進新型城鎮化,一手要加快農村的建設。必須走出一條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并行不悖、雙輪驅動這樣一種戰略。

第四件大事:補短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整個國家的經濟社會都在向前發展,農村當然也在不斷的向前發展,現在我們面臨的階段是,十三五時期全面建成小康這個階段性目標的攻堅期。總書記講了這麼三句話:「農業在四化同步中還是短腿,農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還是短板,而農村中的貧困人口還是短板中的短板。總書記講的這條短腿怎麼補?那就要找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有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土地流轉集中的規模經營固然重要,但是通過拓寬和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領域和空間,以及創新他的方式,可能是一種以擴大服務規模來彌補土地規模不足的一種重要的方式

總書記提出來,短板中的短板就是貧困人口。我們的扶貧取得了很大的進展,2016年的貧困人口還有4335萬,比2015年減少了1240萬。但這裡面也涉及幾個基本問題:一是扶貧標準和納入低保的標準,兩個標準需要接軌。去年我們的農村低保線已經高於農村貧困線,這意味著所有的貧困即使不扶都納入低保也可解決,但顯然國家不是這種要求,農民也不是這種願望。二是不能盲目追求速度,避免數字扶貧。三是扶貧標準尚待深入研究。世界銀行專家認為的扶貧標準在世界是高水平的,同時有很多按世界銀行的方法應該算進來的比如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養老、低保,還有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這都在扶貧標準之外。當然這麼說能不能服人、是不是科學,還可以進一步研究。

今年是改革開放第39年,大體上我們在制度上、在認識上以及我們在對未來的承諾上,我個人感覺我們做了這麼幾件大事:一是端正了認識,這樣才有後來的一切變化。二是確定了基本的經營制度,保證能夠在這個基礎上能不斷的發展。這裡還需要大家進一步深入去認識的就是,農業以家庭經營為基礎是不是這個產業本身的基本要求?城鄉統籌發展是不是我們要追求的目標?所以我想這些都要從大的角度去看。最後就是在我們十三五期間,一定要想辦法把這個短板補上去,到了那個時候我們才能夠堂堂正正的跟國人跟全世界說我們已經實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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