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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買房需謹慎,小心這些購房陷阱!

說起深不可測的樓市,各樓盤為了提高利潤,營銷手段可謂是層出不窮。面對花樣百出的宣傳廣告、不明覺厲的專業術語、隨意承諾的相關配套,讓購房者,往往在不明所以的情況就掉入了置業陷阱。

小編就目前常見的幾種購房陷阱進行解讀,以期能給購房者一定的幫助。

一、「低首付」陷阱
為了吸引更多購房者,現在不少樓盤都推出了「低首付」的概念。主要的內容是在購房者資金緊張的時候,開發商可以無息的墊付部分首付款,然後辦理按揭手續,買賣雙方簽訂協議,約定一定的時間內購房者把開發商墊付的欠款還清即可。
小編認為:羊毛出在羊身上,「低首付」看似實惠,但在之後的還款過程中,仍然要面臨巨大的還款壓力及一定的法律風險。因此,當購房者有意購買「低首付」的樓盤時,心中必須有數:
1、實際上的「低首付」是由開發商或中介預先墊付,多從銀行貸款的方式獲得首付款,因此當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必須考慮到在銀行、政府政策方面的關係,假如受政策影響導致購房者貸款條件審批不通過、購房無效等尷尬局面時,開發商是否會退還已經繳納的購房款項。
2、在日後的還款過程中,你是否真能同時承受給銀行和開發商的還款,以及你將面臨的裝修、傢具、家電、維修基金、燃氣開戶費等方面的支出。買房是一筆大的開銷,切記在一開始就計劃好,量力而行。

二、「底價」陷阱
在商品房廣告中,我們經常能看見類似「XXXX元/㎡起」、「總價XX」的文案,這種底價促銷的方式通常是樓盤為博眼球而設,實際上根本不存在該價位的房源。
小編認為:這種「起」字廣告通常是開發商打的擦邊球,以低價來吸引購房者。而在實際購買諮詢過程中,案場人員常以該低價房源已售罄為借口,轉而促銷其他更高價位的房源。因此,在買房的前期一定不要怕麻煩,也不要單憑廣告判斷一個樓盤,盡量多瀏覽房產網站了解信息、提前電話諮詢、親自去多個項目對比……

三、合同陷阱

現在不少樓盤,購房者所簽署合同都是已填好的,條款自然有利於開發商。而一些購房者不了解相關法規就稀里糊塗簽了字。當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而合同的違約責任又作了規避,購房者的權益容易受損。

小編認為:在購房的每個環節中,對每處細節都要更加註重,應該盡量掌握主導權,而不是一昧地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首先是購房合同的檢查,購房者與地產銷售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會有空白的地方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但如果雙方沒有補充條款,就應該注意別讓開發商在合同的空白處做手腳。

四、定金陷阱
不少開發商在簽正式合同之前都要求購房者繳納一定數額的款項,作為定金或訂金。如果合同簽不成或消費者不來簽合同,定金或訂金不退。這種約定,對消費者極為不利,使消費者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在簽約談判時雙方因為合同的某些條款達不成協議而導致談判破裂,開發商都會以對方沒有簽約違反定金的約定為由,拒不退還定金。

小編認為:應對此類陷阱,專家提醒購房者在還沒有完全確定要購買的情況下,不提倡簽認購書,另一方面,購房者應該先簽合同后交定金

五、「樣板間」陷阱

現在大多數樓盤都設有樣板間,樣板間的作用在於讓購房者身臨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局、擺設,是購房者對房源最直觀的印象。因此,開發商經常重金打造樣板間,在布局上也經常忽略實用性而更注重於美觀,甚至有些還會打通牆體,把樣板間做得比實際要大。

小編認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所以在合同上,購房者一定要慎重考慮這方面的內容,當受樣板間誤導而權益被侵害時,應根據合同積極維權。

六、「周邊配套」陷阱
購房者在買房時,除了考慮項目本身,還關注項目區位及周邊配套。開發商抓住購房者這一心理,在樓盤的廣告中經常誇大或虛假宣傳,然而在實際交付後房產的小區環境、配套設施與原介紹的廣告宣傳內容經常相差甚遠。
小編認為:購房者通常對於學校、交通、區位等因素較為關注,因此從這幾方面考慮,要注意的有——
1、房產廣告中常用「距離X地僅X分鐘」,營造出一種近在咫尺的距離感。根據《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條有明文規定:房地產中表現項目位置,應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幹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不要輕易相信廣告中所提到的相關信息,對於樓盤周邊具體情況需要實地去考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準。
2、開發商經常隨意承諾規劃、在建的項目作為配套,購房者應冷靜分析各種配套設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修訂稿)》第十一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3、買房即上名校。學區房優勢一直是開發商用來吸引購房者的一大法寶,但其中不乏部分開發商以此為廣告噱頭,「買房即上名校」宣傳語背後卻暗藏貓膩。如,有些樓盤一期、二期、三期學區房大不同,但是在打廣告時不會明確提出來。有部分購房者對此並不是十分了解,在銷售顧問誘導下,買了該樓盤二期、三期,結果卻失去了心儀學校的機會。又如,有些樓盤開發商承諾的學區房有時間限制。

七、「贈送面積」陷阱
買房贈送面積。雖然早已有明文規定將對贈送空間面積及其比例做出嚴格限制,但考慮到報規批複后在建、流入市場的時間差,如今的房地產市場仍是可見贈送空間的身影。由於購房者對於贈送面積並不是特別了解,有些開發商會把公攤面積、公共綠地面積、陽台、地下室、飄窗甚至管道井等算作贈送面積,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小編認為:房地產公司宣傳的贈送面積的手法主要有三類:一類是房地產業內俗稱的「偷面積」,即利用商品住宅現行的建築設計規範,盡量多設計一些既可以讓業主利用,但又不計入銷售面積或者只計算一半面積的居住空間的面積。二類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違建面積」。部分手法所「贈送面積」是通過擅自變更規劃設計違章搭建起來的,具體操作手法是在建設項目通過規劃驗收后再自行或通過購房者委託其指定的關聯裝修公司對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改造使得房屋實際使用面積增大。三類是侵犯業主共有權的「侵權面積」。開發商對部分特定住戶購房者所贈送的面積實際為業主共有面積,如承諾給頂層業主的頂層陽台、底層業主的地下室空間,戶外私享花園等,根據《物權法》規定,該部分空間本來就屬於業主共有,而非開發商所有。
對所謂「超大得房率」、「超大面積贈送」等問題,提醒廣大購房者,一定要理性看待,切莫因為「贈送」就盲目購房。如果對於贈送面積有特別要求,則應在購房時,盡量明確贈送面積的具體情況及將違約條款約定清楚,以防日後發生糾紛。

八、購房全過程陷阱提示
1、看房:理智對待樓盤廣告,警惕沙盤比例失實、開發商隱瞞不利規劃或可以誇大規劃,不被開發商營造的「漲價」、「售罄」的緊張氛圍左右。
2、選房:不要輕易被樣板間的效果誤導,要看清戶型存在的缺陷,關注朝向、採光、動靜區、乾濕區,留意周邊會影響房源居住品質的不利因素。
3、認購:慎重對待內部認購優惠、預交定金,認購協議往往對預售商品房描述不清,容易存在一屋二賣。
4、簽署合同:警惕開發商對補充合同或合同空白處做內容更改,細心檢查房源面積、合同主體、費用等內容。
5、交房:警惕延遲交房、房產證未得、規劃更改、亂收費等問題

6、裝修:裝修品牌是否更換、水電氣是否暢通、有無隱性收費。

7、入住使用:物業的服務保障、物業費無故上漲、小區安全等。

信息來源:安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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