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鷹潭中院院長庭長不再審批案件
本報訊 (記者陳璋)近日,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拘禁案進行一審宣判,併發出了該院司法責任制改革后的第一份由員額法官簽發的判決書。
員額法官是指法院在編製內根據辦案數量、轄區人口、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的一定人員限額的法官。據介紹,此次判決書是由鷹潭中院刑一庭承辦法官、合議庭法官和審判長依次簽署後印發的,告別了以往必須由承辦法官起草,庭長審核,分管領導簽發的程序。目前,鷹潭中院的案件審批許可權已全部下放,院長和庭長不再審批案件。
鷹潭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員額法官簽發判決書,不僅能讓法官感受到職業尊榮感,更能促進法官加強責任意識,對提高審判質效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