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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嚇倒」騎車老太也要賠錢?車主扎心了,交警律師卻說:沒毛病

原標題:隔空「嚇倒」騎車老太也要賠錢?車主扎心了,交警律師卻說:沒毛病

這幾天,網上對一則交通事故議論紛紛:

7月11號這天,在上海楊浦某停車場路口,一老人載孫子騎電動車摔倒,幾米外的小車車主被認定無過錯,卻依舊賠了300塊……

電動車在幾米外倒地,汽車沒有碰到,為何車主還要擔責呢?

7月11日上午10時30分,張先生駕車從四平路中天大廈停車場出來。

10時31分08秒,車開到停車場出口處,閘機欄杆升起,此時前方人行道上有兩名行人經過,張先生減速剎車。

10時31分14秒,轎車起步,即將行駛到非機動車道,此時,左前側一輛白色電動車行駛過來,轎車剎車停下。

沒想到,在沒有碰撞的情況下,電動車瞬間翻倒在地,女騎手向前摔倒在地,電動車後座的男孩則背後著地,但兩人都迅速自己站了起來。

行車記錄儀錄像(時長1分鐘)↓↓↓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摔倒前「倒坐在電動車上」的男孩,爬起來后嗚嗚哭喊,還不時摸著腦後。后經詢問,電動車上二人是祖孫關係:60歲左右的奶奶騎電動車載著10來歲的孫子。

事故發生后,女騎手當場報警。民警趕來后,發現事故輕微,人員傷情較小,先是要求雙方協商處理。女騎手李女士向張先生索賠500元醫藥費,張先生還以200元,雙方沒有談攏。事故移交到交警事故組處理,張先生的車被警方暫扣。

當事人車主張先生告訴記者:

她說是看到小車被嚇到才摔倒的。我當時就是想爭個對錯,我的車還沒有進入非機動車道,也沒按喇叭,也沒有加速踩油門,怎麼會驚嚇到電動車呢?我的車又不是怪物。

最終,交警認為電動車騎手受到驚嚇摔倒和小車從停車場駛出,有一定因果關係。交通事故並不一定是兩車非要碰撞在一起,事故損害認定和有無「接觸」無關,和雙方有無因果關係有關。但女騎手操作不當,車后載人,車速較快,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后經警方事故組責任認定:

電動助力車負主要責任,小車車主無過錯次責,可由交強險支付。雙方如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提出申訴。

由於嫌走保險賠付麻煩,案件最終以張先生當場付給了李女士300元了結。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馬文斌律師表示:

這實際是法律考慮到在交通活動中,機動車危險性大,行人和非機動車相比而言處於「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條件下,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該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和民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樣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如果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那麼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雷聲律師同樣對交警的處置完全認可,他表示:

一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並非只有發生了碰撞的情況,交警完全需要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結合交通事故的起因。經過判斷責任,所認定的存在因果關係也是正確的判斷,據此作出的責任認定從法律上也完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事發小區車庫出口

新聞一出,網友們就在社交媒體上吵開了……

許多網友心疼明明沒錯,卻還要賠償的張先生

一些網友甚至發明出「隔空碰瓷」的新說法

也有網友認為,賠錢也沒辦法,無過錯責任在交通法里確實是有的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司機在未進入車道前加速,車速過快,負有一定責任

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網上信息給到的太少,網友憑藉有限的信息來「斷案」有片面性。交警定責,不會單憑行車記錄儀視頻來判斷,還可能會調取其他攝像頭畫面,或者調查現場痕迹,走訪目擊者等來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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