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這似乎是一個定律,但它的重要性卻往往容易被我們忽視。「不值得定律」反映出人們的一種普遍心理:一個人如果從事的是一份自認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會保持冷嘲熱諷,敷衍了事的態度。不僅成功率小,而且即使成功,也不會覺得有多大的成就感。
那麼反過來說,哪些事是值得做的呢?一般而言,這可能取決於以下三個方面:
1、價值觀。只有符合我們價值觀的事,我們才會有興趣並滿懷熱情的去做。
2、個性和氣質。一個人如果做一份與他的個性氣質完全相悖的工作,他是很難做好的。如一個好交往的人成了檔案管理員,或一個內向的人卻不得不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
3、現實的處境。同樣一份工作,在不同的環境下去做,給我們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例如,在一家大公司,如果你最初做的是打雜的工作,你很可能認為是不值得的;可是,一旦你被提升為部門主管,你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而在現實社會中,許多人並不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結果做的都是不值得做的事情。 做不值得做的事,會讓你誤以為自己是在完成某項任務,但最後得到的可能僅僅是一絲自我安慰或虛幻的滿足感。 不值得做的事會消耗你的時間與精力,而值得做的事你卻沒有時間去做。不值得做的事會賦予自己生命的循環,一項活動的單純規律性會逐漸演變為必然性。 做不值得做的事還會產生慣性,做了不值得的事之後,接下來會為不值得之事繼續提供值得後續的理由,不然你的精神將無從依託。
但成功的秘訣永遠是抓住重要的目標不放,做值得做的事。所以,不要做自己現實中的奴隸,不是每件事都必須去做。很多事情只不過是在浪費我們的生命罷了。一流的人做一流的事,不該做的事,千萬別再繼續去做。很多時候,做一件正確的事情,要比正確的做十件事情重要。
總結一下,值得做的工作就是:符合我們的價值觀,適合我們的個性與氣質,並能讓我們看到希望的事。如果你的工作不具備這三個因素,你就要考慮換一個更合適的工作,並堅持做好它。
因此,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應該思考當下你做的事是否值得?重新定位在多種可供選擇的奮鬥目標及價值觀中挑選一種,然後為之而努力。「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擇的」,才可能激發我們的鬥志和願景,才可以有真正成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