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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這麼沒營養,為啥還要吃人肉?

人吃人這種事情從遠古時代就有了。

但是吃人的人到底為了啥而吃人,一直讓廣大不吃人但是擔心被吃人的人吃的人十分困惑不解。

有些人類學家表示,遠古食人族們可能只是為了攝取更多的營養

但是,最新研究表示:人類的肉儘管很好吃,但是比野生動物肉所提供的卡路里要少得多。

也就是說,與其十分費勁的去殘害同類,還不如老老實實的去打獵動物。

《科學報告》(Scientific Reports)中發表的最新研究,給出了人類全身零件的平均卡路里數據,從裡到外從頭到腳全都有。

而研究者這樣做的目的是…評測史前人類吃人的動機

這位奇葩的研究者名叫詹姆斯·科爾(James Cole),是布萊頓大學的一名考古學家。整個研究報告都是他一個人獨立完成的。

他發現,和其他同等大小的動物相比,人肉擁有同等的營養價值(脂肪和蛋白質等);而相比更大的動物比如長毛象、披毛犀等等,人肉所提供的卡路里簡直不值一提

所以,從營養學的角度來講,人是沒必要吃人的

那麼其他的一些因素,比如文化、社會、宗教活動神馬的,就很可能是食人族的更合理解釋。

在舊石器時代(長達約260萬年,距今一萬年之前),有些人類(以及其他已滅亡的人族成員)學會了吃人。

這一切並不是瞎猜。考古學家們在古人類的遺迹中,發現了特製的、精心沿著人類關節切割而來的「人肉乾」,而且還有人類撕咬的痕迹。不僅如此,他們還會敲裂骨棒,以獲取其中的骨髓

關於食人族的動機,各界科學家也沒有個定論:從宗教儀式、喪葬典禮,到恐嚇敵人、清理族內病老等都有可能。

有一些人類學家認為,食人族最主要還是為了獲取營養才去吃人的。但支撐這種觀點的實證實在是太少了; 而且在此之前,也沒有哪個科學家一本正經的去研究吃人肉的營養性價比。

科爾的這項「人肉營養地圖」,可以說是為以上的「吃人有營養」猜想打了個叉叉。

詹姆斯·科爾:「據我所知,像我醬嬸給人類身體的每個部件評估卡路里的,應該是頭一個。我研究這個,主要也是為了理解舊石器時代的食人族吃人動機。」

他整理了一張表,包括人身體的每個部件的平均重量和營養價值(卡路里),如下圖。

這裡的數據是利用化學成分分析(Chemical composition analysis),對四位好漢進行身體實驗得到的。

當然,這些數據是以當代人類為參考的,和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尼安德特人神馬的)身體指標還是會有不同;畢竟老祖宗們的塊頭更大隻。不過,營養價值上的差距應該還是不大的

大概掃一眼這個表格,我們可以發現人類成年男紙的總肌肉重量大概有66公斤,含32376卡路里,足夠兩個人吃一星期

人體的某些部位是非常有營養的,比如(2567卡路里),大腿(13354卡路里),以及全部脂肪(50000卡路里呢!)。

至於牙嘛,當零食吃總是好的。畢竟40g的牙只有36卡路里。

科爾同時還做了另外一張圖,用以對比人類和其他舊石器時代動物的肉營養含量,包括長毛象、披毛犀、美洲野牛、原牛、野豬、兔子、以及各種鹿。

然後對比的結果是:人肉的營養價值在同等大小的動物中並不佔優勢,而且和大型動物相比更是差得不是一星半點

舉個極端點的栗子,一隻長毛象的總肌肉包含大約360萬卡路里。光是一隻3000公斤的長毛象的肌肉,就夠200人吃一星期的。其他的大型動物如披毛犀(120萬卡路里),美洲野牛(61.2萬卡路里)、大型鹿(16.4萬卡路里)也都是獵食的不錯選擇呢。

「從我的研究來看,與其他正常獵物(比如說馬)相比,人類的營養價值並沒有很優秀啊。所以說,食人族如果是為了追求高營養而去獵殺同類,在我看來是說不過去的。肯定是有其他的社會性因素作祟。」

其實很有道理。

人又不好抓,有手有腳還容易逃跑,平時吃的又多,明顯養殖人肉是賠本買賣。還不如多抓點兔子馬鹿牛什麼的,吃草就好咯。

「抓同類的話肯定更費勁。人智力又高,還會反擊,不如打獵其他動物算了。同樣是費勁,但是一匹馬的營養價值可抵得上4-6個人類呢。」

這也就是說,史前的食人族,搞不好是大飢荒或是大幹旱年代產生的「活命主義者」

科爾認為,醬嬸的食人族還是挺有情可原的。而且,其他的人類種族對於獵食同類或許持有和我們不同的觀點。

「舉個栗子來說,尼安德特人的行為就非常的複雜。他們會製作飾品、文化多樣(從石器製造可以看出),而且他們對待死者的方式讓人十分難懂。那麼他們對人吃人這種事的態度,很可能也和我們不一樣…」

所以,如果你既想減肥又不想放棄吃肉,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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