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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想一夜暴富,ICO 真的太瘋狂!

人人都想一夜暴富,ICO已滲透社區大媽

業內人士發現,一些ICO項目開始進入小區進行宣傳,而參與投資的是社區中的大媽。在路演現場,對於技術和行業應用一概不懂的大媽只關心什麼時候能賣代幣,認購能夠打幾折。

人人都想著一夜暴富。

幣圈太火,鏈圈人已經不夠用了。在一場金融科技論壇上,一位區塊鏈專家感嘆。

幣圈是什麼?

所謂的幣圈即通過ICO炒各種虛擬貨幣的人,而鏈圈則是指進行區塊鏈研發和應用的專業人士。

ICO是什麼?

ICO全稱為Initial CoinOffering,模仿股票市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來。

即項目發起方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發行初始代幣的方式去獲得融資,不過初始代幣不能用法定貨幣(人民幣、美元等)購買,因為這違反了各國關於融資的法律法規,而需要用比特幣、以太坊等流動性較好的數字資產購買。

有什麼特點?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建立信任共識等特點,被認為在銀行交易、網路借貸、眾籌等金融市場中具有廣泛的應用空間。諸多大型金融機構、互聯網巨頭都在研究如何應用落地。但這遠不及通過ICO炒幣帶來的暴富神話令人印象深刻。

投資代幣獲得的回報模式

ICO有多火?今年上半年投資額近26億元人民幣

以太幣自發行以來上漲近1000倍,國內亦有代幣自ICO以來漲幅超過200倍,部分ICO項目在數小時內便完成募集,部分普通投資人也眼紅不斷進場。

據火幣區塊鏈研究中心統計,今年上半年ICO的全球總的投資額約為18億美元,僅ICO投資額就接近26億元人民幣。

在業內人士看來,開展ICO的項目也越來越離譜,沒有白皮書(相當於項目說明書)、抄襲代碼、不看項目資質,甚至項目發起人有犯罪前科等,種種亂象不一而足。

ICO火了:從極客圈到散戶

業內人士介紹,在ICO一詞火起來之前,這一形式也被稱作幣眾籌。以太坊被視為這一模式最成功的開創者。

以太坊是一款利用區塊鏈技術實現智能合約的開源底層系統。2014724日,以太坊開始為期42天的眾籌,一比特幣可以換到2000個以太坊,以此籌集到約31529枚比特幣,時價約1840萬美元。

一位區塊鏈技術平台企業人士介紹,可以將以太坊看做是一個安卓系統,系統內通用一種幣作為支付方式。

其他的ICO項目看做是系統中的一個個應用(APP)。這些應用中有一些類似於電子遊戲,遊戲中購買裝備、獲得技能等都需要支付遊戲幣。而這個遊戲幣可以通過系統中的幣來兌換。也可以在電子遊戲早期發售時就認購。而隨著遊戲中的玩家越來越多,早期發售的一定量的電子遊戲幣就有可能升值。

一位業界資深人士介紹,ICO可以看做是一種眾籌,不過認購的不是股權而是發起人發行的代幣。

在平台發布白皮書進行路演后,投資人對平台發行的代幣進行認購,這些代幣將作為未來項目完成上線后投資人獲得其中權益的憑證。而在項目發起人這邊,最終都還是需要把這些代幣或認購的比特幣、以太坊等兌換成為法定貨幣(人民幣、美元等流通貨幣),用於企業發展支出,比如工程師工資、系統硬體投入等。

上述人士表示,和眾籌類似,ICO 的早期參與人群也十分小眾,集中在極客圈以及對項目發起方十分熟悉的人群之間。但隨著以太坊、比特幣等價格不斷上漲,普通散戶投資者對ICO的興趣增大,而市場上利用ICO圈錢的項目越來越多。

中麗基金戰略發展部總經理賀冠華博士長期關注區塊鏈技術,在參加一些行業會議時他發現,一些ICO項目開始進入小區進行宣傳,而參與投資的是社區中的大媽。在路演現場,對於技術和行業應用一概不懂的大媽只關心什麼時候能賣代幣,認購能夠打幾折。人人都想著一夜暴富。

ICO「亂象調查:價格、數量隨意定

早在兩年前參與過ICO的李洋(化名)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之前做ICO項目要準備大半年,對項目發展有清晰的規劃,對於可行性進行第三方分析調研,花很長時間和投資人做路演,費用使用情況明細也都會公開。

而在2017年爆發的ICO熱,不管項目白皮書內容如何,融資金額動輒數千萬元,而且融資時間幾天或幾小時。

其中甚至有連白皮書都沒有的項目,就憑發起人的個人影響力,就開始拉微信群進行打款。這樣的做法被區塊鏈技術人士調侃稱空氣鏈,多位受訪人士直言圈錢已經不顧吃相

不像以太坊這樣的項目,參與其中的智能合約確認需要消耗代幣,現在很多區塊鏈項目根本不需要代幣也能完成,但還是去做ICO,而且代幣的發行數量、發行價格隨心所欲,沒有任何依據。李洋表示。此外,白皮書的技術門檻要求也極高,非專業人士很難看懂項目如何實現。

「ICO為什麼這麼火,就是現在有了代幣的二級市場交易。參與人不在乎團隊靠譜度,不在乎項目應用場景,代幣上市升值就轉手賣掉。上述業界資深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原本ICO參與人和VC投資人一樣,要經過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等待項目落地,享受權益。但有了二級市場,參與者可以在獲得代幣后在市場上快速賣出。而大多數代幣的最初上市價相較認購價出現數倍漲幅。

一份國內主要ICO項目收益榜單顯示,截至825日,量子鏈漲幅達47倍,公信寶漲幅達36倍,幣安漲幅達20倍。

不過,並非所有的代幣都能有如此高的漲幅。不乏有代幣在二級市場開始交易后便接連下跌。

幣圈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某代幣初始發行價格為0.30元,但在交易平台掛牌之初就達到3.2元,暴漲10倍。但掛牌后該代幣價格便一路下滑。一個項目,一般只有幾百人參與,幾千人參與的項目在業內已經是很大型的了。該人士介紹,這也造成代幣的籌碼相對集中,進而通過坐莊拉升代幣價格好進行拋售、出貨。

一位業界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證券交易場所是經過國家授權開立,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投資者利益。當前ICO領域的交易平台均為民營,不乏有交易平台與項目發起方進行暗箱操作,將一些項目完成代幣認購后便打包上交易平台拋售。

賀冠華表示,ICO作為一種低門檻、快捷的融資方式,為少數科技創新企業提供了發展機會。但正因為其融資太容易又缺少監管,加上投資人缺少辨別能力,在暴富心態下參與其中,面臨極大的投資風險。

多位受訪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當前多數ICO項目已經具備了非法集資、傳銷的全部特徵。

全球ICO監管透視

被認為無國界發行和交易的ICO項目,正在考驗各國金融監管機構的智慧。

ICO或稱ITO這一募資方式表面上與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IPO)相似。但是,它繞開了中央銀行或證券監管機構,處於金融灰色地帶。

對各國金融監管機構而言,對ICO等監管上,一方面需要保護金融創新,不扼殺創新募資方式的出現;另一方面也需要保護投資者利益,打擊洗錢等違法行為。

ICO發行中的代幣而言,各國認定不一,或認定其為資產、證券、私人貨幣,但對於ICO本身而言,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監管機構開始考慮將其定義為證券發行行為。

監管措施或年內出台

ICOIPO具有一定形式上的相似性,但究其實質,ICO發行的不是股票而是數字貨幣,一般稱之為代幣(Token),區塊鏈初創公司以眾籌的方式,交換比特幣、以太幣等主流數字貨幣,以達到融資創業目的。

雖然代幣並不代表公司股權或公司債權,但其價值在於,一來代幣可以驅動公司開發的應用程序;二來代幣總發行量有演算法約束,如果公司的應用程序受到廣泛歡迎,使用者多,代幣的需求也會隨之增加。代幣的旺盛需求會推高代幣的價格,其持有者因而獲得價格上漲的收益。

早前,ICO還未在散戶圈火起來時,本質上是一種看似更「民主化」的投資方式,僅是「幣圈」社區里一些愛好者用於資助那些無法獲得VC(風投)投資的區塊鏈項目。但在,由於眾多抱著「一幣一別墅」心態的非專業散戶入場,ICO生態變得越來越複雜。

「散戶幾乎不看白皮書,可能也看不懂其中高深的技術概念,只是為了搶到ICO,此後代幣在交易所上市,就能被爆炒幾十倍。」上述區塊鏈技術企業負責人稱。

第一財經記者多方採訪了解,如今的ICO正兩極分化,炒作派、造假派對近期網傳的比特幣監管新規焦心不已,但仍在抓緊機會進行ICO,把握「最後的盛宴」;真正專註技術的初創企業固然享受了ICO帶來的「造富神話」,但由於整個行業當前魚龍混雜,也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

上述區塊鏈技術企業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證監會近日剛剛向部分區塊鏈企業就ICO項目徵詢意見,對於那些打著虛擬貨幣的名義進行傳銷、詐騙的ICO項目的監管尤為關注。此外,眼下還存在一些單純靠商業模式創新,但無實質技術含量的ICO項目,也受到了監管注意。目前證監會處於收集意見和討論的階段,今年內或有相關政策出台。

不過,上述區塊鏈技術企業負責人並未提及監管會對ICO「一刀切」的說法。

其實,今年最典型的,便是打著ICO的幌子搞加密虛擬貨幣傳銷的龐氏騙局。迄今為止,百川幣、維卡幣、珍寶幣、五行幣等均是已被查獲和曝光的數字貨幣傳銷案,尚未浮出水面的則更多。

此外,有一些ICO項目背後雖然具備專攻區塊鏈的技術團隊,但更多是用區塊鏈做一個新的商業概念包裝,技術上經不起推敲,「現在行業還處在狂熱階段,乍看難辨真偽,這種項目要到潮水退去后,才會顯露真面目。」某ICO項目推介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對於ICO的監管,全球目前都處在摸索階段。

目前來看,ICO主要有兩種類型:類證券與虛擬商品眾籌。對於證券屬性的ICO,美國證監會(SEC)今年7月出台了相關的監管細則。

世澤律師事務所合作人孫銘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SEC當時發布的監管報告主題是對名為「TheDAO」這一ICO項目的調查,並非籠統地對於區塊鏈、數字貨幣或ICO的研究分析。

作為國內最早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的研究者和法律專家,孫銘為記者詳細分析了SEC上述監管細則的主要內容:第一,TheDAO項目構成了證券發行,相關代幣屬於證券;第二,發行方TheDAO需要依法辦理證券發行的登記(除非獲得豁免),哪怕TheDAO本身並不是個公司;第三,交易TheDAO代幣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也有義務先依法登記為證券交易所,否則就構成違法。

孫銘稱,橫向比較來看,TheDAO項目在ICO界並不具有代表性。它的本質與以太坊等都具有根本性區別。TheDAO其實是一個以智能合約形式存在的公募投資基金的變種。所以這種形式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在大部分國家都歸屬證券領域而受重點監管,更別提在以監管嚴苛著稱的美國。

相反,ICO界流行的項目大都不屬於這一類型,而是虛擬商品類,即以發行「功能型代幣」為主,即代幣在區塊鏈的數字世界中具有實際使用功能,而不是作為投資收益分配或投票的權利憑證。

例如,以太坊發行的以太幣主要是用來支付用戶在以太坊網路中所產生的費用,儘管以太幣也在二級市場流通交易,那麼其幣價也會隨著人們使用的增加和底層技術的完善而水漲船高。

因此,「不能因為TheDAO代幣被視為證券,就貿然得出結論說所有ICO的代幣都是證券以至於受SEC監管。」孫銘表示,「虛擬商品類」在ICO市場佔有最大的份額,占70%以上。

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處於法律監管的邊緣,從制度建設出發,應該儘快在法律上給予ICO一個說法。他建議,對ICO實施沙盒監管(在一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的方式。

姚前表示,英國和澳大利亞有一些沙盒監管的經驗,它們有一個很清晰的金融監管模式來把控。實行的是分業監管體系,在此體系下,很容易產生監管套利、監管混亂的現象,也不符合ICO項目的多元創新特點和測試需要。

因此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將其提升到更有效的層次,對於開展沙盒監管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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