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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發展規劃》出爐

科技部近日正式印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發展規劃》,對「十三五」期間國家高新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做了新布局。《規劃》提出,「十三五」末,國家高新區數量達到240家左右,要基本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基本建成若干全球創新高地、國家創新中心和區域創新中心。

《規劃》顯示,將結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東北振興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中央改革部署與地方改革需求,按照「東轉西進」的原則,鼓勵支持若干創新成果多、體制基礎好、轉型走在前等有條件的區域,依託國家高新區積極建設國家自創區,進一步優化完善國家自創區區域布局。

《規劃》對不同區域的國家新區各有定位。其中,東部地區注重提高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能力,全面加快向創新驅動發展轉型。中西部地區走差異化和跨越式發展道路,柔性匯聚創新資源,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和應用,在重點領域實現創新牽引。(綜合整理)

附: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十三五」發展規劃

為落實中央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有關科技創新重大決策部署,立足新的發展形勢,充分發揮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高新區」)領先優勢,促進國家高新區戰略提升,實現引領型發展,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部署,特制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發展規劃》。

一、國家高新區「十三五」發展基礎與形勢

(一)國家高新區「十二五」發展成就

「十二五」期間,國家高新區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持續不斷集聚創新資源與要素,科技企業快速成長,創新成果大量湧現,高新技術產業蓬勃發展,經濟社會和諧共進,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發揮了標誌性引領作用,成為走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的一面旗幟,成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最為主要的戰略力量。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國家自創區」)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強化先行先試,為經濟轉型升級、創新發展進行了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探索,已經成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核心載體和重要抓手。

1.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政策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國家高新區始終站在國家和社會的改革潮頭,在科技和經濟結合、科技和金融融合、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人才吸引和培育,以及產城融合、國際化發展等方面開展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大力培育各類創新創業促進組織,建設公共服務平台,形成了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的科技服務體系,促進了科技資源的開放共享。進一步深化「小政府,大服務」的理念,部分國家高新區探索實施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簡化創業企業註冊手續,持續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制度環境。持續創新管理體制和社會治理模式,廣泛匯聚利用各類社會力量,積極向產業組織者轉變。國家自創區作為改革創新的先鋒引領,開展了一系列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成效顯著。先後研究出台「6+4」、「新四條」、「黃金十條」、「科技新九條」等政策措施,極大程度解放和發展了科技生產力。

2.堅持提升經濟創造能力和提質增效,有力支撐經濟中高速增長。2015年納入統計的146家國家高新區共實現營業收入25.37萬億元,「十二五」期間實現年均增長17.4%,凈利潤1.6萬億元,實繳稅金1.4萬億元。發展質量和效益同步提升,2015年實現工業增加值率25.4%,凈利潤率達6.3%,新產品銷售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達30.8%。有63家國家高新區營業收入超過1000億元,10家國家高新區增速在20%以上。在全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情況下,國家高新區尤其是國家自創區依然在高基數上保持了較快發展,其中武漢東湖、湖南長株潭、四川成都等國家自創區年均增速達30%左右,成為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的重要力量。

3.堅持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加速結構優化和動力轉換。國家高新區不斷發展新型產業組織,積極培育新興業態,全面構建高新技術轉移轉化通道和產業化平台,新興產業生成能力和集聚效應不斷增強,已經成為支撐和引領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的核心力量。2015年,146家國家高新區內上報統計的高新技術企業31160家,佔全國高企數量的40.9%。國家自創區已經成為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的重要策源地,中關村的下一代互聯網、上海張江的集成電路、武漢東湖的光通信、深圳的通信設備等創新型產業集群已經具備國際競爭力,在關鍵前沿技術開發、重大產品與裝備製造、國際技術標準創製等方面湧現出一大批高端技術和產品。一批新的經濟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正在加快形成。移動互聯網、物聯網、3D列印、可穿戴設備等新業態在國家高新區、自創區不斷湧現。高效能計算機、人工非線性晶體、納米材料和印製、智能機器人、中文信息處理、量子通信、人用禽流感疫苗、3G/4G技術及標準、燃料電池技術和應用等方面相繼獲得重要突破,開闢了產業發展新方向。

4.堅持完善創新創業生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潮持續湧現。國家高新區堅持以人為本,持續優化創新環境與氛圍,持續集聚創新要素與主體,持續提升創新效率與能力,在全國率先形成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截至2015年底,146家國家高新區的1719萬名從業者中,大專以上學歷達52.7%。匯聚各類大學753所,研究院所2415家,企業技術中心9557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788家,實現了全國30%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和50%以上的企業發明專利,每萬名從業人員擁有發明專利數是全國平均水平的8.5倍。聚集了1354家科技企業孵化器、1021家眾創空間,全國經備案的眾創空間44%在國家高新區內。2015年,國家高新區新增註冊企業達19萬家。國家自創區正在引領新時代的創業活動,湧現出一大批以創業咖啡、創業苗圃、新型孵化器為代表的眾創空間。「天使投資+合伙人制+股權眾籌」等一批新的創業模式正在興起,創業「新四軍」日益成為創業主群體,創新創業已經成為國家自創區的價值導向和生活方式。

5.堅持產城融合綠色協調發展,產業科技新城形象日益凸顯。國家高新區努力踐行綠色協調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道路,經歷了從實現科技價值、到經濟價值、再到社會價值的轉變。持續推動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商貿、醫療、交通、學校、娛樂等城市配套功能不斷改進。社會治理模式不斷創新,互聯網新興手段、廣大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園區社會事務,產業社區、創業社區大量湧現。生態與環境建設持續推進,截止2015年底,146家國家高新區中有72家通過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2015年國家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GDP平均綜合能耗為0.584噸標準煤,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大批節能、環保科技成果率先得到運用,成為「十城千輛」、「十城萬盞」、「金太陽」、「三網融合」、「智慧城市」等工程的先行示範區。

6.堅持開放協同發展,集聚輻射全球創新資源的能力顯著增強。國家高新區已經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引擎,2015年,有21家國家高新區生產總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超過30%,其中7家超過50%。國家自創區積極探索產業協作、品牌共享、園區共建、技術輸出、管理模式輸出等輻射帶動新機制,取得較好成效。中關村與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的61個地區(單位)建立了戰略合作關係,園區企業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支機構超過8300個,約80%技術合同成交額輻射到北京以外地區。張江在江蘇和浙江等地共建12個園區,實現了和江浙的協同發展。東湖與周邊區域建立協同發展機制,形成了覆蓋湖北全省的「光谷產業園」品牌。國家高新區深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已成為全球創新網路的重要樞紐和節點。截至2015年底,146家國家高新區共入選國家「千人計劃」3438人,留學歸國人員10.9萬人,外籍專家1.3萬人,外籍常駐人員5.5萬人,24家國家高新區成為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基地」。越來越多的國家高新區開始建設海外孵化器、海外產業園,探索產能合作、技術溢出和成熟模式的國際輻射。

7.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土地利用綜合效益顯著提升。國家高新區土地利用程度總體良好,土地利用結構相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投資強度和效益方面均處全國先進行列,已日漸成為節約集約用地的先導區和示範區。根據國土資源部2014年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結果,國家高新區綜合容積率為1.00,工業用地綜合容積率為0.91,工業用地地均固定資產投資為6788.83萬元/公頃,在各類國家級開發區中均為最高。與2012年的評價結果相比,國家高新區綜合容積率提高了0.07,工業用地地均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7.37%,工業用地地均收入增長幅度為1.68%,提升顯著。

8.堅持戰略提升,國家高新區戰略位勢顯著提高。新一屆中央領導高度重視國家高新區發展,「十二五」期間多次考察國家高新區並作出重要指示。國家高新區隊伍擴大到146+1家,戰略布局進一步優化。依託一批代表性突出、綜合實力強的國家高新區,國務院先後批複張江、深圳、蘇南等15家國家自創區。截至2016年10月,國家自創區達到17家。科技部自2013年加快實施國家高新區戰略提升行動,三類園區戰略提升行動目標進一步明確,科學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國家高新區「十三五」發展面臨的形勢

1.國家高新區必須把握時代特徵,以培育創新創業生態為核心,發展新經濟,創造新供給。世界已經進入以信息產業為主導的新經濟發展時期,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正孕育興起,一些重要的科學問題和關鍵核心技術已經呈現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各行各業深度融合,正在引發影響深遠的產業變革,形成新的生產方式、產業形態、商業模式和經濟增長點。創新周期不斷縮短,創新頻率大大加快,創新創業大爆炸時代悄然來臨。創新創業主體由精英走向大眾,開放式創新、平台創新、跨界創新成為新的創新方式。國家高新區、自創區要充分把握時代特徵,以培育創新創業生態為核心,努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環境與氛圍,努力探索新一輪科技產業革命帶來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努力提升供給體系的水平與效率,努力建設成為新經濟的集聚區,真正實現結構優化和動力轉換。

2.國家高新區必須全面落實中央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塑造依靠創新驅動的引領型發展。未來五年,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以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為經濟社會主線。《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提出將創新驅動發展作為國家的優先戰略,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吹響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號角。「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互聯網+」、「製造2025」等一系列國家戰略正在深入實施,需要區域性平台和核心載體的支撐,需要具備一定基礎的園區和區域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國家高新區、自創區要切實承擔起創新示範和戰略引領的使命,要準確把握未來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新的任務要求,要塑造更多先發優勢,真正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核心載體,成為支撐和引領「十三五」時期轉型發展的關鍵支點。

3.國家高新區必須保持適應新常態的戰略定力,以戰略提升為導向謀划實現高水平的科學發展。隨著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正逐漸形成。部分優惠政策弱化或終結,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生產要素成本持續增加,投資和出口增速明顯放緩,主要依靠資源要素投入、規模擴張的粗放發展模式已經難以為繼。國家高新區必須要保持發展定力,理性看待資源環境約束帶來的發展壓力,更加註重用好智力和科技成果以及形成的無形資產的產出,堅定不移推動創業發展,把培育中小企業、提高經濟質量、增強內生增長動力放到與經濟發展同樣重要的位置上,持續深入探索產業組織創新,持續優化管理體制,堅定不移推進集約集聚發展,真正實現創新驅動、戰略提升。

雖然國家高新區成績斐然,但與形勢的發展變化相比,與新的責任與使命相比,還面臨一系列挑戰。主要體現在:一是在世界科技與產業變革和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相交匯的歷史階段,國家高新區要切實承擔起創新示範和戰略引領的使命,還面臨創新創業整體水平還不高、具有先發優勢的原始性創新成果不多、真正擁有全球主導權的高端產業偏少等問題。尤其是原有的產業結構必須進行調整,新興產業和新業態的集聚效應還不夠,引領新常態的動力還不足。二是國家高新區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創新驅動發展方式尚未完全形成。國家高新區在前20年的發展中,贏得了發展先機。但是在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背景下,未來新增產業要素會明顯減少,政策優勢會逐漸弱化,過去主要依靠投資和要素驅動的模式已經難以為繼,國家高新區也迫切需要轉變發展方式,實現戰略提升。三是國家高新區、自創區的區域布局有待優化。國家高新區在中西部地區分佈相對較少,區內創新資源和要素流動還比較封閉,跨國界、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資源集聚整合能力和輻射聯動共享機制尚未完全形成,在引領和支撐區域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建設方面的作用還不突出,以點帶面的發展格局有待強化。國家自創區在東北及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還有待布局,支撐東北振興、西部大開發、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四是國家高新區、自創區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的任務艱巨,尤其是主動性、持續性、個性化的政策創新還不夠,國家自創區要加大探索可複製推廣的發展經驗,切實起到「示範」作用。

在過去20多年尤其是過去五年的發展中,國家高新區承載「四位一體」的戰略使命,著力推進「五個轉變」,正在邁入全面創新示範和戰略引領的新階段。國家高新區必須要準確把握戰略機遇期內涵和條件的深刻變化,要全面發揮自身的領先優勢,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力在優化結構、轉換動力上取得突破,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努力構築國家先發優勢,開拓發展新境界。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發展高科技、培育新產業」為方向,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優化國家高新區、自創區戰略布局,著力營造產業生態和創新創業生態,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實現經濟、科技、社會、生態和諧統一,有效支撐和引領經濟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戰略定位

著力推動國家高新區創新示範和戰略引領,將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具有重大引領作用和全球影響力的創新高地,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關鍵載體,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大引擎,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重要支點。將國家自創區建設成為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試的創新特區,積極打造國家高新區「升級版」。

(三)戰略布局

按照擇優選擇、以升促建、分步推進、特色鮮明的原則,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省級高新區升級,支持在農業科技產業優勢突出的地區創建國家高新區,推動國家高新區在全國大部分地級市布局。結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東北振興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中央改革部署與地方改革需求,按照「東轉西進」的原則,鼓勵支持若干創新成果多、體制基礎好、轉型走在前等有條件的區域,依託國家高新區積極建設國家自創區,進一步優化完善國家自創區區域布局。

(四)發展原則

——堅持創新發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等領域的全面創新,構建以創新為引領和支撐的經濟體系與發展模式。

——堅持協調發展,引領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探索經濟高效集約運行模式,實現經濟、科技、社會協調統一。

——堅持綠色發展,突出綠色低碳的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斷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實現更有質量、更可持續的經濟增長。

——堅持開放發展,統籌對內對外開放,強化輻射帶動作用,全面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

——堅持市場導向,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充分發揮各類主體創新創業活力。

——堅持分類指導,根據各地區的資源稟賦與發展階段,推進國家高新區特色發展,對國家高新區實施分類管理。

(五)發展目標

2020年,國家自創區建設成為構築國家先發優勢的示範樣板,為全國區域創新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國家高新區基本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基本建成若干全球創新高地、國家創新中心和區域創新中心。新升級國家高新區通過以升促建,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模式,實現科技創新能力和經濟創造能力持續較快增長。到「十三五」末,國家高新區數量達到240家左右。

——率先形成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創新創業生態和高效率的創新體系。創業人才、創業資本與創業市場不斷繁榮,創新創業文化深入人心,創新創業活動持續湧現,創新創業激勵和響應機制逐步健全,湧現一批高水平的專業化眾創空間,年新增註冊企業數佔比達到15%,創新效率顯著提升,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達到6.5%。各類創新創業主體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創新驅動發展的路徑和新動力基本形成。

——率先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創新型產業格局。結構優化取得明顯成效,發展動力實現根本轉換,主要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總體上扭轉科技創新以跟蹤為主的局面,在若干戰略領域由并行走向領跑。持續湧現一批新業態和新的經濟增長點,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25%以上,勞動生產率增幅達到60%以上。培育出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骨幹企業,瞪羚企業數明顯增加,出現一批獨角獸企業。

——率先形成綠色協調發展的科技產業新城區。在引領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園區城市功能更趨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提升。向綠色生態方向更進一步,經濟增長的綜合性資源消耗顯著降低,土地集約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新型社會治理服務體系日益健全,從業人員人均生產總值率先達到小康社會水平。

——率先形成開放共享、深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的發展平台。輻射帶動周邊區域發展的機制探索取得較大突破,推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能力大幅增強。深度融入「一帶一路」,集聚輻射全球創新資源的能力顯著提升。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園區,形成若干全球創新高地。

三、重點任務

(一)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吸引和布局一批高水平創新資源和平台。持續吸引匯聚全球頂尖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功能型平台,建設全球領先的科學實驗室、國家實驗室,開展前沿性重大科學研究。在新興產業領域,積極建設一批國家大科學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引進和建設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應用型科研機構、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創新載體。積極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加快在戰略必爭領域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力爭取得重大顛覆性創新和群體性技術突破。

——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的決策和實施,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管理模式創新。加大對企業發明創造的支持和獎勵力度,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提升原始創新能力。鼓勵引導企業參與技術標準制定,開展技術併購和集成應用。深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合作,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技術攻關。

——建設新型產業技術創新組織。支持設立兼具「創新」和「創業」雙重職能,具有獨立法人身份,能夠提供共性及關鍵技術研發、企業技術創新服務、新興產業孵化育成功能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支持建設概念驗證實驗室,加大對多領域多方向的技術集成整合能力。支持建立以企業為主導,高校、科研機構和中介組織共同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共建跨區域產業技術聯盟。

——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推動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規範化建設工作,培育知識產權優勢、示範企業。鼓勵深化和拓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推動知識產權商品化、產業化、資本化。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構建全鏈條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支持國家高新區積極申報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維權機制等方面先行先試。建立健全國家高新區知識產權司法體系,發揮知識產權法院作用,構建知識產權信用管理制度。

——建設若干區域創新高地。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發展格局。東部地區注重提高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能力,全面加快向創新驅動發展轉型。中西部地區走差異化和跨越式發展道路,柔性匯聚創新資源,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和應用,在重點領域實現創新牽引。發揮國家自創區的創新引領作用,推進全球高端創新資源和要素集聚,打造一批創新能力突出、資源高效整合、示範帶動顯著的區域創新中心和國家創新中心。支持在創新資源密集區,建設一批集知識創造、技術創新和新興產業培育的高水平研發基地,在部分領域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核心區。

(二)優化創業孵化鏈條

——大力發展眾創空間。支持企業、高校院所、投資機構等全社會各界力量,加快建設一批「創業苗圃」。大力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引導眾創空間提升運營品質和運行效率,構建特色服務模式和合理商業模式。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產業組織者等各類主體,建設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專業化眾創空間。通過試點示範方式引導在創新資源豐富、大眾創業活躍的區域建設眾創空間集聚區。鼓勵制定促進眾創空間發展的支持政策和實施細則。探索放寬企業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建立電子營業執照制度。

——鼓勵發展多種創新型孵化器。以「新服務、新生態、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為導向,提升各創業服務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運營服務能力。鼓勵探索「互聯網+」創業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一批「孵化器+宿舍」、「孵化器+商業空間」等新型創業空間。支持國家高新區以產業轉型升級為契機,通過盤活辦公樓宇和廠房,建設有利於大眾創新創業者交流思想、溝通信息、碰撞想法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打造形成一批創業文化濃郁的創業生態示範社區。

——優化加速服務機制。圍繞高成長企業發展需求,鼓勵發展企業總部型、技術中試型、專業園等多種類型的加速器。引導加速器服務向個性化、定製化、精準化、柔性化方向創新,不斷完善技術研發、資本運作、人力資源、市場開拓、國際合作、知識產權等服務。鼓勵加速器健全入駐企業篩選機制以及上市併購、股權轉讓等企業退出機制。

——營造創新創業文化氛圍。實施「創業」行動計劃,擴大創新創業大賽的示範效應,鼓勵國家高新區承辦或舉辦各類跨地區、跨領域的全國性和國際性創業活動,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創新創業。支持舉辦創業沙龍、創業訓練營等系列活動,為創業者提供獲取創業指導、風險投資和人脈的機會。加大對典型創業者、創業先進事迹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向全國乃至全球傳播國家高新區創業精神。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文化氛圍,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使創業在國家高新區成為一種價值追求、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時代氣息。

(三)集聚創新型人才

——引進海外高端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依託「千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百人計劃」等國家和地方重大人才計劃,著力引進一批從事國際前沿研究、帶動新興學科發展的傑出科學家、頂尖科技人才和創業團隊。加強與駐外使領館、外國駐華使館、外國商協會、國際科技園區等的合作,建立面向全球的高層次人脈網路,推動跨區域創業者、技術移民、企業家等來國家高新區創新創業。

——推動「新四軍」創業。把握創業主體由精英走向大眾的趨勢,大力支持以大學生等90後年輕創業者、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科技人員創業者、留學歸國創業者為代表的創業「新四軍」發展壯大。鼓勵高校科研人員在職離崗創業。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前提下,到科技創新型企業兼職兼薪。支持高校院所開展創業教育,制定實施大學生創業辦法,扶持大學生以創業實現就業。

——加強重點人才培育。推進建立高端創新人才和產業技能人才「二元支撐」的人才培養體系,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需求結合。探索與國內外知名高校、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建立開放式人才培養機制,突出培養具備科學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倡導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大面向生產一線的實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師和專業技能人才培養。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人才隊伍。將科技諮詢師、專業技術經紀人等科技服務專業人才納入各類人才支持計劃。

——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創新人才激勵、評價、流動、服務等機制,積極創建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完善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加快建設人才公寓,對引進的海內外高端人才,實行落戶、居住、子女入學等特殊優惠政策。積極培育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發展內外融通的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

(四)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支持創業企業發展。加大對創業企業在項目牽引、專家幫扶、投資跟進、平台支撐等方面扶持,培育一批技術水平強、成長性高的科技企業。探索以「科技創新券」方式,增強中小微企業創新活力。加大對創業企業產品、技術和服務的政府採購力度。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發現和培育瞪羚、獨角獸企業。鼓勵實施「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建立瞪羚企業篩選體系,出台瞪羚企業專項政策,促進瞪羚企業加速成長。加強對獨角獸企業的研究與跟蹤,鼓勵發布獨角獸榜單,加大對獨角獸企業的宣傳。鼓勵聯合專業服務機構開展諮詢服務,助推企業非線性成長。

——大力發展平台型企業。積極培育一批有市場競爭力的平台企業,鼓勵國家高新區龍頭企業平台化轉型,構建大企業創新創業生態圈。鼓勵總部型服務業企業平台化發展,大力支持平台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整合資源。鼓勵國家高新區產業與科技服務平台專業化、市場化發展,支持向全國布局。

(五)完善科技金融服務

——大力發展天使投資。擴大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投入。支持探索天使投資激勵、稅收、退出和流轉機制改革。鼓勵成功企業家向天使投資人發展。支持成立天使俱樂部、天使投資聯盟等組織,開展天使投資公共服務活動。

——集聚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廣泛吸引國內外知名的總部型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機構、地方准金融機構、第三方金融服務機構和產權交易市場等入駐國家高新區。支持科技企業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消費金融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

——設立產業發展專項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方式,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風險補助等形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新興產業領域,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資金支持。

——拓展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信用保險和貿易融資、科技保險、產業鏈融資等新型融資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保險等機構合作,開發複合型科技金融產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實現改制、掛牌、上市融資。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優化中小企業創新創業信貸環境。

——打造科技企業信用體系。支持建立科技企業信用評價標準,鼓勵商業銀行、擔保機構、小額貸款機構採信科技企業信用評價報告,開通創業企業銀行貸款綠色通道。鼓勵在政府採購、項目招標、財政資助等事項辦理中,將科技企業信用評級納入審核評價指標體系。

(六)構建創新型產業體系

——優化產業結構。發揮國家高新區新興產業主陣地作用,瞄準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重點,引導社會各類資源集聚,推動優勢和戰略產業快速發展。採取差異化策略和非對稱路徑,聚焦尖端領域,推進集成電路及專用裝備、信息通信設備、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機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應用。發展壯大信息服務業、商務服務、現代物流、節能環保、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各領域新興技術跨界創新,培育一批在全球具有先發優勢的原創新興業態。培育發展3D列印、開源硬體等社會化生產,積極發展可穿戴智能產品、智能家電、智能汽車等智能終端產品。大力發展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業態。

——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支持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諮詢、科技金融等專業化、市場化科技服務。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吸引國內外知名科技服務企業在國家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功能性總部。加速國有科技服務機構市場化改革進程,推進具備條件的科技服務事業單位轉制。支持建立面向全國的科技服務採購平台,加強對新服務、新模式、新業態的展示發布和推廣應用。

——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推進互聯網與製造業融合,加強產業鏈協作,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協同製造新模式。實施「互聯網+」示範工程,加大互聯網在能源、金融、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遊、社會保障、物流、交通、環保等領域的應用,加快服務創新和產品創新。

——推進位造業提質增效。對接「製造2025」,加快網路化製造技術、雲計算、大數據等在製造業中的深度應用,推動製造業向自動化、智能化、服務化轉變。大力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個性化定製、眾包設計、雲製造等新型製造模式。支持建設工業雲服務和大數據平台,推動軟體與服務、設計與製造資源、關鍵技術與標準的開放共享。加強產業技術基礎能力和試驗平台建設,提升基礎材料、基礎零部件、基礎工藝、基礎軟體等共性關鍵技術水平。全面推廣應用以綠色、智能、協同為特徵的先進設計技術,積極構建綠色製造體系。

——提升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深入實施「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強化「互聯網+產業集群」發展路徑,促進信息技術在產業鏈各環節和全流程的綜合集成應用,推動產業集群向產業生態升級。鼓勵成立跨行業、跨領域的協同創新線上聯盟,加快建設在線產業集群。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發展研發眾包、創業孵化、股權眾籌新型模式,推動大企業內外部的創新團隊、關聯企業、研究機構等各類主體集聚創造價值,形成「開放、協作、共贏」的新型產業生態群落。

(七)加快建設科技產業新城區

——建設新型空間。以社區營造理念重塑國家高新區空間生態,以低碳產業和智能信息基礎設施為基礎,強化科研、生產、商務功能有機組合,建設生活設施完善、社交接觸頻繁、創新創業活躍的新型「科技+產業+生活」社區,創造適合各類創新創業人群交際、交流、交往的新型空間。

——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參與信息經濟新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國家高新區寬頻網、移動通訊網、無線網路與物聯網等網路互聯互通。鼓勵國家高新區充分利用並推進建設數據中心、雲端設備、應用編程介面等雲端設施,加快終端設施建設。鼓勵國家高新區推進政務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應用,鼓勵社會主體進行增值業務開發,加大互聯網在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遊、社會保障、物流、環保等領域的應用,著力打造若干大數據示範園區。

——建設綠色生態園區。提升項目准入環境標準,鼓勵企業節能減排與環境治理,營造水體潔凈、空氣清新、土壤安全的綠色園區。完善多元、清潔、安全的能源系統,強化清潔能源技術創新與推廣應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全面推廣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打造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的垃圾處理系統。

——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格土地管理,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堅持合理、節約、集約、高效開發利用土地。強化國家高新區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強度、投資強度、人均用地指標整體控制,提高國家高新區平均容積率,優化國家高新區內部用地結構。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開發,推進土地多功能立體開發和複合利用,提高空間利用效率。完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交通樞紐等公共空間土地綜合開發利用模式和供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建立健全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考核與獎懲制度。

——建設宜居宜業園區。深化國家高新區產城融合協調發展。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和商務、休閑、居住等城市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業的現代化園區。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就業和創業,發展社會事務,完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失地農民安置等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措施,大力改善和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使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八)擴大全球鏈接輻射

——加大國家高新區、自創區輻射帶動作用。突出國家高新區、自創區的引領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將率先形成的先行先試政策與體制機制向周邊區域推廣共享,深化與當地區域經濟、科技一體化發展。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自創區創新資源集聚優勢,大力發展平台經濟、分享經濟,探索通過開放實驗室、技術服務等方式,擴大輻射共享範圍。通過一區多園、異地孵化、飛地經濟、共建協同創新平台或合作聯盟、布局跨區域產業鏈等方式,提升區域創新發展整體水平。

——持續集聚全球高端創新資源。鼓勵國家高新區與全球創新高地建立戰略合作,加速世界級的創業團隊、資本、技術的雙向流動,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鼓勵搭建國際技術轉移服務平台,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原創技術對接和轉化。推進世界知名大學、頂尖科研機構、國際知名風投、跨國公司研發中心、科技服務機構等在國家高新區布局。爭取與國際知名研發組織合作設立跨境協同創新共同體。引導區內眾創空間、孵化器國際化發展,鏈接全球創業資源。

——積极參与國際科技合作與競爭。鼓勵國家高新區有實力的研發機構積极參与國際科技合作、國際大科學計劃和有關援外計劃。鼓勵內外資企業在資本、品牌經營、市場拓展、技術研發、項目開發、研發平台等方面開展全方位的合作。圍繞國家高新區特色產業,積極建設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全球布局,參與國際標準創製活動。

——支持企業高水平「走出去」。鼓勵國家高新區各類主體「走出去」,開展跨國併購、新興市場拓展、海外投資布局等活動。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或產業組織,整合行業內相關資源 「抱團出海」、「集群出海」。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出口。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發展全球服務貿易,培育一批大型跨國服務業企業。

——深度融入「一帶一路」。鼓勵國家自創區或有實力的國家高新區,結合「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戰略需求,探索共建跨境經濟合作園、海外科技園、邊境產業園等海外園區,加強園區模式國際輻射,推進「軟實力」輸出。充分利用國家對外援助、對外工程承包等合作機遇,推動國家高新區信息服務、能源、基礎設施、農業設施等領域企業與沿線國家開展產能合作。支持建立「一帶一路」跨境產業鏈。

——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制度、服務和文化環境。爭取國家部委支持,謀劃出台有利於國內外企業公平競爭的稅收、貿易、保稅服務、外匯相關政策。引進與培育一批國際商事商務服務機構,探索建立與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政務服務體系,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支持國家高新區完善國際化城市配套服務設施,建立國際化園區與社區,營造開放多元、包容創新的國際文化氛圍。

(九)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落實推廣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落實好國家向全國推廣的中關村系列創新政策。加強政策宣傳,讓國家高新區內有關部門、企業、研發機構知曉、用好、發揮好先行先試政策的激勵作用。建立創新政策調查和評價制度,做好先行先試政策的評估評價工作,廣泛聽取企業和社會公眾意見,定期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並及時調整完善。加大已出台政策落實的力度。

——鼓勵探索政策創新突破。鼓勵國家高新區、自創區在科技成果所有權、轉化稅制等方面積極推動地方性法規創新。健全科技成果科學評估和市場定價機制。探索深化股權激勵改革,積極開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控股企業的下屬單位的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技術交易等平台的市場化管理運營機制改革。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高層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會保障制度。建立有利於吸引國際高端人才的綠卡制度,探索出入境便利化政策,推進短期來華免簽、技術投資獲永久居留權、創業投資獲永久居留權等政策試點。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優化創新人才激勵機制。開展科技金融創新,建設股權眾籌平台,探索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服務試點。

——優化國家高新區管理體制。支持制定高新區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依法行使開發建設、經濟管理、社會管理與服務等許可權。探索制定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職能「負面清單」, 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等重點改革,探索靈活實用、市場化激勵的人事機制,提升園區管理服務效率。培育和發展經濟類、服務類、公益慈善類等社會組織,加速由公共服務提供者向服務組織者轉變。建立健全智庫參與的決策諮詢制度。

——支持國家自創區創新管理體制。重視國家高新區在國家自創區中的核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放大輻射示範效應。鼓勵城市群國家自創區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划,探索更有利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管理模式。圍繞不同城市的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優化產業布局,打通區域壁壘,建立跨區域、跨領域的資源共享和協同創新機制,推動區域間互聯互通創新要素、聯合組織技術攻關,形成創新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管理

——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的管理。堅持科技部宏觀引導、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業務指導、國家高新區所在市人民政府具體推進,探索形成國家和地方共同支持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的聯合治理新模式。各級地方政府要把國家高新區、自創區的建設發展擺在地方創新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打造成引領地方經濟轉型升級、創新驅動發展的大平台,統籌區域政策、土地、財政及創新資源,集中向國家高新區、自創區傾斜,率先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省市政府簡政放權,優化國家高新區「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和服務體系。賦予國家高新區尤其是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充分的財政、土地、政策保障和應有的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

——探索開放式管理系統。以「眾籌」、「眾包」思維來解決實施「眾創」過程中的各類複雜性難題,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社會組織等參與制定國家高新區技術創新規劃、計劃、政策和標準。建立學習型組織,支持國家高新區加強與同類園區、先進園區的交流學習。

(二)深化園區分類指導

——全面推進三類園區建設。鼓勵「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促進科技創新、制度創新、開放創新的有機統一和協同發展,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樞紐和原創新興產業高地。引導「創新型科技園區」依託科技優勢,加快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率先營造創新創業生態,促進科技優勢轉化為創新優勢、產業優勢,形成區域創新中心。推動「創新型特色園區」開展產業創新和應用創新,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創新型特色產業集群,增強區域競爭力。

——加強對新升級國家高新區的指導和督查。支持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加強培訓,著力轉變一般工業園區的發展思路,以新經濟理念推進國家高新區發展。鼓勵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園區發展規劃,加快集聚創新資源要素,健全創新創業載體,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積極與全國一流園區、創新型科技園區、創新型特色園區以及全球先進園區進行資源對接。強化新升級國家高新區與省內先進園區的結對發展,開展「精準幫扶」。推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因地制宜探索差異化的創新驅動發展路徑。支持有實力的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創建創新型科技園區、創新型特色園區。

(三)健全統計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地方政府優化對國家高新區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建立創新驅動導向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更加註重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突出對國家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發展、科技中小企業培育、新興產業培育、綠色集約發展等方面考核和評價。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的監督管理和動態管理,根據年度評價考核和評估結果,結合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情況,對發展好、用地集約的國家高新區給予激勵政策。建立國家自創區發展數據統計、監測評價制度,結合各國家自創區的區域特點和發展需求,加強國家自創區數據統計、動態監測。將重要指標納入國家統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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