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宮產是一種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只有在醫生有必要的前提下,醫生才會實施剖宮產。一般需要剖宮產有以下兩種情況:
1、無法自然分娩。胎兒的頭部比骨盆出口大,產道出現腫瘤而變窄或者陰道和子宮頸的空間較為狹窄時。
2、母子都暴露在危險中時:可能會因為胎兒異常(橫位、不全臀位)、迴旋異常、胎盤早剝、前置胎盤等原因造成難產時,以及母體自然分娩可能有風險時,如果母體上一胎因骨盆狹窄施行剖宮產,這次懷孕骨盆空間依舊狹窄,那就還是需要實施剖宮產。一般情況下,每位孕婦可以承受1~3次的剖宮產。
做過一次剖宮產後,下次懷孕就一定要剖宮產嗎?
做過一次剖宮產後,第二次懷孕還需不需要再實施剖宮產?一般來說,關於這個問題這個回答是肯定的。但近些年來,不少有過剖宮產經歷的第二胎第三胎孕婦能夠順利安全地經陰道正常分娩。子宮疤痕能否承受陰道分娩,以及陰道分娩能否成功主要要關注以下幾個因素:
1、再次分娩的時間距第一次剖宮產的時間超過2年。
2、上一次剖宮產的手術方式是子宮下段剖宮產。
3、上次剖宮產時,子宮口呈現一定程度的擴張,或在剖宮產術后又有引產的歷史,這樣可能能為陰道分娩創造較好的條件。
4、本次分娩估計不存在胎兒大小與骨盆大小不相適應的情況。
5、孕婦及其親屬同意陰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