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了解到,濟寧市金橋煤礦因在例行檢查中,被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排查出多項重要安全隱患,被處以限期責令改正,以及罰款11萬元。
據了解,具體違法違規生產情況有:
1.2312綜采工作面有衝擊地壓危險,兩順槽使用應力在線系統進行防沖局部監測,應力在線系統數據無法上傳。
2.371軌道順槽掘進工作面未按作業規程規定使用除塵風機;2371皮帶順槽掘進工作面隔爆水棚最後一次檢查日期為2017年5月18日,未按規定至少每周檢查1次。
3.二採區變電所編號為714-001、714-001,五採區變電所編號為714-053、714-054饋電開關額定電流400A,整定值520A。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監察分局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分別給予相應處罰:責令於2017年8月21日前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五萬元整,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二萬元整,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二萬元整,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二萬元整,共計處罰款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