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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發朋友圈罵人 被判朋友圈道歉3天賠償1500元

原標題:男子發朋友圈罵人 被判朋友圈道歉3天賠償1500元

7月14日消息,在朋友圈發布消息,已經成為一種溝通交流的方式。但是在發布消息的同時也不能口無遮攔。朋友圈也是公共場合,也要守法知禮。

近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就調解了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不當言論而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案件。

今年3月份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起因是孫某與張某在工作中因一批貨物受損而產生矛盾,隨後張某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布消息辱罵孫某,並附上了孫某的個人信息。事情發生后,孫某認為張某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隨後,孫某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當面向自己賠禮道歉,恢複名譽,並做出賠償。

經過法院調解,被告張某刪除其朋友圈的不當言論,並連續3天在朋友圈中向原告孫某道歉,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500元。法官提醒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既要提倡自由,但更要遵守法律。在微信朋友圈這個有限私密空間發言,要與在現實中說話一樣慎重。在虛擬空間內發布言論,雖然有「我的地盤我做主」的暢快淋漓,但在享受自由發表言論權利的同時,也要守規矩,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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