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姚振華被禁入 就能規範保險資本嗎?

【編者按】2月24日(周五),保監會對前海人壽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行政處罰:對時任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給予撤銷任職資格,並禁入保險業10年的處罰。處罰輕重暫且不論,這個處罰是否對症,是否能夠對規範保險公司等起到根本性作用,似乎值得觀察。作者熊牛散

2月24日(周五),保監會對前海人壽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行政處罰:對時任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給予撤銷任職資格,並禁入保險業10年的處罰。處罰輕重暫且不論,這個處罰是否對症,是否能夠對規範保險公司等起到根本性作用,似乎值得觀察。

據保監會公告,前海人壽主要存在「編製提供虛假資料,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等五方面違法事實。《保險法》第170條規定,若編製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177條規定,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可以禁止有關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進入保險業。目前,保險法對違法違規的罰款金額最多也就幾十萬元,較有威懾的似乎就是行業禁入了。

保險業禁入的實質內容,主要是禁入人員不得擔任保險類機構董監高或者從事保險業務。證券市場禁入制度建設則要比保險業早,主要是指被禁人員,禁入期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監高職務。也就是說,保險業和證券市場的禁入制度,都是不得從事相關行業業務和擔任公司董監高,但並沒有限制禁入人員投資這兩類行業,由此市場普遍解讀姚振華今後十年雖然不得任職保險公司,但仍可以當大股東。

據保監會公告,前海人壽主要存在「編製提供虛假資料,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等五方面違法事實

姚振華現為前海人壽董事長和實際控制人,由於行業禁入,不具有任職資格,前海人壽應進行董事長的改選。但即使姚振華從董事長職位退下來,公司經營是否就會褪去姚氏激進風格?如果說前海人壽能真正反省,加上公司能確保與實控人的相對獨立性,情況或許會有較大改觀,不過這種情況或只屬理想化。現實中,即使其他人擔任董事長也可能只是一個傳聲筒,真正發號施令的還是遙控局面的實控人。

因此,不僅保險業,在證券業也都存在著這樣一個問題:對於公司實控人被行業禁入,如何確保公司能儘快擺脫實控人影響,扭轉經營風格、走上規範經營之路,這方面或需進一步完善制度,或可考慮對實控人實施股權強制退出舉措。行業禁入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不得從事相關行業,禁入人員繼續當大股東,等於還是在從事這個行業,這莫非不是自相矛盾?

從前海人壽激進經營現象,亟待反思的還有保險業的制度漏洞。2015年2月,保監會發布《關於萬能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萬能險費率改革全面實施,取消了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不得超過2.5%的限制,將定價權讓渡於險企。險企為吸引投資者紛紛調高其最低保底收益,而要為投資者獲取較高收益,又「逼迫」前海人壽等在股市從事高風險、高收益的股票投資,儘管其投資標的選擇的是藍籌股,但股價過度拉高也飽含風險,一旦險企自身風控能力不足,就可能發生損失,而最後可能還是由保險投資者來承擔。某種程度上說,這相當於非法集資再去豪賭,早已遠離發展保險業的初衷,保險業姓保,理應回歸正道。

對於前海人壽所投資的諸多上市公司股票,該如何參與上市公司治理,這個問題也值得關注。比如,萬科面臨董事會換屆,前海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等持有大量萬科股票,它擁有的股票投票權是行使還是放棄,如果行使又該如何行使。

就此前前海人壽入主的南玻公司治理來看,公司前職業高管被趕走,接盤的保險公司如何管好這個實業攤子,這是眾多市場人士擔心的。具體到萬科本身,人們顯然不願意南玻現象重現,在目前制度空白情況下,剝奪前海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董事提名權似乎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只能靠監管引導,或者前海人壽的自律。

保險業、證券投資基金業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份,它們的資金來源是廣大中小投資者,資金管理者需要維護投資者利益,就需要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形成對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制約。但這種制約又不能走過頭,如果保險業、基金業管理人利用這種治理權,尋求自己個體利益,就會產生副作用;況且隔行如隔山,如果保險資金等提名自己管理人員進入上市公司董事會,這真可能把實業敗個底朝天,對此理應儘快從制度關上查漏補缺,確保保險業和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本文由星火記者聯盟(微信ID:cctv11227)供稿,於無聲處聽驚雷,敢講話、講真話,是財經愛好者不可多得的內參!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