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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卡位戰:蘋果斗高通,三星掐華為,英特爾和愛立信們各懷鬼胎

文/李俊慧

每一次技術迭代,都會帶來市場洗牌。

伴隨5G商用步伐的不斷加快,蘋果、三星、華為等終端廠商,以及高通、英特爾等晶元廠商,愛立信、諾基亞等專利許可廠商,紛紛大打出手。

很多看似不相干的惡鬥,背後多少都與逐鹿5G密切相關。

錯過了2G、跟隨了3G、參與了4G,如何主導或引領5G是擺在蘋果、三星、華為等諸多廠商面前的現實問題,對於愛立信、高通、諾基亞等傳統通信巨頭自然不願市場拱手相讓。

於是,一場場惡鬥和較量輪番上演。

愛立信:率先公布5G專利收費標準,迎合主流手機廠商需求

2017年3月,瑞典電信巨頭愛立信對外宣布公開其5G專利許可費。愛立信首席知識產權官(CIPO)古斯塔沃稱,對於高端手持設備,愛立信的5G專利許可費設定為5美元/部,而對低端手持設備,許可費可以最低低至2.5美元/部

而此前愛立信向手機廠商收取專利費的標準,與高通類似,都是按照整機售價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其中,愛立信的收費標準為整機售價的1%,而高通的收費標準為整機售價的3.5%-5%。

而高通之所以收費標準高於愛立信,究其根源還是在於高通在2G、3G、4G等通信標準中所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佔比遠高於愛立信。

統計數據顯示,在CDMA技術領域高通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份額超90%,在WCDMA領域佔比約27%,在LTE領域佔比約16%。

按照愛立信此前3G相關專利許可費率1%計算,售價2000元的手機,需要向其繳納20元專利費,而按照現在2.5美元-5美元/部的標準估算,售價2000元的手機可能僅需支付2.5美元(約17.3元人民幣)。

對手機廠商來說,專利使用大幅下降,而對於類似蘋果這種的高定價手機廠商來說,費用下降更加明顯,自然會受到類似蘋果等出貨量較大且定價較高的手機廠商的歡迎。

對此,愛立信首席知識產權官(CIPO)古斯塔沃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此舉將有助於確保愛立信在標準化過程中的領先地位。

華為三星互掐:比拼的是技術,爭奪的是用戶,樹立的是品牌

截止目前,橫埂在華為與三星之間的訴訟至少5起涉及中美兩國多個法院。

2016年5月25日,華為率先打響第一槍,在美國和對三星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2016年6月27日,華為又將三星等公司訴至泉州中院,訴稱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內的共計16款三星手機產品涉嫌專利侵權,並索賠8050萬元(含合理支出費用50萬元)。

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華為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可以看到,華為訴三星侵權索賠8000萬元,三星則訴華為侵權索賠1.6億元,恰好是華為索賠金額的2倍,傲慢三星欲「反制」或「教訓」華為的想法可謂「一覽無遺」。

2017年3月29日,就華為訴三星手機侵權一案,泉州中院一審判決認定,三星公司共計22款產品構成專利侵權,並判決三星公司停止製造、許諾銷售、銷售搭載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移動終端共計22款Galaxy系列手機,同時,三星公司賠償華為終端公司經濟損失80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0萬元。

與此同時,2017年3月20日,就三星對華為在泉州中院據以起訴的涉案專利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最終作出「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

短時間內,三星兩敗於華為,極大的鼓舞了國產手機的士氣。

但是,三星與華為的互掐,猶如最初蘋果與三星的對決,表面上看比拼的是技術,實則爭奪的用戶,最終謀求的品牌以及未來在5G市場的話語權。

蘋果對決高通:霸氣的蘋果不甘於在專利許可費用標準受制於高通

直到2015年底,蘋果與愛立信之間的專利許可糾紛以雙方簽署協議收場,但是,這應該也讓蘋果嘗到了「甜頭」。

於是,蘋果應該希望複製與愛立信在專利許可費用標準上的成功。

2017年1月18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基於蘋果的投訴和舉報,將高通訴至法院,訴稱高通涉嫌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保護其在手機晶元中的壟斷地位。

2017年1月20日,蘋果在美國起訴高通,指控高通公司壟斷無線設備晶元市場,並控告高通以不公平的專利授權行為讓該公司損失10億美元。

2017年1月25日,蘋果又在起訴高通,其中,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蘋果公司索賠經濟損失10億元人民幣。

面對蘋果的連環攻擊,高通起初頗有「大事化小」的想法。

只不過,蘋果並未持類似想法。蘋果公開表示,將不會為2017年第一季度銷售的手機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並且後續款項也不會支付,直到與高通的法律糾紛得到解決為止。

2017年4月11日,高通發起反訴,請求法院責令蘋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與為蘋果公司製造iPhone和iPad的廠商間的協議。

2017年5月17日,因拒絕拒絕為其製造的蘋果公司產品支付專利許可費用,高通將為蘋果代工生產iPhone 和iPad的四家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其長期以來一直存續的合同義務,並同時向法院請求了確認性救濟措施和損害賠償。

表面上,蘋果與高通之間的糾紛是專利許可費用糾紛,而其背後其實還波及晶元市場爭奪和專利許可費用標準。

高通在5G技術或標準的中標準必要專利份額佔比,一定不及其在CDMA技術的主導優勢,因此,蘋果看似在為當前的專利費用標準爭奪,實則是為5G時代的專利費用標準做鋪墊。

伴隨5G商用的不斷臨近,類似的巨頭間的紛爭或惡鬥預計還會持續上演,因為這畢竟是為下一個時代的影響力和話語權而搏殺。

要知道,通常而言,巨頭們為了不被他人遏制就必須先發制人。

(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互聯網、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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