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想學車的人注意啦!
留給你們順利通過駕考的時間,
可能只剩一個半月了......
因為,十月以後你可能會哭著說:
教練......求你......我想要駕照!
近日,
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官方微信發布消息,
新修訂的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 1026)
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詳細規定了新的駕考評判標準。
其中許多考試項目增加了時間限制,
直接評判不合格的操作也有所增多 。
也就意味著,
10月1日後,想通過駕考更難了。
一起來看看具體都有哪些變化↓↓
一些考試項目增加時間限制
新的駕考標準調整了理論考試的試題內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車、典型違法行為認知等內容的考核,考試內容更加貼近實用。
根據梳理其中最主要的變化首先表現在對於一些考試項目增加了時間限制。
比如,科目二的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此前的標準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操作規範,但新的標準卻明確了完成操作的時間限制。其中倒車入庫完成時間不能超過210秒,側方停車完成時間不能超過90秒,一旦超出時間即判為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同樣有多項操作增加了時間限制 。比如,綠燈亮起后的車輛起步,原本並無時間限制,但新標準明確規定「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評判為不合格。
在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操作,此前的標準要求必須打轉向燈,沒有打轉向燈的扣10分。但在新的標準中,此項要求更為嚴格,不打轉向燈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轉向燈但時間未滿3秒就轉向的直接不合格。
路口不禮讓行人直接不合格
新的評判標準對於很多項目的規定的都更為詳細,更貼近實際道路駕駛技能的考核。
比如科目二直角拐彎項目,此前的規範是:駕駛車輛按規定線路行駛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拐彎一次通過,中途不得停車,車輪不得碰軋車道邊線。新的標準則在此基礎上要求「 應開啟轉向燈,完成轉彎后關閉轉向燈。」
科目三「起步」項目中,規定「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直接不合格; 變更車道時 ,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除此之外,新的考試標準也更加註重駕駛人的安全文明意識。比如,科目三考試就明確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的直接不合格。
在通過斑馬線和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項目中,明確不按規定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 動車的,不合格。
(紅色為新增或修改內容)
划重點
以下為科目三評判標準
的主要變化
通用評判:不合格情形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判為不合格:
1、綠燈亮起后,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
2、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
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
3、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的;
以上2、3兩項評判從專項評判引入到綜合評判,之前扣10分,現在直接不合格
專項評判
起步
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變更車道
變更車道時,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靠邊停車
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cm的,不合格;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
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不合格;
超車(新增項目)
a) 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b) 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c) 超車時,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d) 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e) 超車后,駛回原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f) 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g) 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看了這些新增規則,小錦表示:
幸好已經考完了!
你考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