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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象徵 LGBTQ 的彩虹旗飄揚在台灣,譜寫一曲自由的讚歌。

曾經有無數愛情因為無可奈何在黑暗中隱藏,

如今他們終於有選擇可以光明正大地牽手而出,

在陽光下呈現出最明媚斑斕的彩虹。

當愛對了一個人,只是碰巧性別相同。

這份愛情不一樣又怎樣,

各有各的一生一世,也各有各的溫柔鄉。

愛是份信仰,請尊重別歧視。

2017年5月24日,台灣最高立院外人潮湧動,

人們舉著各色各樣的標語擁抱歡呼,

有的甚至喜極而泣、情不自禁。

他們終於等到了期待已久的結果

——台灣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宣布,

現行的《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違憲。

台灣即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地區!

根據大法官釋憲,此前台灣當局《民法》規定

婚姻只存在「一男一女」之間的規定

未能保障婚姻自由,與人民平權相悖,

也違背「憲法」。

根據此次宣判的結果,

同性婚姻最終被認定合憲,

台灣地區「立法院」需要在未來兩年內

完成相應法規條例的修改與制定。

台灣同性婚姻最晚可於2019年5月24日合法成婚。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這是一個足夠寫進歷史的時刻,

是社會婚姻發展中的一個里程碑,

是台灣地區LGBT(是Lesbian、Gay、Bisexual、Transgner的簡稱)性

少數人群幾十年來奮鬥爭取到的成果。

數不清人的眼淚、痛苦、委屈、犧牲,

才鋪就這條渴望包容多元化、性別平等和婚姻平權的漫漫長路。

在眾多付諸心血的婚姻平權運動積極人士中,

有一個身影顯得格外特殊,他就是祁家威

早在訊息仍然封閉、社會思想並不開化的80年代,

他就驚世駭俗地召開新聞發布會,

成為了台灣地區一個公然出櫃的勇士。

他多次上訪法院要求與男性伴侶合法結婚,

但一次次都被拒絕。

在外人看來,他是一個行事荒唐、想法變態的

反社會反倫理反家庭的怪人

一次次挑釁著固有的世俗權威,

他還曾被抓進看守所接受「管理教化」,

變成「正常人」。

但很顯然,這樣所謂「教化」並不成功

祁家威依然「我行我素」,在政府各部門奔走疾呼,

一次次為性少數群體的權益吶喊發聲。

TA只是想和愛的人合法地以伴侶過日子;

TA只想在TA重病時以「家屬」的身份簽署手術同意書;

TA只想坦然不羞愧地說出:「TA是我的丈夫/妻子」;

可為什麼全世界都似乎與TA為敵?

與此同時,台灣很多社會知名人士也紛紛身體力行,

利用自己的公眾影響力支持LGBT人群。

圖為張惠妹

圖為蔡依林

當然台灣社會裡還是有大量反對的聲音。

他們或許出於宗教信仰,或許出於個人選擇,

或許認為同性婚姻會破壞社會綱常、家庭構建,

或許認為婚姻平權會對小孩造成影響。

同性婚姻合法化走得並不順利。

又或者說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是否可行?

是否真正有必要推行?

是否每個人可以發自內心接受?

但只有當勇者敢做出頭鳥,

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仗義追隨;

只有當有人將口號付諸成實踐,

才能帶來觀念的進步、思維的開放。

當一個孤獨倔強的怪人成為龐大不可擋的群體,

才會共同改變強權對弱勢、主流對小眾的不平等、

不均衡的局面。

2016年12月台灣「立法院」初審通過

同性婚姻合法化議案,

通過修改民法第972條的婚姻平權法案,

將婚姻對象的定義從「男女」改變為「雙方」

並且新增「同性婚約,

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裁定」的條文,

將人性根本置於性別分別之上。

婚姻平權問題上台灣在亞洲一直以來走在前沿。

蔡英文在競選時曾正式表態她是同性戀支持者。

如今的台灣地區在包容同性戀和同性婚姻上

走在亞洲前列

這樣的突破並非一蹴而就,

也是很多LGTB經過幾十年抗爭爭取而來。

除了台灣,世界上還有很多國家

為爭取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不停努力著、抗爭著。

2016年4月1日荷蘭迎來了同性婚姻合法15周年。

2001年4月1日,這個「橙色王朝」為自己的國色

增添了一抹彩虹。

這不是荷蘭和全世界開的愚人節玩笑

儘管很多國家在心底喊的是Are you kidding me?

畢竟,2001年,同性戀的話題

尚未被很多人放到桌面上來談,

人們對它避而不及甚至嗤之以鼻。

那一年,剛剛不再將同性戀統劃為病態、性變態

普遍被接受的稱謂是性心理障礙

而在美國的一些州,還將同性戀視為非法

可這一天的午夜,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市長

已經為三對男同志和一對女同志

主持了全球首例法律認可的同性婚禮。

那天起同性戀婚姻被視為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

不斷增加,

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

到如今的台灣,將成為第24個入列的。

的確,要是論「沒規矩」

可能任何國家都不敢與荷蘭叫板。

對大麻和紅燈區的寬容度已經走在了世界前列,

同性婚姻被視為合法見怪不怪,

2015年,荷蘭同性婚姻合法化后的第14年,

美國最高法院做出裁決,

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國都是一項合法權益。

從荷蘭到台灣,16年,24個國家和地區,

挺同和反同在不同的鬥爭一直未有停歇。

隨之而來的社會問題也一直被討論,

艾滋病、生育率、人權、自由,

愛情的勝利是否真的能戰勝一切,

我們還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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