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擬訂了《整頓圜法章程》十條,其中提出銀幣專由造幣總廠製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廣東、湖北四局為分廠。在製造銀元的同時,許多人提出了製造金幣的主張,進入20世紀,興起了關於建立本位制度的討論,有人主張實行金本位制,在黃金儲備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先實行金匯兌本位制(亦稱「虛金本位制」)。這種幣制以黃金定價格標準,但國內實際流通的是銀元,銀元按黃金價值流通,是黃金的價值符號。在金本位制尚無實行條件時,當時普遍主張先實行銀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產生了貨幣單位的「兩元之爭」。有人主張銀元重一兩,有人主張重七錢二分,即以元為單位。
下面是目前已知的大清銀幣的介紹和圖片:
戶部丙午年『『中』』字大清銀幣
清代標準錢幣之一。因各省意見不一,未能正式流通。
丁未大清銀幣
清代標準錢幣之一。仍屬試鑄,未能正式流通。
宣統年造大清銀幣
清代標準錢幣之一。其中只伍角一種流通,其它均屬樣幣,並未流通。
宣統三年大清銀幣
只有曲須龍曾正式開鑄,廣為流通;其它版本均屬試鑄樣幣,並未流通。
湖北省造大清銀幣壹兩
光緒三十年,湖北銀幣局開鑄此幣。鑄成后曾少量發行於市,流通時間甚短。
吉字戊申大清銀幣
另外還有新疆省製造的湘平一兩大清銀幣版本也是比較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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