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女員工懷孕后被公司辭退的事件常有發生。
懷孕女性為何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
國家規定,女員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要是晚育的話,還可以再加15天產假。
如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同時,孕婦做產前檢查可以算入勞動時間,還有產前工間休息和授乳時間。
產前檢查:女員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這原本是一個人性化的政策,
然而有些公司將懷孕員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
侵害員工的合法權益。
更有甚者,
公司故意將懷孕女員工調到條件惡劣的崗位,
迫使其主動辭職。
而男性陪產假呢?
根據統計,男性陪產假大概為7-15天左右。
媽媽還沒過月子,爸爸就要去上班了。
有些公司甚至沒有男性陪產假。
照顧寶寶的責任更多落在了媽媽身上。
男女產假的巨大反差,一定程度上導致女性的就業歧視。
不招未婚未育的女員工,甚至成為某些公司的潛規則。
相比之下,已生二胎或承諾不生育的女員工,更受到職場歡迎。
日前,江蘇擬出台新規,女方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和不少於十五天的共同育兒假。那意味著,男方可以照顧妻子出月子。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熱議。「可減輕女性生育顧慮和職場歧視」「男性怕休完假影響升職加薪」等觀點見諸網路。
江蘇相關部門曾回應稱,此舉旨在倡導平等就業和夫妻共同承擔家庭勞動。
那麼,此舉能否減輕女性職場歧視呢?
相關專家認為,如果男性只多增加一點育兒假時間,諸如十五天,其實這對減輕女性職場歧視問題仍無太大幫助。
更有網友稱,如果男女就業要平等的話,男性和女性的婚產假時間一樣,那就可以大大減少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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