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6月13日公告,經查明,星網銳捷股東FINET INVESTMENT LIMITED此前的減持行為違規,深交所對FINET進行公開譴責處分。
公告稱,2017年3月28日,福建星網銳捷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披露《5%以上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等文件顯示,FINET分別於3月23日、3月24日通過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星網銳捷無限售流通股1533.62萬股,減持股份占星網銳捷總股本的2.8447%,減持金額2.94億元。
FINET作為持有星網銳捷5%以上股份的股東,減持星網銳捷股份未按照證監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且違反1號文第九條的規定,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超過星網銳捷股份總數的1%。深交所決定對FINET INVESTMENT LIMITED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