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4月24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接網民反映稱:當天上午在東站路口發生「交警打人」事件,同時配有現場視頻。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責成督察、法制等職能部門展開調查。
4月24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執勤人員在東站路口進行早高峰保通和交通違法糾違查違工作。9時15分許在東站路口查到一輛闖紅燈通行的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處罰。違法當事人在接受處罰后,與一名現場執勤協警發生口角,繼而發展為肢體衝突,雙方在此過程中都有受傷,期間出現協警用對講機擊打違法當事人頭部的行為。
目前,受傷當事人和協警已送往醫院醫治。轄區公安機關接警后已介入調查。交警一大隊帶班民警及當事協警現已被停止執行職務。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依據調查結果,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加大隊伍教育力度,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強化對全體民警、協警、保通員的規範執法監督管理力度,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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