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共享腳踏車相信各位家長都不陌生,
周末出去玩往往一車難求,
上班路上尷尬的一公里全靠它來解決。
共享腳踏車給我們的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但是關於兒童騎共享腳踏車的交通事故卻頻頻發生。
4月5日,浙江一名9歲男生使用共享腳踏車ofo出了車禍,當時孩子母親在旁邊陪孩子騎車。孩子在騎車過程中,不小心摔倒,導致腳踏車手柄插入孩子脖頸。
(圖片觸目驚心)
3月26日中午,在上海,一名騎著ofo共享腳踏車的孩子被一輛大客車碾壓。據現場目擊網友稱,騎著黃色OFO腳踏車的小孩目測年齡在10歲左右,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與一輛大客車發生碰撞遭碾壓,事發后,消防迅速趕到現場實施救援,用千斤頂支撐起右前輪,將小孩救出,隨即送往醫院救治,不幸的是送醫后不治身亡。
清明假期期間,上海一網友上傳了在行車過程中的視頻,一名騎共享腳踏車的小男孩突然從轉彎處衝出來,眼看就撞到了小轎車,差點造成生命危險。
視頻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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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共享腳踏車普及后,
大街小巷總能看到不少孩子騎著腳踏車在馬路中穿梭。
出了交通事故,很多人都會把矛頭指向腳踏車管理不嚴格。
漏洞百出才讓熊孩子們有可乘之機。
WTF!
孩子違規騎車出了事故關共享腳踏車什麼事?
這個鍋請別推給共享腳踏車!
熊家長的騎車載娃大法
如果說孩子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
擅自騎共享腳踏車是系統監管不到位的話,
那一些家長無所不用其極的
利用共享腳踏車載孩子又算怎麼回事?
我們經常在新聞里看到下圖這種載人方式
感情車簍是孩子的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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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站在共享腳踏車的橫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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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車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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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後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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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騎共享腳踏車的家長,想問你們的心究竟有多大?隨便一個下坡,一個急剎車你能百分百保證孩子不掉下來嗎?
在警長看來這些家長和那名在某商場中庭不慎高空摔死兩個孩子的爸爸沒有什麼兩樣,甚至情形更惡劣。明知不安全還偏要把孩子置於危險的境地,等到事故發生時才追悔莫及。
而且共享腳踏車的車筐上明明有寫「限重3kg,請勿載人」,偏偏有些人喜歡裝「眼瞎」
(共享腳踏車車簍上寫的很清楚,限重3kg,請勿載人)
兒童騎腳踏車、載人實際違法
好在···那些心大的家長,在法律面前總會低頭,針對兒童騎腳踏車,載人亂象有明確的規定。
1、不允許未滿12歲兒童騎腳踏車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年滿12周歲的兒童才可騎腳踏車上路。年滿16歲的青少年才能騎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上路,且時速控制在20km/h以內。
市面上的共享腳踏車都沒有向12歲以下的兒童開放使用許可權,如果不滿12周歲,不滿足用車條件,實名認證無法完成,也無法繳納押金使用腳踏車。
2、腳踏車載人應使用安全座椅
腳踏車、電動車限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應使用安全座椅;12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騎車不得載人。若騎車載人,後輪最好裝備防護設施,防止孩子的雙腳無意中伸入輪子中而受傷。
3、未滿12歲兒童騎車出交通事故,父母擔責
首先,兒童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責任;二是兒童和共享腳踏車運營公司之間不存在租賃服務合同關係,除非能證明共享腳踏車本身固有缺陷直接導致事故發生,否則,共享腳踏車運營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仍然要由使用共享腳踏車的兒童的監護人承擔責任。
看完以上這些,
警長想說:
「讓孩子騎共享腳踏車,害人害己」
那些心大的家長快醒醒吧···
不要讓自己的孩子重演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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