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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直播收益內幕:一成左右5000以上多數不高

絡直播收益內幕。最近兩年,網路直播風頭日盛。關於網路主播年收入百萬元千萬元的消息不斷出現,吸引了大量年輕人進入網路直播間。然而,網路主播的收入真相究竟是什麼?高額「打賞」如何分成?這些問題並不為外界所知,也成為一些直播平台漏稅的可乘之機。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深入採訪業內人士,揭開網路直播行業收入、利益分成內幕。

網路主播真的能收入千萬元嗎?

面對記者的問題,網路直播經紀人家文笑了,「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問我這個問題,然後說你小子是不是發財了,其實,都是錯誤的」。

14時:起床,吃飯,化妝,開電腦打開設備,做好一切準備;

15時:開始直播;

18時:下播;在冬粉群里跟冬粉說會兒話,對重點冬粉要重點關心,也就是問候人家吃飯沒有,今天是否加班,晚上什麼時候回家;

18時30分:打電話叫外賣,上洗手間,看一下別的主播一天的收入,看看排行榜上哪個主播、哪個冬粉刷的多,一邊吃飯一邊和重點冬粉寒暄;

20時:繼續直播,一直到24時,或者次日凌晨兩點,看一天收入決定;

晚上下播后,在冬粉群里聊天半小時到1個小時,刷牙洗臉,敷面膜,其間手機不離身,一直和冬粉聊QQ、微信等;

4時以後吃點夜宵等。等重點冬粉都睡了,看冬粉信息動態了解冬粉日常,分辨有效冬粉;

次日7時左右吃點麥片然後睡覺。

14時起床,重複上述工作安排。

這是網路主播小莫的作息表。

小莫說,她最擔心的就是,「冬粉對我不滿意跑路,怎樣發掘新冬粉,為什麼別人收入比我高那麼多」。

小莫做網路主播不到一年,月收入從當初的200元到現在的3萬至5萬元不等。

不過,小莫的收入與傳聞中的百萬元似乎相差很遠。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共青團北京市委開展的調研顯示,33.1%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至1000元,15.9%的網路主播月收入1000至2000元,18.0%的網路主播月收入2000至5000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0元至1萬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萬元以上。

據業內人士介紹,經紀公司一般很少會和網路主播簽雇傭合同,「一家經紀公司往往會和五六百個主播有合作,年少不知那啥貴加圖中右下角朋友圈一人一專方令你女人尖叫如果都簽雇傭合同的話,光社保這一塊的成本就會達到很高的數額」。

目前在北京經營主播經紀培訓業務的胡云曉告訴記者,「說實話,網路主播多數也不願意這樣做,因為如果確定雇傭關係,就意味著要通過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現在的狀態,網路主播與公司之間只是合作關係,個人受到的約束和監管比較小,那些月收入低於5000元的網路主播基本上都屬於這一類」。

身價越高收入「泡沫」越大

「泡沫」,對於目前很多網路主播的收入,家文是這樣評價的,「年收入百萬元甚至千萬元,只是推廣的一個宣傳口號」。

在業內人士看來,網路主播這個行業首先需要「闢謠」的是,並不是每個觀看網路直播的網友都會送禮物。「假如看一個直播的網友真實人數在100,會送禮物的不會超過20%。也可以說,在整個平台的用戶量里,靠20%送禮物的用戶去維護整個運營,平台都存在燒錢現象,就看誰能燒到最後。」家文說。

據胡云曉介紹,就網路主播的提成來說,收到不同的禮物,提成並不一樣。比如,禮物「游輪」是1314元人民幣一艘,但是網路主播只能拿到400多元的提成。大部分禮物的提成是50%,這50%的提成里還有20%至30%是公會提成(所謂公會,即各大網路直播平台上,一定數量的簽約主播構成一個個組織,有的稱為公會,有的稱為家族。

公會、家族規模不等,主要維護旗下主播藝人的直播現場、冬粉互動和發展管理——記者注),所以主播可以得到的禮物提成為35%至40%左右,再扣除8%的個稅,網路主播拿到手的提成應該是35%左右。

絡直播行業「泡沫」的最後受益人是誰?

家文給出的答案是——渠道中介、經紀公司是第一受益人,網路主播是第二受益人,「網路主播拿到手的錢並沒有宣稱的那麼多,其中原因就在於層層扣款」。

網路主播三種盈利模式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一些網路直播平台一邊大手筆砸下千萬元買網路主播,另一邊卻在拖欠小主播的費用。

按照家文的話來說,大主播與小主播的收入相比,「差距不成比例」。

「有人說有的網路主播的年薪是1000萬元,那麼,如果能做到他的十分之一,年薪就是100萬元。實際上,根本不是這麼回事。現在做網路直播,不要想著靠人氣賺錢,實際收入比你想象的要少很多。」胡云曉說。

胡云曉向記者介紹了網路主播的盈利模式:

第一種是時薪。

直播平台會根據主播每小時的直播人氣支付薪水。比如每小時的人氣在10萬以上的,1小時給多少錢。就這種盈利模式來說,網路主播的收入跟人氣划等號。也就是說,人氣越多,收入越高;

第二種是禮物。

就是網友花錢買禮物送給網路主播,網路主播在層層扣款后拿到分成。這種模式不依賴於人氣,網路主播的個人魅力更加重要。比如,一個女孩子的人氣只有七八千,但是她的收入可能比那些有十幾萬人氣的遊戲主播還高;

第三種是衍生副業。

比如,接廣告、賣東西做電商。現在很多大主播都會這麼做,而且在電競直播初期,這種模式是網路主播很大的收入來源。不過,電商這種模式是衍生副業里最初級的商業模式,如果你的電商是賣零食、賣衣服的,收益會很低。

「一個網路直播平台的主播,稱得上一線的,只有萬分之一,甚至更少。每個平台也就四五個一線主播,這些一線主播確實能給平台帶來很大的收益。收益大,平台給的資源當然就多,而且簽約費那麼高,平台肯定是要賺回來的。

這就導致了平台會力捧那些高薪簽約的主播,基本上會把80%的資源都用在一二線主播身上。而大部分小主播都不能讓平台賺錢,反而是虧錢的,因為帶寬費很高。」胡云曉說,除了人力成本之外,大量的設備投資成本也十分高昂,寬頻投入是其中的一大部分。

一些平台每月的帶寬支出高達千萬元。寬頻,決定了畫質和速度,而這些因素又直接影響直播用戶體驗。受到高昂寬頻費用影響,許多直播平台都在虧損。

不過,現實是,網路直播平台也不能不要這些小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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