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去年3月份的時候,說起來快一年半了。老婆的閨蜜倩找我們借錢,那時候她和一群朋友去香港玩。找我老婆借錢,我老婆就讓她找我借,天天過來我家吵吵鬧鬧,非要借錢不借天天來吵。剛開始我也不想借給她,聽說她人品不咋滴。
她是我老婆的老鄉,平時花錢大手大腳的,還沒有結婚,我看她也不像缺錢的樣子。她本來要借15000塊錢,後來我只拿8000塊錢給她了。我一個月也就6000塊錢的工資,8000塊錢將近一個半月的工資了。家裡生活開支,老婆孩子都要花錢,也是節省點才把錢借給她了。
借錢的時候,她給我承諾一個月之後就還錢給我。一個月之後她卻絲毫沒有提還錢的事情,也不來我家裡了,剛開始我還有點不好意思跟她開口要錢。我想她可能是忘記了,我就打個電話給她,提醒了她一下還錢的事情,她就不高興了,跟我講許多道理。說什麼,做朋友不能光說錢的事情,心理要陽光一點。
後來就一直給我拖,一拖就是一年多,打電話給她她也接,就是不要臉的說最近手頭緊,過一段時間再說。六月的時候親戚朋友結婚的多,禮錢也隨了不少。我手頭確實沒什麼錢了,就跟她要,她說我沒有證據證明她欠我錢。真的,這種女的我真是第一次遇到,還真拿她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