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4日電 據其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昨日已通知各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車庫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該官微還進一步指出,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什麼是「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一、房屋形態不能滿足居住功能。如面積過小;原本使用功能便是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務的,如用於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設計用途本身即為非住宅,如用於存放汽車的車庫等。二、要求對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進行單獨轉讓的。三、要求將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記為「住宅」用途的。
如同時存在上述三方面問題,又無法提供合法審批證明文件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停止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也就是說,擅自將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進行交易並要求按「住宅」用途進行轉移登記,因屬於擅自改變規劃用途,不符合登記要求,因此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