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對話荷蘭Talpa:我們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有信心

荷蘭Talpa公司CEO Pim Schmitz。

7月16日北京報道:真人秀電視節目《好聲音》火了,屢破內地同類節目收視率記錄!然而關於《好聲音》名稱的權益歸屬,卻引起了「戰火」。在今年2月,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作出最終裁定,認定包括《好聲音》中文名稱在內的與該節目有關的諸多知識產權都歸TALPA公司所有。與此同時,無論是2015年8月燦星公司的公開信,還是其後201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不屬於燦星公司和浙江衛視。

作為一家享譽全球的綜藝節目模式開發公司,Talpa公司在近幾年開發了超過七十部電視節目,並在180多個國家獲得播出,是綜藝節目模式開發領域最成功且最具影響力的公司之一。或許普通電視觀眾很少注意到荷蘭Talpa公司,但是,在浙江衛視熱播的《好聲音》卻是家喻戶曉,這檔節目模式正是Talpa公司創作授權,並率先由公司2012年引進位作。

2016年1月8日,Talpa公司將這檔節目的知識產權授予了另一家影視製作公司———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德影視」)。Pim Schmitz,CEO ofTalpa Media,最近在北京接受香港紫荊網記者專訪時,獨家透露節目被引進后圍繞知識產權保護所發生的許多故事。

記者:能否向讀者介紹一下荷蘭Talpa公司的相關情況?

Pim Schmitz:Talpa公司是一家以開發、製作並在世界範圍內發行電視節目模式為主業的荷蘭公司,擁有成熟的電視綜藝節目開發模式、全球化電視綜藝節目運營經驗和眾多優質電視綜藝節目資源,2015年被英國上市公司ITV收購,但仍保持獨立運營。旗下電視節目《The Voiceof…》自2010年於荷蘭首播至今已成為一檔全球知名電視娛樂節目,目前已有將近65個本土化版本,包括美國、德國、法國、和英國,並在180個國家播出;同時,好聲音兒童版也有將近30個地區的版本。節目已吸引了超過5億觀眾,遍布全球每個大洲。

Talpa公司非常注重內容創意與創新,這是我們的理念與宗旨。我們希望以我們的經驗和專業實力與的合作方進行合作,共同開發創作讓觀眾喜愛的綜藝節目。

記者:《好聲音》節目設置的一些初衷?符合了什麼樣的社會訴求?

Pim Schmitz:《好聲音》節目中,導師需要在未提前知曉選手外貌形象和身份背景的前提下,僅憑聲音這一單純的「要素」來完成對選手的選拔。而這樣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尋找到真正打動人心的好聲音,並為那些沒有良好出身、沒有靚麗外貌但擁有出眾演唱能力的音樂愛好者們提供一個可以真正自由展示其卓越才華的舞台。而這些參賽的選手,就出自你我的身邊,出自普通的觀眾之中。節目希望通過展示這些選手為夢想不懈努力的精神,感染更多的觀眾,讓更多的人能行動起來,投身於實現自己夢想的道路上。

《好聲音》節目首創的「盲選」模式其精髓在於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比賽的公平性,將聲音作為評判的唯一標準。觀眾在觀看「盲選」模式時,可以感受到節目對「公平」這一理念的嚮往和訴求。同時,基於該種模式,觀眾在觀看時具有角色代入感,比如,在選手演唱時,以「導師」的角色去評判是否「轉身」,在選手選擇導師時,以「選手」的角色去思考選擇哪位導師,跳出「導師」、「選手」這兩角色,觀眾在聽到選手演唱的同時,比導師這一角色又優越在可以看到選手的外貌形象,「盲選」模式本身就具有很強的故事性。

記者:在世界上都有哪些著名的真人秀節目?電視人打造收視率高的綜藝節目,您有什麼好的建議?

Pim Schmitz:世界上著名的真人秀節目,有很多。比方說《TheAmazing Race》、《American Idol》等等,當然,還有我們的《The voiceof…》。當今世界,創意迸發,尤其是互聯網影響下,真人秀節目與觀眾的互動也非常多。在,我的觀察是真人秀節目也很多,幾乎每個省級電視台都在打造真人秀節目。目前,綜藝節目,大致有兩條路,一條是引進國際版權並進行本土化改造,另一條是原創。無論哪種路徑,只要製造精良,都能創造不錯的收視率。但目前綜藝節目的困境在於,有些節目喜歡打擦邊球,聲稱原創但又經常能看到國外節目雷同的影子,這必然導致山寨或者嫁接的有些生硬,節目團隊的精力也放在了如何以儘可能看不出來的方式來抄襲之上,嚴重影響了節目本身製造的精力分配。最終呈現給觀眾的,就是似是而非的節目。

其實,有著非常深厚的文化土壤和創造創新土壤,只是當前對創造創新的保護力度不夠,如果能更注重創新創造的知識產權保護,讓有智慧的節目團隊專心做創意,的綜藝節目必然會在國際市場上佔得重要席位。

記者:在《好聲音》節目上面,Talpa公司的版權收益如何?

Pim Schmitz:2012年4月,Talpa公司將第1季《好聲音》節目版權授權給了IPCN,並由其轉授權給燦星公司進行製作。同年7月,該節目在浙江電視台暑期檔播出,短期內在全國範圍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並收穫了一致的好評,打破了收視記錄。隨後Talpa公司將第2-4季《好聲音》節目版權授權給燦星公司,並在Talpa公司的指導下完成了第2-4季《好聲音》節目的製作,均取得不菲的成績和收視率,同時為節目帶來了巨大的收益。Talpa公司將第1-4季《好聲音》節目版權分別授權給IPCN和燦星公司時均取得了相應的版權許可費。

記者:在第4季《好聲音》播出結束后,為什麼Talpa公司中止了與第一家公司的合作?

Pim Schmitz:Talpa公司在全球許可授權中,向來關注保護其節目版式及相關知識產權。Talpa公司和燦星公司之間也達成一致並簽署協議約定:Talpa公司享有節目版式及每一個節目元素(例如,所有節目元素,本地節目名稱,商標等)等的全部知識產權。但Talpa公司很快就發現燦星公司和浙江衛視的關聯公司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在未經Talpa公司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註冊了《好聲音》相關商標,這一事實嚴重違反了有關許可協議商標註冊的相關條款約定。在這種情況下,基於對彼此合作的尊重,Talpa公司付出最大誠意試圖找到一個友好的解決方案。在2014年至2016年之間,Talpa公司至少就燦星公司和藍巨星公司違約註冊《好聲音》相關商標的問題向燦星公司提出了17次交涉,燦星公司董事長田明先生也曾向Talpa公司書面致函承諾並確認燦星公司和藍巨星公司所有不正當註冊的《好聲音》商標都將被轉回到Talpa公司名下。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該承諾一直未兌現,燦星公司亦未採取任何實質行動糾正或補救其違約註冊《好聲音》相關商標一事,這使雙方的合作關係出現了危機。讓局面變得更糟糕的是,當雙方開始就未來的節目授權進行談判時,燦星公司不僅不認可未來各季節目的授權許可價格應與節目的市場經濟價值增長相匹配,而且在談判過程中故意修改並降低了燦星公司原先自行提出的報價方案,並威脅Talpa公司,如果Talpa公司不接受燦星公司提出的未來各季《好聲音》的授權價格低於此前幾季授權價格的報價方案,則由Talpa公司授權的《好聲音》節目在將無法再繼續播出,燦星公司將依照《好聲音》的模式「自行」製作節目並播出,而且燦星公司亦不會履行田明先生曾作出的將所有不正當註冊的《好聲音》商標轉回給Talpa公司的承諾。與此同時,在雙方談判並未達成一致且未取得Talpa公司授權或許可的情形下,燦星公司及其合作方就在2015年12月自行啟動了第5季《好聲音》的海選和宣傳造勢活動,對Talpa公司的合法權益置若罔聞。

燦星公司這一系列不尊重合約和知識產權的行為,讓我們非常遺憾地得出結論,即燦星公司不是一個值得我們信賴的合作夥伴,燦星公司亦沒有足夠的誠意來與Talpa公司就《好聲音》的繼續合作達成一致意見。為此,Talpa公司不得不選擇終止與燦星公司的合作。

而據我們後來了解,燦星公司不但在Talpa公司與唐德影視達成合作后,不斷在各種場合宣稱Talpa公司唯利是圖,要收取天價版權費等不實言論,試圖污衊並攻擊Talpa公司。而且,在今年5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侵犯《好聲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的庭審現場,燦星公司的負責人田明先生亦宣稱Talpa公司提供給他們的《好聲音》節目製作寶典沒有什麼價值,Talpa公司對燦星公司製作前4季《好聲音》的節目也沒有提供什麼幫助。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們的新合作方唐德影視的負責人吳宏亮先生,不僅對燦星公司忽視Talpa公司所提供節目模式和節目製作寶典的價值以及無視Talpa公司團隊為《好聲音》節目所作出的努力表示了遺憾,還在庭審現場誠摯的讚賞了燦星公司為前4季《好聲音》取得優績成績所作出的貢獻。燦星公司種種不負責任的言論,也再次印證了我們之前對燦星公司的判斷是準確的。

記者:2017年2月28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作出最終裁決,拼音「zhongguohaoshengyin」和漢字「好聲音」的名稱權都屬於荷蘭Talpa公司,對於您而言,這意味著什麼?聽說在有過幾起訴訟?現在情況如何?

Pim Schmitz: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的裁決,不僅明確確認了Talpa公司對《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擁有合法的權利,而且認定了我們在的原合作方即星空華文公司的一系列違約行為。除此之外,截至目前,Talpa公司還就原合作方對《好聲音》的侵權行為在北京的朝陽法院也提起了維權訴訟,同時經我們授權擁有《好聲音》合法權利的唐德影視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相關侵權方的侵權行為提起了訴訟並申請了訴前行為保全,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經過初步認定后,已經在2016年的7月支持了唐德影視的訴求,裁定相關侵權方應立即停止對《好聲音》的侵權行為。目前,在北京朝陽的法院和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案件均已開庭審理完畢,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另外,我們也對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在今年五月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其擁有《好聲音》電視節目名稱一事感到非常意外、震驚和憤怒。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旗下的浙江衛視是第1-4季《好聲音》節目的電視播出平台,雖然浙江衛視是與燦星公司而不是與Talpa公司直接簽署相關的授權播映協議,但是浙江衛視毫無疑問非常清楚《好聲音》這一節目與Talpa公司的關係,也了解節目相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Talpa公司。在每一季《好聲音》節目開播前,浙江衛視都需要向廣電主管部門遞交節目備案表。在由浙江衛視遞交的每一季《好聲音》節目備案表中,均明確無誤地記載了節目合作製作機構是星空傳媒,而節目版權來源為Talpa公司,節目引進方式為深度引進,引進內容含節目形態、包裝等各種要素。儘管事實如此清楚,但在唐德影視對由燦星公司侵權製作並將在浙江衛視播出的第5季《好聲音》(註:后改名為「《2016年好聲音》」及《2016好聲音》)成功申請禁令后,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完全無視這些事實而視圖主張其擁有《好聲音》這一電視節目名稱的相關權利,我們認為這一舉動是毫無依據也是非常不尊重知識產權和市場規則的行為,這讓我們不得不懷疑浙江電視台與燦星公司之間是否存在一些背後的利益瓜葛以及不正當的交易。但是,我們相信政府和司法機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態度,我們也將按照法律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維護Talpa公司的合法權益。

我們相信,關於《好聲音》的相關案件將得到法律的公正判決。我們同樣相信,我們將繼續贏得案件的勝利。

記者:2016年7月6日,浙江衛視將《好聲音》更名為《新歌聲》,您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Pim Schmitz:由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2016年7月對由燦星公司在未獲得Talpa公司合法授權情況下擅自製作並擬在浙江衛視播出的「2016好聲音」節目作出了停止製作、播出的訴前禁令裁定,燦星公司和浙江衛視被迫將他們的節目名稱更名為《新歌聲》。但是我們注意到,這一「更名」行為並未改變侵權方繼續侵權的事實。浙江衛視所播出的「新歌聲」,其模式在比賽賽制、具體節目元素等核心方面沿襲了Talpa公司的「好聲音」核心內容,這與它自稱的原創並不相符,是赤裸裸地抄襲,也導致了廣大觀眾對《好聲音》和《新歌聲》兩檔節目之間的關係產生了混淆。最讓人不解的是這檔存在巨大知識產權抄襲嫌疑的《新歌聲》竟然在浙江電視台順利的播出了兩季,而正版的節目至今未能與觀眾見面。

而在這之前,燦星公司明知與我們Talpa公司的授權已經終止,但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宣傳、推廣和製作第5季《好聲音》(註:后改名為「《2016年好聲音》」及《2016好聲音》)節目,燦星公司還在微信公眾號上以《好聲音》宣傳和推廣,並使用包含《好聲音》字樣的侵權標識;世紀麗亮公司進行了上述節目的推廣,並負責組織了全國校園海選。

就上述這些對《好聲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我們將與合作方一起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維權。

記者:正在研發製作的新一季《好聲音》會有哪些亮點,節目中如盲聽盲選、轉椅等模式精華會將繼續保留嗎?

Pim Schmitz:前4季《好聲音》節目中的盲聽盲選、轉椅等模式精華將會在新一季的《好聲音》節目中繼續保留。但同時,我們認真總結、汲取了過去幾年在全球各國《好聲音》模式中的獨特創想與成功經驗,以打造出一檔既具有本土特色,又融合世界《好聲音》模式精華的全新一季《好聲音》,為觀眾帶來全新的視聽體驗。

記者:據傳聞,唐德影視與荷蘭Talpa公司簽署的協議是「5年4季」,兩家公司合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觀眾最早什麼時間能看到第5季《好聲音》?

Pim Schmitz:唐德影視是我們在最重要的戰略合作夥伴,我們與唐德影視擁有為電視觀眾和節目市場共同開發創新型節目的共同願望。除《好聲音》外,我們雙方還將在其他電視節目的開發上進行長期的緊密合作。

目前,我們的專業技術顧問正在與唐德影視的製作團隊共同籌備第5季《好聲音》的製作。雖然因為第三方的侵權行為給我們節目的籌備製造了一些困難,但目前各項準備工作仍在有序推進。我們將盡最大努力,使全新打造的正版《好聲音》節目在年內儘快與觀眾見面。

同時,我們也希望,更多像貴網一樣的媒體,能為還原《好聲音》糾紛的事實真相,傳播更多的聲音。

記者:您如何評價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Pim Schmitz:毋庸置疑,隨著實力的崛起,在全球各個領域都已經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參與者甚至是主導者。而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同樣亦是如此。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在今年初就高度讚賞了在發展知識產權事業以及構建創新生態系統方面取得的顯著成就,對在參與建立全球知識產權法律框架以及促進全球知識產權規則制定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表示了稱讚。

我們能夠切身感受到,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重視。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以促使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的持續改善。比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之後,發出的首張訴前禁令,就是針對燦星公司對好聲音侵權的。同時,在社會輿論方面,對燦星公司的侵權行為明顯是批評多於沉默,這也正體現了社會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

為此,我們對Talpa公司與侵權方關於《好聲音》的版權糾紛最終將得到公正的法律判決結果感到樂觀。我們相信,政府和社會必定已經深刻的認識到知識產權是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重要組成,也是堅定文化自信的必要支撐。政府對推動尊重知識產權、抵制侵權假冒的堅定決心和持續努力,將奠定知識產權大國的地位,彰顯政府負責任的大國擔當。而這不僅將贏得國際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讚許,同樣也將顯著增強眾多外資企業對在持續性投資和長期發展的信心。

「唐德影視」是Talpa公司在最重要的戰略合作夥伴。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