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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快遞:2017年第30周12家公司IPO過會

IPO快遞:2017年第30周12家公司IPO過會作者:李萬鈞 編輯:號外財經 來源:號外財經網

《號外財經》訊

7月18日、19日和21日發審委共審核首發企業14家,過會12家,未過會被否1家,暫緩表決1家。其中,主板上會企業12家,11家獲通過、1家被暫緩表決;創業板上會企業2家,1家通過、1家未通過。

本周IPO上會通過率達到86%,較上周而言,似乎有放寬跡象。然而,7月21日,就「IPO或進一步放寬」的傳言,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回應,「證監會將繼續按照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的工作要求,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堅持問題導向,完善IPO現場檢查等工作機制,依法嚴格審核、嚴格監管,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防止企業帶病上市。」

從發審會的公告來看,雖然12家過會公司均是有條件過會,但並未出現重大不利事項,由此看來,證監會對上會企業的質量更加嚴格把控。

7月18日主板發審委(首發)審核通過的6家企業是煙台中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華遠意通熱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寧波中大力德智能傳動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葯業股份有限公司,(首發)審核被暫緩表決的企業是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

7月19日創業板發審委(首發)審核通過的企業是成都愛樂達航空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首發)審核未通過的企業是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7月21日主板發審委共(首發)審核通過5家企業,分別為安徽眾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梅輪電梯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后附證監會IPO審核結果公告。

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107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107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7月18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煙台中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北京華遠意通熱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三)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煙台中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美國對產自的寵物零食產品採取的非關稅貿易限制措施的具體情況;上述措施對報告期發行人以及寵物食品行業的影響;歐盟、日本及其他主要國家是否會採取類似措施;發行人為避開美國對產寵物零食非關稅貿易壁壘在美國設立兩家子公司,是否符合美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在美國和加拿大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是否符合當地法律法規,是否存在被處罰或者被立案調查等情形;發行人經營模式及外部經營環境是否可能發生重大變化。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境外銷售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和可持續性;產品的最終銷售情況,是否存在積壓或囤貨的情形,向關聯方銷售的價格是否公允。請保薦代表人結合物流運輸記錄、資金劃款憑證、出口單證與海關數據比對情況、最終銷售或使用等情況說明對發行人境外客戶銷售收入的核查情況,並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境外客戶的開發方式、交易背景,有關大額合同訂單的簽訂依據、執行過程;發行人出口退稅情況是否與發行人境外銷售規模相匹配;結合報告期內相關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變動趨勢,說明發行人出口收入和發行人匯兌損失之間的匹配性;境外銷售中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況,如存在,其具體情況、原因和合理性,上述交易是否真實。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存貨金額及佔比較大的具體原因,請結合行業特徵、生產模式、銷售模式、銷售周期等因素,對比同行業上市公司存貨佔比及存貨周轉率情況,說明其是否合理;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存貨結構波動原因及與收入結構變動的匹配性;存貨與收入、成本之間變動的匹配性;報告期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較少,請結合原材料價格的波動情況、存貨中細分項目可變現凈值的確定依據、產品銷售周期、產品市場情況、材料備貨周期、商品庫齡情況、業務模式等說明發行人各報告期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謹慎。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二)北京華遠意通熱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各期期末應收賬款餘額較高、應收賬款逐年增長、應收賬款周轉率低於同行業公司、且一年期以上應收賬款佔比較大的具體原因;(2)結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時間,補充說明報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過放鬆信用政策刺激銷售的情況;(3)各期末應收賬款期后回款情況,是否符合發行人與客戶的信用期約定,報告期發行人應收賬款賬齡逐漸變長的原因及其風險;2014年存在大額應收賬款壞賬轉回的原因,計提單獨減值的依據,相關會計處理是否審慎合規;(4)是否存在通過第三方公司回款進行沖抵的方式調節應收賬款賬齡的情形;是否存在會計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資金減少應收賬款、下期初再沖回的情形;(5)結合發行人應收賬款中賬齡一年以上部分佔比較大、存在較多長期掛賬未收回的應收用戶供暖費、客戶的信用情況、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時間、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相關情況,說明壞賬準備計提比例是否謹慎、充分;(6)上述情形是否會對發行人的業績和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依據和結論。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業務開展情況,未來發展規劃,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査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報告期各期供熱類型的比例,包括釆用燃氣、燃煤鍋爐房、熱電項目等,各供熱類型的營業收入和毛利率;(2)發行人釆用燃煤鍋爐房供熱是否符合北京燃煤污染治理政策,釆用的煤炭煤質及污染物排放是否達標,脫硫廢氣處理設施是否符合環保等相關要求,發行人的燃煤鍋爐改造計劃、進度、費用、對發行人利潤的影響;(3)發行人的生產經營和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規定,是否取得所必需的排污許可證等許可文件;(4)報告期內環保相關費用成本及未來支出情況、相關環保投入、環保設施及日常治污費用是否與處理髮行人生產經營所產生的污染相匹配;發行人有關排放和污染處理設施的運轉是否正常有效;(5)報告期內和截至目前發行人的環保守法情況和各項環境保護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是否符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要求,是否發生過環保事故,除已披露的環境違法事件外,是否還受到過其他環保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6)發行人是否已經接受地方環保部門根據《關於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組織的核査;如果已接受核査,核査的具體情況以及核査結果;(7)發行人受到的行政處罰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請保薦代表人進一步說明核查情況和結論。

(三)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控股股東轉讓深圳萬基隆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基隆電子)股權而不是納入發行人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情形,程序是否合法合規;(2)報告期內發行人與萬基隆電子是否存在同業競爭,萬基隆電子的收入、資產和利潤情況及其對發行人獨立性和資產完整性的影響,是否構成業務重組及其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3)萬基隆電子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協議的具體約定情況,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的糾紛,發行人的環保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4)股權受讓方在萬基隆電子已出售PCB業務相關機器設備並轉移訂單的情況下收購萬基隆電子的目的和原因及合理性,收購價格及定價依據,目前經營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上述問題的核查方法、過程和依據。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對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原因、相關質量糾紛的原因,發行人質量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有效執行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上述問題的核查方法、過程和依據。

3、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外協加工成本的定價原則,加工單價水平是否符合當地市場行情;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和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外協單位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利益安排,以及由關聯方承擔外協費用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和結論。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存貨金額及佔比較大、存貨周轉率、存貨跌價準備占存貨原值均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存貨結構與變動的合理性,是否與發行人的收入、成本變化相匹配,是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存在重大差異,與產能利用率、產銷率變化情況的匹配性;(3)結合產品銷售周期、產品市場情況、材料備貨周期、商品庫齡情況、業務模式、存貨周轉率、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等,說明發行人各報告期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已充分提示相關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和結論。

發行監管部

2017年7月18日

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109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109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7月18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廣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寧波中大力德智能傳動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三)大理葯業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四)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暫緩表決。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廣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內,發行人租賃控股股東安泰化學廠房和土地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年6月,發行人向安泰化學購買前述房屋土地的過程及所履行的決策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發行人的章程規定;(3)發行人前述關聯租賃、關聯購買的必要性,定價是否公允;(4)未來生產線搬遷后資產使用及處置方案、相關生產線的搬遷對生產經營的影響;(5)報告期內,發行人向其實際控制人之兄鄒珍祥控制的仁安包裝採購包裝物紙筒、膠筒及印刷服務金額分別為2,818.97萬元、2,209.83萬元和2,120.01萬元,占同類交易比重分別為64.84%、57.34%和54.70%,上述關聯交易必要性,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履行有關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6)控股股東等關聯方是否存在代發行人承擔費用成本並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發行人生產經營是否對關聯方存在重大依賴,是否對發行人的獨立性構成重大影響。請保薦代表人就發行人與關聯方的上述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發行人生產經營是否對關聯方存在重大依賴,是否存在對發行人獨立性有重大影響的情形發表核查意見,並說明對上述事項的核查方法、過程和依據。

2、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發行人的環保設施設備的配置情況、報告期內環保投入情況以及與行業可比公司的環保投入的比較情況等,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發行人的環保總體投入與產量產出是否相匹配,發行人環保相關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報告期內是否存在被環保部門處罰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上述問題的核查方法、過程、依據和結論。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下述事項:(1)結合具體產品構成和定價、成本構成、客戶情況、市場定位、銷售模式等,說明發行人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對比分析經銷模式下發行人與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差異;(3)成本費用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入賬;是否存在關聯方、潛在關聯方或者第三方為發行人承擔成本或代墊費用的情形;(4)發行人是否存在通過人為壓低發行人高管和員工薪酬以降低期間費用、增加利潤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和結論。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各期期末應收賬款餘額較高和應收賬款周轉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會對發行人的業績和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2)結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時間以及報告期各期末應收賬款40%以上超出信用期等情況,補充說明報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過放鬆信用政策刺激銷售的情況;(3)是否存在通過第三方公司回款進行沖抵的方式調節應收賬款賬齡的情形;是否存在會計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資金減少應收賬款、下期初再沖回的情形;(4)壞賬準備計提比例是否謹慎、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並說明核查過程、結論和依據。

5、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2014年形成商譽並在當年全額計提的原因和商業合理性,是否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意見。

(二)寧波中大力德智能傳動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境外客戶的開發方式、交易背景,有關大額合同訂單的簽訂依據、執行過程;(2)發行人出口退稅情況是否與發行人境外銷售規模相匹配;(3)結合報告期內相關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變動趨勢,說明發行人出口收入和發行人匯兌損失之間的匹配性;(4)發行人報告期內出口業務收入總體呈上升趨勢的具體原因及其合理性;(5)境外銷售中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況,如存在,其具體情況、原因和合理性,上述交易是否真實。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並結合物流運輸記錄、資金劃款憑證、發貨驗收單據、出口單證與海關數據、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數據、最終銷售或使用等情況,說明境外客戶銷售收入的核查過程、結論和依據。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各期末存貨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存貨及其跌價準備計提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執行情況;(3)結合產品銷售周期、產品市場情況、材料備貨周期、商品庫齡情況、業務模式、存貨周轉率、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等說明發行人各報告期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已充分提示相關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上述問題的核查方法、過程、依據和結論。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公司子公司寧波中大創遠精密傳動設備有限公司擅自改變外匯資本金結匯資金用途被責令改正並處12萬元罰款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的原因,發行人的資金管理制度是否嚴格,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上述問題的核查方法、過程、依據和結論。

(三)大理葯業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人工麝香的基本情況,發行人醒腦靜注射液產品使用人工麝香而非天然麝香對產品質量及醫學效果有何影響,與使用天然麝香的同類產品在產品質量及醫學效果是否存在重要差異;(2)發行人2006年以來向中藥公司的人工麝香採購價格基本保持一致的商業合理性,與中藥公司的其他客戶相比是否存在差異;(3)報告期內人工麝香供應不足與業績下滑之間的關聯性及合理性,發行人與中藥公司相關採購協議簽訂情況,發行人是否存在原料採購不確定的情況,是否對原料生產廠家及代理商存在重大依賴,是否對發行人未來生產經營存在重大影響,發行人是否有保障人工麝香原料穩定供應的應對措施。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醒腦靜注射液和參麥注射液產品相關安全性再評價的進展情況,有無階段性結論,還需要履行哪些具體手續,是否會對該產品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是否會影響發行人的相關生產資質;(2)發行人是否具備丹參注射液、柴胡注射液、香丹注射液和胞二磷膽鹼注射液的生產能力,上述產品能否通過安全性再評價。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與立興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興實業)、新疆立興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立興)的相關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2)立興實業、新疆立興實際控制人旗下醫藥資產是否存在與發行人相同、相近的業務,是否與發行人構成業務競爭,是否存在損害發行人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保護髮行人利益的相關措施和安排。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在兩票制試點地區發行人相關的經營模式是否發生了改變,改變的具體情況,對該等地區的銷售和盈利情況;(2)針對兩票制向全國推廣的情形,發行人是否能及時建立並完善配送商、代理商的銷售體系,目前的進展情況;(3)發行人在已經實行兩票制的地區採購代理商提供的渠道開拓、學術推廣工作成果等銷售服務的定價原則,銷售費用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入賬,兩票制下的銷售費用率與同行業公司自主銷售的銷售費用率的差別;(4)結合上述情形進一步分析,兩票制的實施對發行人經營模式和經營業績、防範商業賄賂風險對策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結合與經銷商的合作背景、選取條件、經營情況、合作年限等進一步說明,報告期經銷商新增、減少數量較多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向經銷商的銷售是否真實,是否存在通過向經銷商壓貨以增加銷售收入的情況,經銷商的最終銷售情況,經銷商關閉后存貨的具體處置情況。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四)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監管部

2017年7月18日

創業板發審委2017年第59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59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7月19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

成都愛樂達航空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主要從事集成電路的設計與研發,產品按功能主要分為AP晶元和AC晶元兩大類。報告期內,英特爾是發行人的主要供應商,也是發行人技術服務的主要客戶。發行人2014年度的凈利潤為5,516.24萬元,英特爾2014年度向發行人支付服務費用共計6,598.05萬元,該項收入的毛利率超過99%。(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從英特爾採購的商品與向英特爾提供技術服務之間的關係;(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向英特爾提供技術服務業務的具體內容和耗費的人、財、物,說明技術服務費的定價依據;(3)請保薦代表人從業務鏈的角度描述發行人的主營業務,說明招股說明書中對發行人業務與技術的描述與真實情況是否相符,並說明發行人技術服務收入高毛利率的合理性;(4)請保薦代表人說明發行人是否「主要經營一種業務」。

2、發行人報告期2014-2016年度,所得稅費用分別為-953.03萬元、-59.82萬元、-195.59萬元。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金額以及所得稅費用均為負數的原因;(2)研發人員的認定標準、研發人員占員工總人數的比例以及報告期各年度發生的薪酬總額;(3)同行業上市公司IP與應用軟體攤銷列支研發費用並做所得稅加計扣除的案例。

請保薦代表人對報告期所得稅費用為負數的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合理性發表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2014-2016年度經銷收入佔比為84.33%、91.31%、97.03%。招股說明書披露2015年度「資產減值損失增加1,784.30萬元,主要是由於公司對基本無銷售的淘汰產品補充全額計提了跌價準備」。發行人報告期末存貨跌價準備餘額分別為5,604.58萬元、6,271.28萬元、6,090.82萬元。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庫齡6個月以上的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及期后銷售情況;(2)SoFIA 3GR產品庫齡6個月以上的存貨截止目前的訂單及銷售情況;(3)2015年度資產減值損失增加1,784.30萬元的原因。

請保薦代表人:(1)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充分性發表核查意見;(2)結合產品生產的內控流程及以經銷為主的營銷模式,對大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合理性發表核查意見。

(二)成都愛樂達航空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1、招股說明書披露,2005年,由於國際轉包業務發展,中航工業承接了空客A320、波音B737等機型的部分轉包業務,其將承接的部分零件轉包,基於發行人在航空工裝加工方面的經驗及公司股東冉光文從事設計工作積累的經驗和良好信譽,發行人逐漸承接了部分民機轉包業務。報告期內發行人來自第一大客戶中航工業下屬單位的收入佔比分別為96.02%、97.94%、98.11%。(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來料加工業務中是否能明確區分屬於民機轉包業務,中航工業承接空客A320、波音B737等機型的部分轉包業務后再轉包給發行人,是否不違反空客、波音等公司與中航工業的相關協議約定或合同條款,是否存在法律訴訟風險;(2)發行人目前主要生產模式為來料加工,業務收入幾乎全部來自於中航工業。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如何保證與中航工業之間承接業務的可持續性與穩定性,相關業務運作風險是否已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7年7月19日

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11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110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7月21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安徽眾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浙江梅輪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三)蘇州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安徽眾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關於銷售定價政策的信息披露前後表述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2)國外客戶對於外銷產品質量的具體要求、相關外銷產品與內銷產品價格的具體差異、外銷產品毛利率較高的合理性;(3)報告期內受託加工業務毛利率不斷上升的原因,受託產品加工費的定價方式,受託加工產品成本的核算、歸集情況及其合規性;(4)結合具體產品構成、產品定價、成本構成、客戶、市場定位、銷售模式等,說明發行人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體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內對部分大客戶的銷售額大幅變動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特徵;(2)發行人與上述客戶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銷售的定價機制及其公允性,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並說明對銷售收入的核查情況。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研發費用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合理性及可持續性,研發費用的發生、歸集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發行人研發活動和生產活動以及相關研發費用和生產成本的劃分標準、依據,是否存在將生產成本計入研發費用的情況,研發廢料的會計核算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的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二)浙江梅輪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報告期內的信用政策及執行情況,逾期應收賬款的催收情況,發行人關於信用政策及貨款回收相關內控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執行情況;(2)報告期內,發行人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3)報告期各期末逾期應收賬款佔比持續上升的原因,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是否構成重大不利影響;(4)報告期各期應收賬款的期后回款和涉訟、糾紛情況;(5)報告期各期壞賬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在直銷模式中引入居間服務商的商業合理性,針對相關業務費的支出是否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運行;(2)在安裝維保進一步讓利於經銷商的情況下,發行人居間費率高於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商業合理性;(3)報告期存在較多自然人居間商的原因及合理性;(4)居間業務是否存在商業賄賂風險。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發行人與授權安裝、維護單位之間的協議安排和責任界限的劃分是否清晰,是否與實際執行一致。發行人與客戶、產品使用方等之間是否存在涉及安裝、維保、使用等糾紛,是否存在因此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發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質量糾紛和重大安全事故。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三)蘇州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發行人新型建築材料銷量逐年下降,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017年上半年的經營發展趨勢,是否處於持續下滑態勢;報告期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市場價格具體情況,發行人在不具備價格、產量優勢的基礎上,維持較高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報告期新型建築材料經銷商的具體情況,變動原因,其最終銷售的具體對象;相關信息和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報告期內員工人數變化情況、發行人向蘇州新聖宏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採購金額的變動情況和總體用工成本情況,進一步說明發行人勞務用工是否符合勞務派遣相關規定,是否存在其他損害勞動者利益的情形及潛在糾紛,是否存在被行政處罰的風險,相關信息和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7年7月21日

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111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111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7月21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廣東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廣東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運輸業務基本運價的確定機制,報告期是否嚴格執行;(2)類似線路的運價顯著高於可比公司北京長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久物流)的原因和合理性;(3)結合業務類別、主要客戶、業務量、運輸單價、單位成本構成、外協採購單價、市場競爭及自身優勢等情況,進一步說明綜合業務毛利率高於長久物流且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成本費用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入賬,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和其他的特殊利益安排,相關的風險是否充分揭示。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獲得本田客戶業務的方式。合作期內是否存在變化;(2)發行人在本田客戶業務中的份額,報告期內的變動情況,未來是否存在上升空間;(3)發行人取得廣汽本田新廠區零部件入場物流業務的具體方式,對發行人未來經營的影響;(4)廣汽本田物流的相關情況。與該公司相比,發行人有何競爭優勢和劣勢;2016年,發行人廣汽本田零配件取貨物流業務市場份額超過該公司的原因;(5)發行人與本田客戶業務開展的持續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6)發行人針對本田客戶是否存在業務依賴。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揭示。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結合與青島日日順物流有限公司停止合作的相關情況,進一步說明發行人開拓非汽車業務和客戶的相關考慮,存在哪些不利因素,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因素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二)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存貨中發出商品的內容、庫齡、對應的客戶,主要的合約約定等情況;計算存貨庫齡的方式,在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之間轉移是否影響賬齡;庫存商品、發出商品減值計提的具體依據,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大額滯銷商品;寄銷模式下發出商品是否存在大額退貨,相關減值計提是否充分;發行人對於發出商品的相關審計程序是否符合相關審計準則的要求;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發行人下屬商務印書館等6家子公司於2011年3月與出版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出版集團)簽訂《出版集團出版發行綜合業務樓聯建協議書》,至2011年4月商務印書館等6家公司已向出版集團預付資金19,503.05萬元。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相關聯建項目的立項、建設等是否存在違規情形;項目目前仍在前期籌劃階段的原因,是否存在緩建或無法推進的風險,繼續實施是否存在障礙,發行人的應對措施;項目分攤建築面積的方法是否公允;發行人預付相關資金的依據和合理性,是否構成出版集團佔用發行人資金,是否存在被變相佔用或者無法收回的風險,是否損害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各期期末應收賬款餘額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通過放寬信用政策刺激銷售的情況;結合發行人客戶的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時間以及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相關情況,說明發行人壞賬準備計提比例是否謹慎、充分;相關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出版集團下屬與發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業務子公司的業務範圍,進一步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同業競爭,相關各方《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是否存在可行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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