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司法改革成績單
天津法院作為司法改革第三批試點法院,自去年6月份全面啟動至今已一周年。這一年來,天津法院發生了哪些變化?取得了什麼成績?
7月20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開發布《天津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白皮書》,全面介紹了天津法院全力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取得的成績和相關經驗做法。
數據看成績
主要做法
以司法責任製為核心
以法官員額製為重點
以司法標準化為標尺
以院庭長辦案為突破
以法院信息化為保障
一
發揮好「關鍵少數」的作用
確保改革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堅持「一把手抓」,嚴格落實司改主體責任。
堅持以身作則,堅決跳出改革利益窠臼。各法院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堅決服從政策安排和人員分類管理需要,均未參加入額遴選
堅持「抓一把手」,層層傳導壓力。
二
邁穩、邁好第一步
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平穩有序完成
全市法院員額遴選順利完成
全市法院共遴選法官1637名。
高院、中院、基層院計劃員額比例分別為29.9%、32.9%、31.6%。
入額法官平均任職年限由18年上升至22年。年齡結構更加趨於合理,36歲至50歲佔48.7%。
學歷層次進一步提升,全部為大學部以上學歷,研究所學歷高達34.51%。
2
人員分類管理已經基本到位
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行政人員分類管理的路徑初步形成
三
抓好司法責任制
做到有序放權與依法監督相統一
1.積極構建標準化體系
☑ 堅持程序標準先行;
☑ 同步跟進實體標準;
☑強化了政務標準保障。
建立了完善涵蓋審判流程、權責配置、司法裁判、司法公開、訴訟服務、案件質量等6大方面21個司法標準,既實現了司法權力由法官行使、司法責任靠法官落實、司法標準由法官制定、司法行為由標準檢驗的「閉環式」良性機制,也讓人民群眾衡量改革后司法公正水平有了對照表。
2.強力推進院庭長辦案
☑ 統一要求、定期通報;
☑ 主動擔當,承辦難案;
☑自加壓力、組織觀摩。
2017年1-6月,全市法院院長、庭長共審結案件60378件,同比增長59.81%,占同期結案總數的39.9%。
3.明確劃定院庭長職責清單
院長、副院長、庭長除參加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外不得對其沒有參加審理的案件發表傾向性意見;
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以外,院長、副院長、庭長對其未直接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不再進行審核簽發;
獨任法官審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書,由獨任法官直接簽署;
合議庭審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書,由承辦法官、合議庭其他成員、審判長簽署完畢后即可印發;
院長、副院長、庭長的審判管理和監督活動應當嚴格控制在職責和許可權的範圍內,並在工作平台上公開進行。
院庭長審批案件減少99.4%。
4.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
審委會委員對其本人發表的意見及表決負責;
審委會改變合議庭意見導致裁判錯誤的,由持多數意見的委員共同承擔責任,合議庭不承擔責任;
審委會維持合議庭意見導致裁判錯誤的,由合議庭和持多數意見的委員共同承擔責任;
審委會討論案件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導致審判委員會決定錯誤的,主持人承擔主要責任。
審委會討論案件減少41.2%,審委會討論案件的質量明顯提高。
5.建立專業法官會議
專業法官會議定位於為法官、合議庭處理案件提供諮詢意見的平台。
全市各法院總計召開專業法官會議百餘次,討論案件287件,整理出數十個審判實踐中爭議問題的處理建議,為司法標準化工作中類案標準立項提供了有力的實踐基礎。
6.組建新型審判團隊
全市各法院建立審判團隊430餘個。一些基層法院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靈活組建審判團隊、強化團隊業績考評,調動了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四
做實做細配套措施
改革紅利最大限度釋放
1.及時落實職業保障措施和人財物統管。
2.大力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繁簡分流。
3.全面發揮信息技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