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XX,讀名校」
「國小、國中名校,最牛雙學區房」
……
開發商打出「買房可讀名校」的廣告
交房時說好的名校「學區房」卻無法兌現
近年來
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
(資料圖/圖文無關)
如今
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和南昌市教育局
聯合下發通知
規範房地產項目廣告宣傳,嚴禁使用「名校」、「學區房」廣告宣傳語。
如果你在買房時
看到這樣的字眼
可千萬要當心了
嚴禁使用
「名校」、「學區房」廣告宣傳語
南昌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以來,隨著南昌市義務教育階段划片就近入學政策的不斷嚴控,房地產開發商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涉及虛假學區房廣告宣傳引發的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凸顯、集中,群眾反映強烈。
此次,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和南昌市教育局共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是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義務教育平等入學的社會氛圍。
根據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不得在其公開銷售廣告中使用「名校」、「學區房」等違反義務教育平等原則的廣告宣傳語。
房地產開發商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也不得在其內部發行的有關銷售彩頁廣告,或在室內打出的廣告條幅進行任何涉及「名校」、「學區房」的宣傳。
五類情況列入監管範疇
南昌將建立常態監管機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廣告發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凡是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對小區教育配套方面存在虛假、不實宣傳,造成業主投訴、上訪及其他形式的維權行為的,列入監管範疇。
一是承諾配建學校而不配建;
二是承諾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實則無法兌現;
三是虛假宣傳交房期限、開學時間和入學政策;
四是將商業公寓作為普通住宅虛假宣傳銷售;
五是存在刻意隱瞞、誤導購房者的其他情況。
嚴禁簽訂各種形式的入讀協議
南昌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中介機構簽訂接受商品房購房戶入讀任何形式的合同及合約協議,嚴禁書面或口頭承諾接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商品房購房戶子女入讀。
(資料圖/圖文無關)
各義務教育學校一經發現學校周邊商品房有利用「學區房」等不實廣告進行宣傳的,應第一時間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由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制止和處罰措施,同時學校要在校門口等醒目位置向社會作出「學區範圍應以教育主管部門當年公布的為準」的溫馨提示,做好有關信息的溝通工作。
如果買房過程中
開發商或中介違反規定
一定要提高警惕
這其中很可能蘊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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