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回想這幾年農村宅基地頒布的各種政策文件不難發現,今年農村宅基地的改革幅度很大,尤其是在宅基地的回收和宅基地的審批上面。很多農民或許有這樣的疑惑,一直聽說國家要回收農村宅基地,那麼究竟什麼情況下才會回收,誰又有權利回收我們的宅基地呢?
一、以下宅基地將會被回收
1)宅基地長時間荒廢或者坍塌兩年以上的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2)農村戶口已經遷出,但是農村還保留有宅基地的,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3)宅基地是通過購買或者轉讓得來的宅基地,不屬於同一村集體的,將會被收回;
4)「一戶多宅」或者超占宅基地的情況,多出的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二、今年農村宅基地政策有哪些變化
1)宅基地審批更加嚴格,部分地區停止審批
宅基地的審批環節減少,但是宅基地的審批要求卻越來越嚴格,這就意味著農村宅基地的申請越來越難了,現在部分地區已經停止審批。
2)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補償金額提高
現如今農村的土地管理逐漸嚴格和規範化,以後農村宅基地的把控更為嚴密,現如今國家鼓勵農民自願提出宅基地的政策,一方面是減少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加速農村的城鎮化進程;另外一方面也恰恰體現了宅基的價值所在,所以後續「自願有償」的補償金額將會提高。
三、誰有權回收農民的宅基地?
農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所以如果違法了宅基地的使用條例,宅基地的使用不符合要求,村集體是有權要求回收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