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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游 —— 能思想的人應該樂於和自己為伍

旅行會改變人的氣質,讓人的目光變得更加長遠。

在旅途中,你會看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習慣,

你才能了解到,並不是每個人都按照你的生活方式在生活。

這樣,人的心胸才會變得更加寬廣。

——余光中

旅行的目的不一,有的頗為嚴肅,是為了增長見聞,恢宏胸襟,簡直是教育的延長。台灣各大學例有畢業旅行,遊山玩水的意味甚於文化的巡禮,游跡也不可能太遠。

從前英國的大學生在畢業之後常去南歐,尤其是去義大利「壯遊」(grandtour):出身劍橋的米爾頓、格瑞、拜倫莫不如此。拜倫一直旅行到小亞細亞,以當日說來,遊蹤夠遠的了。孔子適周,問禮於老子。司馬遷二十歲「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於沉湘;北涉汶淚,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遺風……」,也是一程具有文化意義的壯遊。蘇轍認為司馬遷文有奇氣,得之於遊歷,所以他自己也要「求天下奇聞壯觀,以知天地之廣大。過秦漢之故都,恣觀終南嵩華之高,北顧黃河之奔流,慨然想見古之豪傑」。

值得注意的是:蘇轍自言對高山的觀賞,是「恣觀」。恣,正是盡情的意思。人面對大自然,確乎盡情盡興,甚至在貶官遠謫之際,仍能像柳宗元那樣「自肆于山水間」。徐文長不得志,也「恣情山水,走齊魯燕趙之地,窮覽朔漠」。恣也好,肆也好,都說明遊覽的盡情。柳宗元初登西山,流連忘返以至昏暮,「心凝形釋,與萬化冥合」。遊興到了這個地步,也真可以忘憂了。

並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歡旅行。康德曾經暢論地理和人種學,但是終生沒有離開過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點半,他都穿著灰衣,曳著手杖,出門去散步,卻不能說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輩叔本華,也每天下午散步兩小時,風雨無阻,但是走來走去只在菩提樹掩映的街,這麼走了二十七年,也沒有走出法蘭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卻是傳統貴族觀點。他說:「旅行補足少年的教育,增長老年的經驗。」

但是許多人旅行只是為了樂趣,為了自由自在,逍遙容與。人說「流水不腐」,西方人說「滾石無苔」,都因為一直在動的關係。最浪漫的該是小說家史蒂文森了。他在《驢背行》里宣稱:「至於我,旅行的目的並不是要去那裡,只是為了前進。我是為旅行而旅行。最要緊的是不要停下來。」在《浪子吟》里他說得更加洒脫:「我只要頭上有天,腳下有路。」至於旅行的方式,當然不一而足。有良伴同行誠然是一大快事,不過這種人太難求了。就算能找得到,財力和體力也要相當,又要同時有暇,何況路遠人疲,日子一久,就算是兩個聖人恐怕也難以相忍。倒是尊卑有序的主僕或者師徒一同上路,像「吉訶德先生」或《西遊記》里的關係,比較容易持久。也難怪潘來要說「 群游不久」。西方的作家也主張獨游。吉普林認為獨游才走得快。傑佛遜也認為:獨游比較有益,因為較多思索。

獨游有雙重好處。第一是絕無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興趣去做,只要忍受一點寂寞,便換來莫大的自由。當然一切問題也都要自己去解決,正可訓練獨立自主的精神。獨游最大的考驗,還在於一個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侶。在廢話連篇假話不休的世界里,能偶然免於對話的負擔,也不見得不是件好事。一個能思想的人應該樂於和自己為伍。我在美國長途駕駛的日子,浩蕩的景物在窗外變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內外交感,虛實相應,從灰曉一直馳到黃昏,只覺應接之不暇,絕少覺得無聊。

獨游的另一種好處,是能夠深入異鄉。群游的人等於把自己和世界隔開,中間隔著的正是自己的遊伴。遊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圍的世界。彼此之間至少要維持最起碼的禮貌和間歇發作的對話,已經不很清閑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車南下,作聯席之演講,一路上我們維持著馬拉松對話,已經舌敝唇焦。演講既畢,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連床夜話,幾乎通宵。回程的車上總不能相對無語啊,當然是繼續交談啦,不,繼續交鋒。到台北時已經元氣不繼,覺得真可以三緘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黃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個旅行團,那你和異國的風景或人民之間,就永遠阻隔著這麼幾十個遊客,就像穿著雨衣淋浴一般。要體會異鄉異國的生活,最好是一個人赤裸裸地全面投入,就像跳水那樣。把美景和名勝用導遊的巧舌包裝得停停當當,送到一群武裝著攝影機的遊客面前,這不算旅行,只能叫做「罐頭觀光」(canned singtseeing)。布爾斯丁(Daniel j.Boorstin)說得好:「以前的旅人(traveler)採取主動,會努力去找人,去冒險,去閱歷。現在的遊客(tourist)卻安於被動,只等著趣事落在他的頭上,這種人只要觀光。」

古人旅行雖然倍嘗舟車辛苦,可是山一程又水一程,不但深人民間,也深入自然。就算是騎馬,對髀肉當然要苦些,卻也看得比較真切。像陸遊那樣「細雨騎驢入劍門」,比起半靠在飛機的沙發里凌空越過劍門,總有意思得多了。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關山行旅的風塵之感就愈強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三十五年前我隨母親從香港遷去台灣,乘的是輪船,風浪里傾側了兩天兩夜,才眺見基隆浮在水上。現在飛去台灣,只是迸出海關而己,一點風波、風塵的跋涉感都沒有,要坐船,也坐不成了。所以我旅行時,只要能乘火車,就不乘飛機。要是能自己駕車,當然更好。阿刺伯的勞倫斯喜歡高速馳騁電腳踏車,他認為汽車冥頑不靈,只配在風雨里乘坐。有些豪氣的青年騎腳踏車遠征異國,也不全為省錢,而是為了更深入,更從容,用自己的筋骨去體驗世界之大,道路之長。這種青年要是想做我的女婿,我當會優先考慮。

旅人把習慣之繭咬破,飛到外面的世界去,大大小小的煩惱,一股腦兒都留在自己的城裡。習慣造成的厭倦感,令人遲鈍。一過海關,這種苔蘚附身一般的感覺就擺脫了。旅行不但是空間之變,也是時間之變。一上了旅途,日常生活的秩序全都亂了,其實,旅人並沒有「日常」生活。也因為如此,我們旅行的時候,常常會忘記今天是星期幾,而遺忘時間也就是忘憂。何況不同的國度有不同的時間,你已經不用原來的時間了,怎麼還會受制於原來的現實呢?

旅行的前夕,會逐漸預感出發的興奮,現有的煩惱似乎較易忍受。剛回家的幾天,撫弄著帶回來的紀念品像撫弄戰利品,翻閱著沖洗出來的照片像檢閱得意的戰跡,血液里似乎還流著旅途的動感。回憶起來,連錢包遭竊或是誤掉班機都成了趣事。聽人闊談旅途的趣事,跟聽人追述艷遇一樣,儘管聽的人隔靴搔癢,半信半疑之餘,勉力維持禮貌的笑容,可是說的人總是眉飛色舞,再三交代細節,卻意猶未盡。所以旅行的前後都受到相當愉快的波動,幾乎說得上是精神上的換血,可以解憂。

當然,再長的旅途也會把行人帶回家來,靴底黏著遠方的塵土。世界上一切的橋,一切的路,無論是多少左轉右彎,最後總是回到自己的門口。然則出門旅行,也不過像醉酒一樣,解憂的時效終歸有限,而宿酲醒來,是同樣的惘惘。

節選自余光中《何以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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