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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孩子「偷竊」,這倆媽媽的做法,引人深思!

1

阿玲小時候生活在一個小鎮上,家裡不算窮,可是媽媽從不給她零花錢,也很少買零食和小玩意兒給她。

讀二三年級的時候,女同學之間偶爾會分享零食,阿玲吃了別人的,便總想著也買一些去給同學吃,否則會被同學取笑。

有一次看到媽媽的包,她忍不住偷偷拿了20塊錢去買零食。

媽媽很快就發現錢少了,問阿玲有沒有拿,阿玲很怕嚴厲的媽媽,不敢承認。

媽媽把阿玲拉到小賣部,問老闆:「我們家阿玲今天來買東西了嗎?」老闆說買了20塊的零食,還一五一十地回憶了阿玲都買了些什麼。

暴怒的媽媽當眾責罵阿玲是「小偷」,她說:「小時候偷針,長大了偷金!」

她把阿玲打了一頓,引來不少人圍觀。

從此後,大家都知道阿玲「會偷錢」,人們看她的眼光略帶異樣。

有回去同學家玩,同學的媽媽「跟防賊一樣」防著她,讓阿玲很難過。

還有一回,她正和朋友一起玩,朋友的妹妹過來拉她姐姐:「媽媽叫你不要和她玩......」

2

聊到這裡,年過三十的阿玲聲音哽咽,她說永遠都忘不了那時的難堪!

而今已為人母的阿玲,雖然諒解了媽媽當年的粗暴行為,「她只是個農村婦女而已」

但年少時曾經受過的傷,卻讓她無法釋懷,並對她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她的整個青春期都很叛逆,估計跟這件事有密切的關係。

如今的阿玲跟強迫症一般,在生活中從不佔人一丁點兒便宜,特別是牽涉到金方面,她總是寧願自己吃虧。

每次買完東西她都要把賣家找的錢數一數,不是怕少了,而是怕找多了。

有一次買完水果,離開幾百米后阿玲才反應過來,剛才老闆算錯了帳,多找給她兩塊錢。她知道兩塊錢很小,老闆根本不會在意,但她更知道如果不把錢還回去,自己心裡難安。於是她拎著很重一兜菜和水果,走回去把錢還給了老闆。

當年偷拿20塊錢在小賣部被揭穿之後,她還拿了兩次媽媽的錢去買零食,媽媽一次比一次打得狠、罵得凶。起初她也是怕的,可是對打罵的恐懼,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

到後來自己不再偷拿媽媽的錢,不是害怕懲罰,而是年齡漸長,明白這樣做不對之後,對自己有了更強的約束力。

阿玲說,如果媽媽事前肯給自己一些零花錢,自己肯定不會去「偷」。如果媽媽事後肯好好跟自己談一談,幫自己遮掩一二,自己肯定會比現在更自信,也更快樂。

3

4歲的浩浩讀小班,有一天放學回家后,媽媽發現他的小書包里有一個玩具小汽車,便問他這是哪來的,浩浩說是同學送的,媽媽追問他是哪位同學送的,他想了一會兒說是鈞鈞送的。

同學之間送個小玩具也正常,媽媽沒當回事,問浩浩有沒有謝謝鈞鈞,建議他也送一個禮物給鈞鈞。

可是兩天後,軒軒媽在班級家長群里問有沒有人看見一個小汽車,說兩天前帶去學校后不知道弄哪去了,孩子一直吵著要。

軒軒媽大致形容了小汽車的樣子,浩浩媽一看就知道兒子的小汽車不是同學送的,而是「偷」的。

她跟軒軒媽私聊向她道歉,軒軒媽對小孩子偶爾的行為表示理解。

自家經濟條件並不差,浩浩的玩具也很多,平時他喜歡的東西,也常常給他買,孩子為什麼還要去「偷」呢?

浩浩媽冷靜下來分析孩子的行為,卻不得要領。

4

下班回家后,浩浩媽一邊陪兒子玩一邊問:「這個小汽車怎麼像是軒軒的呀?」

孩子一臉天真:「你怎麼知道的?」

媽媽問他為什麼要把別人的汽車拿回家來,孩子卻不說話了。

浩浩媽覺得這件事情必須給孩子定個性,也給他一個台階下,便問:「你不知道不可以拿別人的東西,對嗎?」

浩浩如釋重負地點頭說:「是的,我不知道。」

媽媽說:「那媽媽現在告訴你,以後你要動別人的任何東西,都要徵得主人的同意,人家沒有同意,絕對不能把他的東西帶回來,你知道了嗎?」

浩浩乖巧地說:「我現在知道了。」

當晚,孩子睡著后,浩浩媽把這件事告訴了孩子爸爸和爺爺奶奶,一家人達成共識,把這件事定性為:浩浩以前不明白道理,現在明白了。

同時,大家商量好了,要在生活中強化「物權」的概念,拿孩子的東西之前要先徵得他的同意,如果孩子要動家裡人的東西,也提醒他先問過主人。

第二天早上送孩子上學,浩浩媽跟軒軒媽約好在校門口見。

浩浩把小汽車還給軒軒,並按照媽媽的提示道歉:「對不起,我以前不知道不能拿別人的東西,現在我知道了,以後再也不會隨便拿了。」

此後,除了在生活中強化「物權」的概念外,浩浩媽還有意給孩子講一些警察抓小偷的故事,向孩子傳遞「不問自取」就是偷,偷東西是犯法的等意識。

那以後,浩浩再沒發生過拿別人東西的行為。

5

以上是我聽來的兩個故事,阿玲是我的朋友,浩浩媽是公號的讀者。

對比兩個媽媽的做法,我的心裡頗為感慨。

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少家長都曾經遇到過的煩心事。

有的家長認為「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小時候「行為不端」一定要嚴加管教,否則後果嚴重,比如阿玲的媽媽就持這種觀點。

但其實孩子小的時候發生「偷竊」行為,還真不能定性為品行不端,可能有很多原因都會促使孩子偷拿別人的財物,家長應當仔細分析,區別對待:

1

孩子沒有「物權」的概念

嬰兒是沒有所有權概念的,他認為世界是圍著他轉的,所有東西都是他的,他想用便用,想吃邊吃......

我家小曦一兩歲的時候,學會的第一首歌是《世上只有媽媽好》,那時一說唱她張嘴就來這首。有一天我們在家裡玩,外面有小朋友正在唱這首歌,她便很不高興地說:「他唱我的歌!」

我便給她解釋:有些東西是所有人的,比如空氣、風、水、音樂等等;有些東西是我們家的。接著再給她解釋,哪些東西是家人共有的,比如沙發、牆壁、電視機等等,哪些東西是個人的,比如自己的衣服、玩具、日用品等。

順便告訴她:要動別人的東西必須徵求同意,生氣了也不能弄壞別人的東西......

「物權」的概念很重要,必須讓孩子在生活中慢慢獲得。

有了「物權」概念后,孩子才能在與人交往中建立界限感。

2

孩子的正當需求沒有被滿足

比如阿玲,到二三年級的時候,她已經有了零花錢的需求,可是沒有被滿足,所以不得不偷拿媽媽的錢。

一個孩子想要的玩具、零食等,總是不被滿足,他便被逼得只能「自力更生」了。

適當滿足孩子的需求很重要。當然也不能孩子的一切要求都無條件予以滿足,否則孩子不習慣被拒絕,不習慣「不被滿足」,也可能產生行為問題。

3

孩子缺乏是非觀念

有的孩子雖然明白東西是別人的,但他對擅自拿別人的東西可能產生的後果缺乏認識。

家長有必要告訴孩子:

擅自拿了別人的東西,主人找不到會著急;

經常亂拿人的東西的孩子,不受歡迎;

偷東西時犯法的,會受到懲罰......

4

孩子想吸引家長的關注

有的家長非常忙碌,沒時間陪伴孩子,孩子便可能用一些出格的行為來引起家長的關注。

曾聽過一個心酸的案例:一位留守兒童和母親每年只團聚一次,每回希望媽媽不要走卻都留不住。看到媽媽化妝,認為口紅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便偷偷藏了起來,以為媽媽沒了口紅便沒法走了。後來發展到總「偷」別人的口紅......

5

孩子模仿壞榜樣等等

如果孩子的朋友中,有人喜歡偷拿別人的東西,他就很可能對這樣的行為進行模仿。

雖然我不同意「孩子生下來就是一張白紙」和「孩子的所有問題都是家長的問題」這樣極端的說法,但確實孩子的許多行為問題,都可以追溯到家長的身上。

如果孩子發生了「偷竊」行為,請家長務必冷靜而睿智地處理。

絕不能上綱上線,輕易給孩子貼上「小偷」的標籤,也別不問青紅皂白地打罵,或裝聾作啞,期待孩子自己變好。

應該好好和孩子談一談,分析孩子行為背後的真正原因,以最不傷害孩子的方式解決問題。

遇到一個睿智的媽媽,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END>

諾曦媽媽:華東師大教育學碩士,兼修心理學,講科學、接地氣,分享幼兒的性格和智力培養、二胎、青春叛逆期的陪伴經驗。歡迎關注!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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