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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福建——觸摸《慈善法》實施一年的愛心律動

原標題:大善福建——觸摸《慈善法》實施一年的愛心律動

2017年1月,曹德旺在《心若菩提》新書簽售會上與讀者交流,並倡議社會各界多向農民工子女捐贈書籍。 新華網 蔣巧玲 攝

新華網福州9月1日電(王永剛 蔣巧玲)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下稱「慈善法」)正式實施一周年。慈善法既是對悠久慈善傳統的一種繼承,更是對構築現代慈善文化體系的一次奠基。

《孟子》有言: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意思是說帶領別人一塊行善是君子最重要的事。

福建向來就有行善的優良傳統與流芳史冊的善人:從古時的鄭芝龍到近現代的陳嘉庚,從清代的義倉、義塾到現代的基金會、慈善會,福建慈善以閩商為主導,傳承和撒播中華傳統美德。

論道慈善,穿越千年,大愛無痕,文明彰顯。

用365天發生的變化、福建一隅的慈善心得解析一部法律良效,難免所見淺短。但不可否認的是,講述福建這個樂善好施,年募捐善款超百億元慈善大省的善念之轉變、善舉之規範、善行之思考,無疑還是能讓人感受到這個新善行時代的「推背感」,有助激勵向善者凝心而來,聚力前行。

善念之轉變

慈善法實施這一年,劉昌雨感受到的最大變化,是慈善範疇的顯著擴大。

河仁慈善基金會是全國第一家以金融資產(股票)創辦的非公募基金會。劉昌雨目前是主持基金會日常工作的副秘書長。

2016年開始,為響應國家精準扶貧的號召,河仁慈善基金會深入貴州、湖北、福建三省,在32個貧困村開展聯村幫扶公益項目。這個項目計劃用三年時間,投入9000萬元,幫助32個貧困村脫貧。

而在此之前,河仁慈善基金會是一個資助型基金會,主要內容是資助其他小的基金會開展公益項目,項目內容也多集中於助學、扶貧、濟困、救災等。「但是,從去年開始,藉助聯村幫扶的項目,我們轉向更直接地開展工作,並且不斷拓展新領域。」劉昌雨介紹,目前,除了傳統資助項目,河仁慈善基金會的慈善項目已經涉及濕地保護、古文物保護、健康飲水、產業扶貧等方方面面,並從「輸血」向「造血」轉變。

「對於大的慈善組織而言,這是普遍的變化。」劉昌雨說,隨著社會需求的變化,許多大的慈善組織都在自覺或不自覺的探索新方向、新領域,以更廣泛地推動社會公共事業發展。

慈善的寬度變了,慈善的主體也在裂變,並且這個過程熱情而富有張力。

林斌是福建省助困公益協會的秘書長,他開始救助白血病兒童時,福建還處在「慈善靠有錢人」的時代。如今,他發起的項目籌款里,90%左右的捐款都來自普通人。這意味著,慈善正在淡化有錢人、大企業「專屬」的印象,逐步走下「高台」,走向大眾。

據福建省助困公益協會的募捐紀錄顯示,2017年以來,協會共發布網路公益項目17個,募集善款109.8萬元,捐款總人次已達38833人。「單個人的捐款額減少了,捐款人數卻在增多。」林斌說,早些年,如果沒有有錢人捐贈,籌款項目很難在短期內完成目標,「現在參與的人多了,5萬元的善款,一般2天左右就能完成」。

慈善走下「高台」除了帶來從善者人數增多,慈善的理念也隨之跟上了現代化的步伐。

擁有10多年基金會工作經驗的劉洲鴻,現任林文鏡慈善基金會秘書長。這一年來,他最大的感受則是「新」,即傳統慈善向現代慈善轉變過程中出現的新形式——慈善信託。

事實上,去年9月1日,隨著「興業信託·幸福一期慈善信託計劃」在福建省民政廳行政服務中心完成備案,福建有了新慈善法時代首支備案的慈善信託。雖然起步較晚,但在劉洲鴻看來,「它至少給了捐款人一種新的選擇」。

「慈善法實施一年來,慈善事業發生了幾個大的變化:觀念變了,傳統扶貧濟困的『小慈善』轉為『大慈善』;主體變了,以前籌款總盯著有錢人,現在也要靠公眾了;籌款方式新了,除了傳統的線下募捐,互聯網公募正在迅速興起……」福建省慈善總會會長葉家松對慈善觀念的轉變感觸很深。

目前,福建省93個市、縣(區)已成立了92個慈善總會,2016年,全省慈善總會共募集善款約18.22億元(含物折款),比2015年增長約2.03億元。

今年以來,福建省慈善總會正式開通互聯網公募平台,短短几個月,已推出了14個募捐項目,參與人數達5019人,捐款總額31萬餘元。

葉家松說,慈善的內涵變大、籌款渠道也在增加。過去為了募集善款他更多的是走出去「找」,現在,他的主要精力是用在對有捐款意向的組織進行風險審查上。

2017年6月3日,福建省慈善總會和福建省海峽社會組織研究院聯合發起「精準科學扶貧助學——捐贈電腦教學設備」專項公益活動。 新華網 蔣巧玲 攝

善舉之規範

如果說,過去一年,慈善法的實施,如春風化雨,滋養了生長中的八閩慈善之花;那麼,慈善法也是一把標尺、一條紅線,規範著福建慈善人的善行。

林斌說,根據慈善法的相關規定,再過幾個月,福建省助困公益協會就可以向福建省民政廳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而此舉的目的,是讓協會在更規範的制度下運作,也一定程度上提高公信力。

「以前我考慮的是機構的精簡,把更多的成本和時間放在白血病患兒救助上,後來,隨著募捐的善款數額越來越多,不規範就容易出問題。」林斌說,過去幾年,協會的全職人員配置已從1人變為4人,包含了策劃、財務等崗位,機構設置更完善。同時,由於慈善法及其配套細則的實施,對不同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也做了相關規定,「比如,管理費用要求不能超過年度支出的20%。過去,我們沒有按照這個標準,現在就要重新調整費用支出」。

除了人員、機構和管理的規範外,信息公開也是慈善事業步入法治時代的「標配」。

福州台江區鯤鵬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劉安娟,從事青少年社會服務工作已有多年。去年7月,為了擴大社會服務對象和範圍,她發起成立了福州市鵬辰社會工作發展中心。

作為一個「新生命」,福州市鵬辰社會工作發展中心尚未認定為慈善組織,但仍積極向慈善組織靠攏。「我們心裡都綳著這根弦。」劉安娟說,慈善法實施后,她選擇推動福州市鵬辰社會工作發展中心在慈善法中尋找「坐標」——通過及時披露財務狀況和業務活動成果,在信息公開中,實現公眾監督和自我監督。

泉州微公益協會會長杜勝利認為,慈善法的正式實施,為協會和志願者買了一份「雙向保險」。「慈善法規定,泄露志願者隱私、強行指定志願者提供服務等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還要求慈善組織為志願者提供管理培訓、購買人身保險等,這對慈善組織而言,既是約束,也是對雙方更好的保護」。

過去的一年是慈善事業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特殊的一年。這一年,慈善法以及一系列與慈善法配套的法規和規章制度出台,讓慈善事業進入了法治時代。

一年來,「依法治善、以法興善」的新維度,也引發了不少草根公益組織徘徊與觀望。

據福建省民政廳慈善福利處統計的數據顯示,目前,福建省共有各類慈善公益組織521家,其中,2016年9月慈善法實施以來,全省共登記慈善組織43個,認定慈善組織82個。也就是說,慈善法的實施雖然引發了業界不小的震動,掀起一股學法、對標的熱潮,但慈善登記認定工作並沒有大幅度增長。

對此,福建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郭奇認為,這種現象是循序漸進的,必須客觀、理性地看待。「法律法規出台後,約束多了、要求嚴了,一些民間公益組織短期內看不到登記認定的利好,所以並不急於進入這個規範化系統」。

郭奇認為,這種潛在的「徘徊期」,恰恰給了行政主管部門一個「緩衝期」,並倒逼著行政主管部門加快落實慈善組織稅收減免的細則、出台和完善與三大條例配套的銜接制度等,以此激發更多民間公益組織主動登記認定。

何菁(右二)是福建省簡單助學公益協會的志願者,每到周末,她常常奔走於福建山區,到農村看望貧困兒童。新華網 蔣巧玲 攝

善行之思考

作為一個慈善大省,福建慈善的歷史很長,但進入現代慈善的時間很短。慈善法的實施更像一次大浪淘沙,變化與規範之外,尚有諸多問題值得思考。

首先是人才,這關係到從事慈善事業每個人的獲得感。

福州台江區鯤鵬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執行主任石業源是一名「80后」社工師,談及自己從事的青少年社會服務工作,她坦言,目前,社工的社會認可度並不高,這個行業正在面臨人才流失問題。

「社工相關專業的大學畢業生,直接從事社會服務的人並不多,因為這個行業薪資待遇比較低。」石業源說,很多人覺得做公益最重要的是有愛心,並不一定需要特定的專業能力,也有很多人認為,無報酬才是公益,這種社會認知的模糊性帶來了從業人員各方面待遇的模糊性。目前,普通社工的薪資待遇普遍在2000元/月-4000元/月之間,而石業源在最初從事社會服務的三年裡,常常要靠家裡補貼。

石業源說,造成這種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社會服務機構的人員工資常常不被納入項目資金的支出範疇。以福州台江區鯤鵬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為例,中心的資金來源於財政購買服務、基金會和企業捐助。這些項目中,不少資金並沒有列支社工工資,而基於服務的特殊性,人員工資恰恰是社會服務機構最大的運營支出,幾乎佔了全年總支出的50%。「因此,我們常常要拿一個有人員工資列支的項目,來補貼無人員工資列支的項目,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自籌。事實上,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我們開展的社會服務才有品質保證」。

劉洲鴻也對慈善公益事業的人才問題有所擔憂,特別是近年來出現的許多從事公益服務的專職公益人,他們在助學、助殘、助困、環保、社會工作等領域提供了大量服務,卻往往也受到經濟壓力、資源平台欠缺等因素的阻礙,難以獲得更好的發展。

因此,在過去一年裡,「大地之子」「榕樹夥伴成長計劃」等支持鄉村帶頭人和公益領袖的人才培養計劃陸續啟動,成為林文鏡慈善基金會在福建的重要項目。

「但是,培養、留住這些人才還需要包括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媒體的廣泛支持,為他們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方位、更寬領域的協助。」 劉洲鴻說。

其次是互動、服務,這關係著能否激發群體性的向善力量。

「和其他慈善事業發展較好的省份相比,福建的慈善組織之間的交流活動較少,甚至常常會形成信息孤島,這不利於資源共享和抱團提高。」劉昌雨認為,慈善氛圍的形成,需要持續的互動和交流,而交流和互動,也能反過來促進慈善事業整體水平的提高。

作為尚未認證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負責人,林斌對政府的服務職能有更多的期待。「目前,政府機構主要還是在發揮監管的職能,還未轉變為服務的職能,希望相關部門在行政事務方面給予更多的便利通道」。

對此,福建省民政廳慈善福利處處長滕容表示,慈善法出台後,福建結合自身情況,已經制定了《關於引導和鼓勵僑胞參與慈善事業發展的意見》《關於支持慈善公益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慈善信託備案服務指南》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服務性條例,助力福建慈善事業。

「為了更好地服務福建慈善公益組織,讓他們及時了解和對接政策動態,福建慈善官網將於最近上線,屆時,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各項登記認證業務將更透明、更公開。」郭奇說。

慈善理念有待進一步轉變、慈善工作專業人才缺乏、慈善服務相對滯后……這些在慈善事業發展中顯露出來的問題,在葉家松看來,都具有必然性,也會在慈善事業的逐步推進和發展中得到解決,「關鍵是如何針對我們的不足補短板」。葉家松認為,解決人才問題要善於藉助外腦,例如,針對慈善系統內運營人才匱乏的問題,福建省慈善總會已同海峽社會組織研究院合作,藉助其技術力量建立健全福建省慈善信息平台與網路募捐平台。

「慈善法的實施使慈善走向了現代化、多元化,今後也將會有更多新理念、新方法、新技術、新格局的誕生。這對我們這些慈善從業者來說,既是一種挑戰,更是一個機遇。」葉家松說。

慈善法頒布實施一年,泉州微公益協會組織開展41場活動,圖為志願者全家參加植樹活動。新華網發 (趙建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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