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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沒結果,還要不要在一起?

01

我一直記得小時候看《大話西遊之大聖娶親》。

至尊寶在夢裡對紫霞說,我是在騙你。

紫霞笑著回答:騙就騙吧!就像飛蛾一樣。明知道會受傷,還是會撲到火上。

那時候看不懂這句話,就覺得飛蛾挺傻逼的。看見前面的同類屍體,也還是會義無反顧的往前沖。

直到後來有人問我:

鈴鐺,明知道結局是分手,還要不要在一起?

我突然想起了那隻撲火的飛蛾。在愛情里,往往也有很多飛蛾撲火的傻逼。

比如這個問我的姑娘——青青。大一時的一次聚會,她和男朋友一見鍾情。之後,兩個人度過了最幸福的三年。

沒想到大四那年,兩個人因為畢業後去誰家那邊發展產生了分歧。

青青是南方人,男朋友是北方人。你知道大學生的戀愛,開始時大多都不會考慮那麼遠的。可是當感情越來越深,也臨近畢業的分界點,去哪 工作就成了兩個人愛情里的鴻溝。

青青的父母身體不好,她不願意離家太遠,無法照顧雙親。而男朋友家態度也很強勢,說女方必須要跟著男方走,否則不會認這樣的媳婦。

一開始青青和男朋友會因此吵架。每次吵完以後,兩個人就抱在一起痛哭。如果以後要結婚,怎麼能沒有家人祝福呢。

兩個孝順的孩子,就這樣定下了契約:畢業后,兩個人就分手。

當你知道最後的結果一定是分開,在一起的日子都變得無比煎熬。開心的時候想到以後就不會有這樣的時光,馬上就泄了氣。生氣的時候也會想,以後哪裡還會有這樣的機會因為對方而生氣呢。

頓時也就感傷了。

青青說:我做不到啊。想到以後總會分手,我現在就想走。

明知道還有幾個月就毫無關係,從此蕭郎是路人。怎麼還能看起來心無芥蒂的擁抱親吻,向對方說出好聽的情話。

這些以後都是傷疤啊。

人怎麼能對結果心知肚明,表面上還繼續假裝無動於衷呢。

02

其實從我做公眾號到現在,許多讀者都問過我同樣的問題。

明知道沒有結果的戀愛,要不要開始?

這些人里,有不受支持的同性之愛。

有家庭信仰不同的戀人。

有父母激烈反對的愛情。

有雖然相愛,卻一直不停爭吵的情侶。

也有一直異地,而且將來也無法去對方城市發展的愛人。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因為各種客觀因素,註定也許不會有未來的愛情。

我們以後不會結婚,這段感情不會有結果的。那麼還要不要開始?或者已經開始了的話,要不要結束?

聽上去好像是一句廢話吧。你可能會說,既然已經知道了沒有結果,為什麼要浪費時間?

可是我們每個人最終也難逃一死啊。那為什麼我們現在還是要活著呢?

曾經在網上看到這樣一段話:

我慢慢知道了為什麼我不快樂。因為我總是期待一個結果。看一本書期待它讓我變得深刻,吃飯游泳期待它讓我一斤斤瘦下來,寫一個故事說一個心情期待被關注被安慰,參加一個活動期待換來充實豐富的經歷。這些預設的期待如果實現了,長舒一口氣,如果沒有實現呢,自怨自艾。可是小時候也是同一個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看螞蟻搬家,等石頭開花,小時候哭笑不打折。

長大後人越來越不幸福的原因,正是因為喜歡跟結果二字死磕。

小時候打遊戲也只是享受過程,長大后卻想談戀愛最好談到結婚。我們從天不怕地不怕,變得畏首畏尾,寧願錯過。

現在的我們,都覺得自己時間寶貴,再不想在沒有結果的事情上浪費青春。

可不是所有人談戀愛都是為了能過一輩子啊。有些人戀愛是因為不想再一個人,有些人是因為想體驗被疼愛的感覺,有些人是為了從戀愛中習得相處的技巧,有些人是為了青春短暫,何不瀟洒快活?

去談戀愛吧,分手了又不會死。

只要態度是真誠的,那麼這段感情就有意義。就因為結果可能不太好,就沒必要去嘗試嗎?不一定的。

人活著也一樣。或許從來就不是為了追尋什麼意義,也不是為了得到一個結果。而是為了體驗活著本身。

03

可是就算這樣,我也會告訴年紀大一些的姑娘:

如果你已經超過了25歲,就不要再談一段不明結果、或者已經知道會分手的戀愛。

因為在這個歲數,這可能並不是對自己太負責任的選擇——如果你還對婚姻有所期待的話。

為什麼人到了一定年紀就會去相親,而不是戀愛?因為大家都是奔著結果去的,帶著自己的條件,像買菜一樣朝對方挑挑揀揀。能成就好,不能成,我還有時間去找下一個啊。

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十幾歲,我們會花很多時間喜歡一個哪怕是不可能的人,二十多歲,卻再也不願意用同樣的時間成本去不計後果的喜歡一個人。

因為在青春耗盡的前夜,發現自己一無所有,是一件很凄涼的事情啊。

可是如果你夠勇敢,不懼怕彈盡糧絕;或者夠年輕,有足夠的青春資本。那就大膽放手去愛吧。任何一段感情,都不能確定一定有結果呀。就算是看上去再靠譜的戀情,都會被無數個未知因素影響。

都說愛是人的本能,生命在於體驗。有時候我們就太過於執著得到結果,而忽略了體驗和過程本身的意義。

不妨開始一段彼此體諒和容忍,一起成長的戀愛,愛一個人,就是讓自己不斷變成更好的人的過程。

就算將來總有一天會分開,我也會感謝和感激你,帶給我那麼美好的一段歲月,讓我變成一個不矯情,不無知,懂得如何去愛別人的人。

就好像約翰列儂說過的這句話:

5歲時,媽媽告訴我,人生的關鍵在於快樂。上學后,人們問我長大了要做什麼,我寫下快樂。

他們告訴我,我理解錯了題目。我告訴他們,他們理解錯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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