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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應如何把握教育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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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曉玲(爸媽內參作者)

去年四月份安徽發生了一件「中學生抄凳打老師」的驚人事件,我重看了,不覺震驚。

我把目光放在學校、教育部門和社會對這件事的態度上,我失望了。

一種深深的悲涼感從腳一直透到心裡。從事教育工作已有十多年了,我當初決心為教育事業作貢獻的熱心依然還很高漲。但十多年過去了,這種扭曲了的教育觀念沒有得到糾正,反而是越演越烈。

現在我們的教育制度跟已往的有很大的不同了。周圍的一些從事教育工作的朋友工作中的經歷讓我深思。

他們的教學工作經歷和我這些年的親歷,讓我感到教育工作已變得複雜異常。

現在有很多為學生說話的報道,但老師的苦楚卻是甚少人了解。

每當聽到或親歷這樣的事時,我都有想「說說」的衝動,無奈「言不由心」,筆力工夫尚淺,因此沒法談出什麼深刻的見解。但體會和感受還是有的。

我就談談我最切身體會有關 「學生管理中的侵權行為與學生權利保護」。我之所以對這個內容有如此深的感觸,是因為這些事並不是遙遠不可及的的,而是活生生常發生在朋友和我身邊的事情,也是現代教育領域最熱門的話題了。

面對這一類事件,教師已不知孰有孰無理,個個不知所措,猶如「驚弓之鳥」。面對的司法介入的學校管理的現實,面對學生狀告老師、學校的事件不斷上演,在此,我感受最深的是善良的教師受傷很重、很痛。

1.現代司法制度介入學校管理給老師造成的壓力

某年某月,一教師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教師中的敗類「強姦」學生的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全人民的恐慌。

人們驚嘆「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怎會有如此獸性的老師存在。不幸的是,隨後教師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體心靈嚴重傷害,甚至引起自殺的事件相繼見報。

這足以引起全的重視了,於是繼《關於堅持正面教育,嚴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通知》,隨後頒布了《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師法》。這下,教師要受的苦大了。

面對「教育」,教師的壓力越來越大。教師哀嘆:「現在的學生越來越難教了!」捫心自問,幾乎,除了一些心理不是很正常的教師外,正常情況下,教師們都是用心去教育學生並熱愛著學生的。

讓人感嘆的是現在的孩子怎麼如此脆弱了,做錯事後,已經不起老師一句責罰的語句了。所謂體罰是懲罰的一種,無論是誰做錯了事總得受到懲罰。尤其是小孩子,應讓他們從小明白到做錯事是要受到懲罰的,要為自己所做的錯事付出一定的代價。

這懲罰的程度當然要視孩子犯的錯事的程度深淺來定斷。「懲罰」是一種教育的手段,而不是故意用來虐待學生、殘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惡行。我想,一般情況下教師都是秉著這種原則和心理的。

但在實施的過程中,有些教師把握的尺度不當,過了,就成了體罰、變相體罰了。常說,教師是學生的第二父母。在家時,受親生父母的關愛。到了學校,教師就是他們的「父母」了。

這是因為老師不但要管他們的教育,還管生活上一切。反正親生父母該管的老師都管了,這種現象在中國小中最常見,尤其是國小。問題就出在教師把學生當自己的孩子一樣管上。

有哪個父母面對孩子的不聽話,恨鐵不成鋼,見孩子做出不正當行為時,不是嚴加懲罰的。因為做父母的都清楚,孩子思想不正確了,如果不嚴加指正在,教育好,以後將誤其終生。

可學生畢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啊,教師把愛投進去了,自然把他們當孩子看管。有愛必有罰。這不,問題出來了。別人的孩子,你的愛越多越好,要說到罰了,那是他們親生父母自個兒的事啊。這在以前呀,這些對學生適當的懲罰倒也相安無事。

可自從什麼法什麼法都出台後,學生、家長的法律意識強了,學生也跟著變質了。

這頭課堂上調皮搗蛋,擾得老師和同學不得安寧,老師忍無可忍隔離他,罰他站一邊,誰知還不罷休,老師轉身板書,他又在下面扯同學的頭髮,老師氣極之下擰了他的耳朵,沒想到他調頭就跑回家告狀。

家長二話不說跟著孩子到校,還沒等老師說上一句話,家長指著鼻子劈頭就罵,說什麼老師竟敢扇他孩子幾巴掌。這不分明是學生撒謊嗎?

老帥當面質問學生有沒這回事,學生臉不紅心不跳說是扇了他幾巴掌。家長揚言要告老師,這在以前哪有的事。最後這件事在校長的干涉下不了了之。老師從此以後嚇懵了,哪還敢「動」學生。

其他學生見到樣板了,從此以後似乎「作威作福」起來了,量定老師不敢對他們怎麼樣。老師也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學生學不好沒關係要是跟學生鬧出問題吃了官司就麻煩了。

從此以後,這班的學生「無的放肆」起來了,紀律差透了。這是發生在我朋友身邊的一件真實的事。的教育如何走向?這確是令人擔憂的事!越來越多的事例證明,現在的教育管理制定和司法制度讓學生、家長與學校、老師成為兩方敵對的人。

一些事件讓家長對教師越來越持一種敵對的態度。家長對教師沒好的態度,在子女面前自然會流露出來,老師既然是他們的「敵人」,家長自然就會教子女在面對敵人的傷害時應如何應付。於是學生也對教師持敵對的態度。

時下,一些中國小生對教師再沒有以前那樣尊敬了,老師在他們的眼中不再是「老師」。老師痛苦的心誰人知?現代社會的家長心裡是很矛盾的。

一方面,他們不得不讓子女進入學校接受教育,讓教師傳授他們知識,教他們做人的道理,使其能成為優質的人才。另一方面,又擔心子女在學校遭受「不測」。害怕教師會傷害虐待其子女。

這樣的現狀讓現代的教育陷入一個怪圈:老師小心翼翼「呵護」著學生,他們要幹嘛幹嘛,學生犯錯時只能「口責」,還要責得「言辭恰當」,要不學生回去告狀,老師又會吃不了兜著走。

誰知越怕鬼,鬼偏半夜來敲門。這樣不但沒能滿足學生、家長的心理,反而助長了他們的「威風」,對於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家長不問青紅皂白,先打一頓老師,待查明事件上純屬「虛構時,家長不但不賠償,道歉也沒一句掉頭就走。

這樣的事屢次發生在我周圍。人們在關注學生的同時,誰來保護老師「脆弱的心靈」?

2.如何界定在學生管理中的「侵權」

天下沒有哪樣工作如教育工作這般複雜奇特。其他的工作對象一般是事物,定了計劃,並努力去做一般會如期完滿完成。但教育工作的對象是人,人是活動的,人是有思想、有行為的,是變化發展著的。「人心」最難捉摸。

因此,在對「人」實行教育時,並不是按照什麼教育計劃、方針、措施去實施就會如期取得如計劃中的效果了。老師們都會發現,並不是所有學生都適用於心理教育學里所說的「學生心理」的真理的。

在實際工作中,這些有時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教師面對著學生要做的工作並不是單純的傳授知識,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教師還要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或義務。

按照法律法規上的規定,教師在教育活動期間只是起到監護人的作用,在一定時間範圍內盡量不讓學生的發生安全的有關問題。在教師盡了這個責任下,學生還是發生安全問題時該如何定斷?

照法規上說這個責任不應該是學校或教師負責了。但往往在發生類似事件時,家長卻向學校、老師索取全部的賠償,認為這全是學校和老師的錯。

就如這一案件:2004年某月星期三,一國小,一體育老師在上課。最後的十分鐘是自由活動時間,老師讓學生自由活動,並在一旁看管。

還有五分鐘下課,校長有事跟老師談了一會兒。回來時,學生報告兩個同學在追趕時一學生支起腳絆倒了另一學生,以致手臂脫臼。老師立即通知班導並與班導一起護送學生到醫院拍片,結果是手臂脫臼。

與此同時並通知了家長到醫院。家長到醫院付了拍片的錢並沒有在醫院治療就帶學生回家自行找偏醫治療。星期四,學生其兄告訴老師弟弟手臂已消腫,沒什麼事了。

星期五,學生的父親從廣州回來到學校討公道。因為學生在星期五時手臂複發,腫得很嚴重。家長認為這是學校、老師沒做好工作,以致兒子受傷,學位應該賠償一萬元,並負責去廣州治療的全部費用。

他們的理由是教師上課已十五分鐘但還沒到場,這是學生給的供詞。讓其班的同學作證,他們居然幫著撒謊。最生在校長和目擊老師作證是下課前五分鐘發生的事,才以賠償一千五百元了結。

在這件事上,教師已負了老師應負的責任了。但事情發生了,結果卻不是教師說了算。法律在保護學生的同時,誰為老師說話?

雖然有法律法規的規定,但真到碰到學生發生事故時,教師的責任是永遠推不掉的。

父母尚不能保護好一兩子女的安全,讓他們不碰傷跌傷,一個老師又怎能時時刻刻讓幾十個學生活在「安全膜」下,毫髮不損呢?難道說不讓學生「動」?安全教育灌輸了,他們就會在下課時不再互相遊戲、你追我趕了?這本是小孩子的天性。

可在課間活動,學生間的玩耍以致出了事故,責任又該是教師負?有一位老師,對在課堂上多次搗亂的學生多次制止依然無法改變局面。不得法,老師讓其到辦公室另作教育。專家說這老師剝奪了學生的受教育權。

又有一位老師,讓其班上一學習成績差的學生課後留校給他補課。又專家說老師剝奪了學生的休息、吃飯和遊戲的權利。

教師該如何做?教育本身就是與人打交道,要做得好,必是融身心的情到其中。這樣,人與人的活動又豈能以太多的條條框框的法律法規來衡量限定呢?社會是否應該一起關注老師的身心,家長們是否能站在老師的角度一起相互體諒呢?

3.教師肩上的責任不堪負荷

放假期間,學生如果在家裡出了事,家長一般都會怨學校和教師。有的甚至向學校、教師討公道。

他們認為老師應該負一定的責任,因為老師沒有對學生好好進行安全教育。這豈不可笑?

意外事故的發生,誰可預料,難道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了,就可以確保他們不出事了?究竟教師的責任有多大?面對這種學生與學校間的糾紛不斷時,學校已是受驚的「鳥兒」了,校長害怕出事,害怕賠償。

因此,向教師施加壓力,將責任落實到戶,什麼時候學生出什麼事教師負責。只要是有關學生的一切,學校有時為了學生而忽略了老師受到的傷害。

有些地方面對這些事件時一般都會高度重視學生,有時還甚至不惜棄老師保學生。老師出事,輕描淡寫,可免則免。

一報刊曾報道過,某個學校,一年面對盜賊不斷偷盜教師財物,學校置不理,上報有關部門,也同樣不作處理。畢業的學生進校打老師,學生投魚雷進老師的房間,小偷半夜撞門而入打劫老師。

對這一切,都引不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只是循例問一下,就了事。

老師的安全已受到威脅,生命得不到保障,沒人理。教師的生命就如草芥?老師究竟充當什麼角色哪?在對這一切,教師無言。

唯有苦笑!學生的責任有教師擔,教師的責任誰來擔?如此下去,誰還能安下心來當老師?的教育的出路在哪裡?

是個講究中庸之道的國家,什麼事都求得平衡為好。希望全人來為「教育」出個主意,讓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相處求得平衡。不要走極端!

作者簡介:楊曉玲,富蘭克林讀書俱樂部專欄作者,爺爺從小給的綽號「黑妹」,一個孩子的媽媽,一個高中語文老師,有著敏感而又細膩的心,喜歡寫生活感受。常常在生活中發現美與丑,卻堅信美好長存人間。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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