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中介找人霸佔房主的房子還簽了合同,這事兒到底誰的錯?

圖據網路

最近,有網友爆料稱,一位陳姓網友將自己的房子交給中介公司出售,還把房屋鑰匙給了中介以便客戶看房。中介很快找到買家,但是陳姓網友因故不同意賣給這個買家。但過了一段時間,陳姓網友卻發現自己的房子被換了鎖,之前的那個買家竟然搬進去住了,而且對方居然和中介公司簽了合同,也支付了首付款,堅持不搬走。陳姓網友很是苦惱,自己明明拒絕出售,中介卻擅作主張將房子賣出,還催促房主儘快辦理過戶手續,或者把房屋出租,別無他法。

圖據網路,非本文事實

陳姓網友先後向當地房地產行業協會、房管局、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投訴反映,也和買家協商,但最終都無果,無奈之下發了一篇《囂張的中介、蠻橫的買家、不作為亂作為的管理部門:一件稀奇古怪的二手房交易維權事件》的文章。

【談典看法】最初看到這個事兒也覺得納悶,但通過對事情來龍去脈進行了解后發現,這事實上就是一個因無權代理引發的合同糾紛,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首先,陳姓網友找到中介公司幫忙賣房子,形成的是一種居間服務的合同關係。中介公司按照陳姓網友的要求提供找尋買家銷售房子的居間服務,房屋成交后陳姓網友要依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陳姓網友將房屋鑰匙交給中介,當買家要求看房時,中介公司直接帶買家去看。這實際上是一種委託關係,賣家委託中介完成看房。

圖據網路

其次,中介未經房主同意和授權和買家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買家是否是善意,這個協議可能有效也可能無效。

第一,如果買家事前不知道中介沒有獲得房主的授權就和其簽訂協議,把房子賣給他,那這個協議就是有效的。

事實上,中介公司能和買家簽訂協議,是基於一種表見代理的法律關係。《合同法》第49條規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樣一種法律關係,是建立在買方、賣方和中介公司三者之間的。

也就是說,如果中介公司有理由讓買家相信,是賣家委託中介賣房並簽訂協議的,這個協議就是有效的,對房主有制約作用。在這件事中,中介有房子的鑰匙,並且買賣雙方之前也談過,雖然當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但是中介完全可以對買家謊稱房主同意賣了,並委託他們簽訂協議。

因此,在買家是善意的前提下,這個賣房的協議是有效的,陳姓網友如果不賣房子,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那這麼說,陳姓網友只有忍氣吞聲吃「啞巴虧」了嗎?

當然不是,表見代理保護的是善意第三者的合法利益,賣方在履行與買方的協議之後,可以就中介無權代理損害自己的利益而要求中介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陳姓網友可向法院起訴中介公司,法院判決支持后,若中介公司不履行責任,陳姓網友可憑生效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如果買家和中介公司事前是惡意串通的,也就是買家明知道中介沒有獲得授權,還是與中介簽了協議,那這個協議就是無效的,買家應返還房屋,中介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陳姓網友可就中介公司無權代理侵害自己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