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認罪認罰:法治的域外經驗與本土資源

所有國家的法治進路都植根於自身的本土資源,但在一個交流開放的世界,所有的法治形態又都或多或少融入了「域外經驗」,因此可以說法治就是域外經驗與本土資源交融的產物,所不同的就是自身稟賦、開放程度、結合方式和決策者的態度,就像食材、火候、佐料、手藝與味道的關係。

法治是什麼?法治是成熟的社會治理體系,法治是高度的社會文明形態,花錢也不一定能買的到,沒有錢就更不行,所以說法治是個奢侈品。這個感悟來自於最近看的兩本書,一本是史蒂芬·平克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一本是美國法學家與德國法學家聯合主編的《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楊先德譯)。

平克認為暴力是伴隨著人類進化而不斷下降的,這被認為是文明的過程,這個過程被稱作「平靖」過程,這就是社會治理體系成熟的一個過程,即法治的過程,但是這個過程是曲折而漫長。而《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所選取的法治視野主要集中在美、加、英、德、法、意、荷,偶爾提到的也是日本和北歐國家,而這些幾乎就是G8的完整名單,可見法治要建立在堅實的經濟基礎之上的。「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信然。吃不飽肚子搞法治是不現實的,貧窮和落後不是法治。

法治的成本不僅在於經濟,也在於時間。有時候說奢侈指的也不一定是錢,時間有時候比錢還珍貴。在發達的法治國家,總的司法成本都是有限的,如果在小案子上邊費的資源和時間多,大案子就可能不夠用了,這就是法治成本守恆原理。這就像考試,前邊選擇、填空用的時間多了,最後時間不夠了,發現還有兩道案例題,並且佔40分,前邊答得再好,總分也可能不太高。考試的基本原理是根據分值來配置時間。事實上,司法也一樣。案件之間的複雜程度有時候真可以用天壤之別來形容。而且撲所迷離的案情只有用完整充分的訴訟程序才能保證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統一,最大限度的防止冤假錯案,這就又極大的增加了司法成本。

法治的基本要求就是法治成本的優化配置,保證該快的要分秒必爭,該慢的要從容不迫。快慢相濟,法治之道也。

一、「慢」是建立在「快」基礎之上的

法治成本的辯證法

拿美國來說,一名主審法官早上11:04拿到待審案件表,然後著手處理眼前56起案件,在11:24分休庭前,也就是二十分鐘內,它完成了對這些案件的審理。在這20分鐘里,其中一個案件花費了法官5分鐘時間,剩下15分鐘處理了其餘55起案件,其中11起案件被認定構成刑事犯罪,定罪率大約為27%。從法官叫第一個被告的名字到結束對第四個被告的宣判之間的17秒鐘,四個刑事被告人被審判、定罪和判刑。在每一個案件中,法官只是讀了一下被告的名字,瞅了他一眼,然後說道:「入教養院3個月」。(《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3頁)因此,美國最高法院把輕罪審判稱為「流水線司法」。

再看德國,德國用工業4.0的精神投入到司法系統的改造當中。「MESTA」與「PEBB&Y」系統是今天管理者普遍使用的系統,管理者用這些系統根據每個辦公室的案件量來分配人力資源。並不令人吃驚的是,由於這些系統低估了決策過程的複雜性,檢察官們的處理時間,應用於特定辦公室每年實際處理的案件量,司法部官員可以評估出每個辦公室的工作效率並決定人員編製。如一位檢察官所言,這一系統將衡量製造業生產力的邏輯應用於法律決策:如檢察官在處理某類案件時,有80分鐘時間去開展必要的工作已完結案件。如果你是處理青少年案件的檢察官,你有49分鐘。如果你是一個區檢察人員(Amtsanwalt)你有56分鐘,比一個檢察官(Staatsanwalt)在同一案件上的時間要少,因為他們認為如果由一個區檢察人員來處理案件,說明它不是一個很難的案件,它是個容易些的案件。例如,一個「頂級重罪」(Kapitalverbrechen)……比如,謀殺,依據指引,可以有1200分鐘處理這個案件。但是,如果你有一個非常複雜的案件,它可能持續幾個月甚至幾年。德國人開發這種系統的原因就在於節約政府預算。(《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35頁)這就是德國人的工匠精神。這些例子比較誇張,但是事實上德國普通犯罪部門每名檢察官平均每月要接120個新案件,初級法院的檢察官每年要處理1000個案件。(《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34頁)這就是一般德國檢察官的基本工作負荷。所以如果你要問,每個月20天工作日,怎麼辦120件案件,而這不以分鐘計,又還能怎麼計。

美國人以秒計,德國人以分計,而我們以天計、以月計,可見在繁簡分流的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速裁程序可能還有很多潛力可挖。

我們現在強調以審判為中心,強調庭審實質化,強調證人出庭、交叉詢問、直接言辭,這些高大上的司法程序確實能夠發揮保障人權的功效。但代價必然是以大量壓縮簡易案件辦案流程為代價的,否則怎麼審的完?簡易案件實際上是為重大複雜案件騰出了時間,所以說法治是個奢侈品。其實我們對法治有一種誤解,就是覺得案件都應該像電影里演的一樣去審判,「十二怒漢」,對吧? 其實現在他們出場的機會越來越少了。

二、檢察官的審判權

法治的供給側改革

一般認為以定罪量刑為代表的判決是法治的終極產品,法院就是供給方,但是為了提高效率、減少流程,實現供給多樣化,細分法治產品層次,在有限法治資源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滿足法治需求,這也算是法治的一種供給側改革。

▐ 改革方式之一:辯訴交易

辯訴交易是個老產品,原產地在美國,現在有向全球擴展之勢。原來歐洲國家有道德顧慮,現在想開了。

美國辯訴交易的比例佔到為95-96%,英國為87%。歐洲大陸國家做了一個限定,辯訴交易的刑罰不能超過五年,法國、義大利、德國也已經正式立法接受。(《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80-83頁)

看起來,好像這些國家很謹慎,但實際上,像德國每年的輕罪案件佔到85%,在美國被定為典型的重罪的犯罪在德國被認為是輕罪,包括強姦,性虐兒童,以及販賣人口。而德國刑事訴訟法允許檢察官在罪行輕微且進行起訴不符合公共利益時不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起訴。(《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30頁)當然這些案件更是在辯訴交易允許的刑期之內了。所以,有時候說歐洲人不實在。

辯訴交易是美國法治的靈魂,超過95%的刑事案件通過辯訴交易解決,就這一點而言,可以說,辯訴交易不單是刑事司法體系的可接受的一部分——它就是整個體系本身。(《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30頁)

自願是法治的前提。這個自願又以強大的法治後盾為前提,強有力的辯護制度、實質的庭審程序、獨立公正的司法制度,以這些為靠山而自願選擇認罪,我們有理由相信他的真實性,雖然也不是絕對的。自願是辯訴交易的一個前提,而靠譜的檢察官是另一個前提。檢察官的承諾是有效力的,法官會予以充分的尊重,因此被告人知道,主動權掌握在檢察官手中。

美國檢察官擁有不受約束的撤銷案件的自由裁量權,他們通過簽發一種准無罪開釋的命令實現,而法庭或任何其他外部主體都不能推翻此類決定。(《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75頁)在,撤回起訴還需要法庭裁定準許。

美國檢察官也有事實上的裁判權,這集中體現於他們在辯訴交易中行使的自由裁量權上。儘管被告人可以拒絕做有罪答辯,但是大部分都會接受檢察官的要約以避免審判時遭受更為嚴重的指控和更加嚴厲的懲罰,同樣,也可以避免完整的法庭訴訟程序所帶來的時間、資源成本以及不確定性。經過表面上的審查之後,法庭通常都會批准這些協議。

這種實踐的本質,以及與對抗制訴訟模式極端不同的地方是,檢察官而非法官或陪審團,作為事實的核心裁判者(同樣,檢察官取代法官作為大部分法律爭點和科處適當刑期的裁決者)。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並不是在法庭中向法官而是向檢察官陳述辯護意見,由檢察官評估他們陳述事實的準確性以及向法官或陪審團所做的類似的說服工作,然後決定對被告的哪一樁指控應該成立。類似地,減輕情節也不是向法官主張,而是向檢察官主張,由檢察官決定應該向被告科處什麼樣的刑罰以換取他的有罪答辯。

(《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75頁)辯訴交易不是檢察官的獨角戲,其實整個司法體系在發揮作用。法官深知檢察官是在為自己分擔壓力,有限的司法資源也決定了這是一個零和遊戲。被告人是自願參與進來的,這是個基本前提。求仁得仁又何怨?美國人能做得徹底,主要是因為美國人將法律和道德分得很開,沒有道德包袱,因為他們是徹底的實用主義者。對此,歐洲大陸檢察官正在向美國同行靠攏,在原版引進的同時,還進行了創造性的發揮。

▐ 改革方式之二:刑事處罰令

歐洲大陸法系國家創造了「刑事處罰令」制度,由檢察官直接向被告人簽發處罰令,有的國家可以直接生效,有的國家還需要法官同意,但是法官幾乎就是形式審查。這些國家的刑事司法體系實際由三種相互獨立的程序組成:第一種是對於可能判處終身監禁刑的重罪案件需要一個完整成熟的刑事程序,在該程序中應有三個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第二種是對於較輕的犯罪,可由獨任法官審理;第三種是對於證據確鑿的簡單案件,可以使用刑事處罰令程序。(《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43頁)目前,刑事處罰令的比例在德國佔到1/3,在義大利佔到 12.2%,在克羅埃西亞佔到29.75%。荷蘭的刑事處罰令就不用經過法官同意,但也有一套救濟程序,那就是當事人可以反對,如果反對檢察機關就要將把案件移送到法院接受正常審判,但是這樣刑罰可能會更重。如果不反對,刑事處罰令將具有終局性。(《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43頁)因此,還是那句話,效率以自願為前提,是法治的重要原則。

在荷蘭,刑事處罰令的種類包括:

(一)刑罰

1.180小時無償服務罰或者強制參加培訓課程;

2.罰金;

3.沒收扣押物品;

4.命令被指控人向國庫支付一筆資金以救濟受害人;

5.撤銷駕照最大至6個月;

(二)非刑罰處罰措施

1.上交符合條件的物品以供沒收或充公;

2.向國庫支付與犯罪獲利相等的資金;

3.向救濟受害人的公共基金支付一筆資金(不高於法定最高罰金);

4.在最長1年的緩刑期內服從有明確計劃的指示。

(《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43頁)

三、訴與不訴

法治的路徑選擇

美國有一種理論,叫「破窗理論」,就是說如果對輕微的違法——諸如街頭塗鴉、故意毀壞文物遺迹微小的犯罪——放任不管,就會向違法者釋放社會行為的鄰近區域內將會被容忍的信號,從而使他們更有膽量去從事更為嚴重的犯罪活動。(《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1頁)

而處理那些輕微案件的檢察官主要是地方檢察官,而他們是民選的,因此他們要傾聽人民的呼聲,必須嫉惡如仇,要盡量的起訴。據最新估計,美國有7100萬人——包括成年非裔美國人中的一半——都有犯罪記錄。(《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1頁)

比爾·蓋茨都不能例外,這是首富年輕時因超速被捕的照片。

當然這也有美國刑事處罰一元化的問題,我們治安處罰和行政處罰的案件,在美國也統一納入了刑事程序。但是1/5以上的美國人都有前科,這個數據仍然是驚人的。

這主要還是要歸功於辯訴交易,一方面辯訴交易能夠極大提高簡易案件的效率;另一方面,辯訴交易還降低了不少指控的風險。因為,美國的警察也不是萬能的,在快速辦案的同時還能夠完全保證案件的質量是不現實的。這些案件如果硬要上法庭,可能面臨無罪風險,當然也不是完全不能說服陪審團,但要大費周章。但是如果得到被告人的認罪同意,就可以省不少力。想想這樣的案子,我們兩次退回補充偵查都免了,要提高多少效率。因此,對證據不足案件的辯訴交易是很重要的一個點。

但也是最有爭議的一個點,這樣做是否有損公正?這樣做是否縱容了警察?冤假錯案如何防範?這樣做值得么?

對此,歐洲同行確實有不同的做法,德國在2003年,有接近53%的案件是證據不足、犯罪輕微和不存在追訴的公共利益,或者附條件而被終止。就是說一半的案件都做了不起訴。而荷蘭從立案之後只有10%的案件可以最終走上法庭,起訴率只有10%,當然這裡邊也有以刑事處罰令處理的。荷蘭給予法律技術原因不予起訴的理由包括:

1.警方錯誤地登記了嫌疑人;

2.法院對該案件沒有法定管轄權;

3.證據是以非法方式取得的;

4.犯罪行為輕微;

5.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中起的作用小;

6.犯罪行為可罰性低;

7.犯罪嫌疑人自身也是犯罪行為的受害者;

8.犯罪嫌疑人健康狀況不佳;

9.犯罪嫌疑人的改造前景較好;

10.犯罪嫌疑人生活狀況發生變化;

11.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

12.犯罪嫌疑人已經賠償損失;

13.受害人有過錯;

14.受害人與犯罪嫌疑人之間關係密切,而起訴會違反受害人利益。

(《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38頁)

大陸法系的不起訴裁量權是比較寬泛的。但是在應對恐怖主義的時候,我們也看到了歐洲同仁們的著捉襟見肘。

訴與不訴確實是一種法治選擇。

我們在要看法治的兩面,一面寫著「保障人權」,一面寫著「打擊犯罪」。

這並不老套。

大量的不起訴雖然能夠保障人權,但並不必然能夠帶來偵查質量的提高。偵查有偵查的難處,在果決、迅速與規範、嚴謹之間有時候存在一定的衝突。一方面是警力有限,對輕微案件分配有限;另一方面雖然是重要案件,但是在時間要求更高的情況下,證據的充分性可能要打折扣。這是個兩難。但是刑訊逼供和違法取證是底線,是不能碰的。但是偵查瑕疵中外都一樣會有,證據的充分性在偵查來講是個國際難題。在法庭上講充分性是容易的,因為這些人不用親自調查。這些也不是給偵查辯護,但這是一個客觀事實。我們現在是需要倒逼偵查提高質量,但也要考慮是客觀規律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美國檢察官更多的是妥協,但前提是有底線。美國因證據排除規則每年導致0.6%到2.35%的重罪當事人不予起訴或無罪釋放。(《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第138頁)其實量也不小。但是大量的是通過辯訴交易與被告人妥協,因此自願其實法治的第一原則。而且背後是充分的法治保障,從而盡量保障自願的真實性。

歐洲大陸法系的弱點就在於程序保障,他們也自知程序的公正性弱於美國,因此還是認為從檢察官的角度把住這個關口,不要輕易進入審判程序為好。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對審判沒有信心。

但是其實訴與不訴的目標是一致的,就是在保障人權與打擊犯罪這兩個法治目標上找一個平衡,由於天資稟賦的不同,路徑上才有差異。但是都沒有錯,他們都在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本土資源。

四、認罪認罰

法治進路的本土資源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也是在結合自身的本土資源。認罪認罰從寬整合了速裁程序,但它不是速裁程序2.0,而是刑事程序的2.0.它從1年以下刑罰、部分罪名將擴展到幾乎全部案件,並包括一二審程序。

認罪認罰從寬的本質是什麼?認罪認罰從寬其實是刑事訴訟格局的重新配置。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正義將迅速降臨

在公正與效率相衝突的時候,我們本能的以為公正更重要。其實,效率是公正的一個重要方面,遲到的正義是非正義這是從反面說,從正面說效率就像公正的新鮮度,越新鮮的東西自然越好吃。貝卡利亞早就說過:懲罰犯罪的刑罰越是迅速和及時,就越是公正和有意,它減輕了捉摸不定給犯人帶來的無益而殘酷的折磨,犯罪與刑罰之間的時間間隔越短,在人們心中,犯罪與刑罰這兩個概念的聯繫就越突出、越持續,因而,人們就很自然地把犯罪看作起因,把刑罰看作不可缺少的必然結果。效率從來不是節約司法資源那麼簡單。效率直接關係到公正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正義應當迅速降臨,快得新聞效應都未減退,公眾可以將起因和結果形成迅速的關聯,被告人也可以建立生理反應般的聯繫。危險駕駛罪的快速審理已經某種程度上實現了對酒後駕車的預防效果。

這個迅速降臨不是局部的,而是普遍的。兩年來,速裁程序的案件已經佔到了18%,但這些還只是一年以下刑罰的部分罪名。事實上,三年以下刑罰的案件已經達到80%,在北京簡易程序的適用率已經達到了70%,速裁程序擴展到三年以下和全部罪名之後,佔比有望超過70%。這些案件中,一年以下速裁程序的檢法辦案期限是各十天,一年到三年的速裁程序是各十五天。三年以上的案件可以適用認罪認罰的簡易程序,中級法院以上的一審案件還可以適用認罪認罰的普通程序,這些程序都可以適當從簡。因此,絕大部分刑事訴訟案件都將大幅度提速,正義正在從速降臨。

這些的改變絕不是簡單的時間意義,它是一種巨大的司法感觀,司法變得極為有效率,犯罪可以快速懲罰,正義得到迅速伸張,被告人將獲得迅速審判。迅速審判是一項重要的司法人權。

它給人們的感受是立竿見影的,就像一個言出必行的政府,這將是一個插上翅膀的司法機關,使正義可以快速降臨人間。

只有正義的迅速降臨才能建構公民的法治信仰。

如果犯罪不能被迅速懲罰,人們就會懷疑正義的伸張是否還有希望,就像孩子有了問題,家長不能立即指出,孩子就可能會獲得縱容。犯罪不能立即懲處,罪犯也會獲得鼓勵,公眾的正義士氣將被打擊。我們知道,在排隊的時候只要有一個人不排隊,如果你不去制止,就很快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而對犯罪者的縱容,其實是對合法公民的傷害。所以有一種叫風聲緊的說法,犯罪分子也懂得忍一時。但是如果大部分案件都要從速辦理,就變得此起彼伏的風聲緊,形成一種普遍的緊張態勢。

這種緊張不是靠重刑,而是靠速審。

這是法治時代的進步。

2.審判中心獲得了資源保障

公正和效率是法治的兩面。

由於司法資源的守恆定律,只有簡案快辦、才能難案精辦。簡是在為繁創造條件。

以審判為中心其實是一個奢侈品,不可能都那麼庭審實質化,這個實質化是有限度的、有區別的。

所以才要建立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繁簡分流的多層次的訴訟體系。

在這個體系中大體上是7:2:1的金字塔結構,案件量逐漸縮小,而訴訟程序逐漸複雜,實現案件複雜程序與程序繁瑣程度相匹配的訴訟資源配置模式。

通過絕大部分案件的簡化,為最複雜的案件騰出時間。這些案件絕大部分是嫌疑人、被告人不認罪的案件,也是最有可能存在案件質量問題的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件的認真審理,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公正的實現。

這些複雜的程序實際上是實體公正的安全系統。

它不僅保證這些案件的公正,還為大量的認罪認罰案件提供製度依靠。為每一個選擇認罪的人提供製度層面的安全感,只要不認罪就可以得到充分完整的審判,在這一背景下做出的認罪才顯得更加真實。

這才叫充分的選擇權。

只有在有選擇權情況下的認罪,才叫自願認罪。

3.司法放棄教條回歸理性

重罪必訴是一種司法教條,有時候會將司法至於公眾和國家利益之上,缺少靈活的衡平性,產生機械執法的效果。有些時候量刑反制定罪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有的時候由於缺少制度上的出口,只能以法治之外的方式操作,又影響司法的公信力。事實上,基於公共利益的不起訴裁量權是世界通例,體現了法治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統一。目前由最高檢察機關把關,已經體現了制度層面最大的慎重性,可以充分體現國家刑事追訴權的嚴肅性。這也是一種司法理性的回歸。

較高的審前羈押率和起訴率是目前的現狀,也是不敢輕易突破的禁區。但是從認罪認罰從寬的精神看,不僅要體現實體從寬,也要體現程序從寬。目前,蘇州地區的審前羈押率已經下降到不到40%。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是起訴和審判的標準,但是認罪認罰不可能拋棄有罪供述再來衡量證據的充分性,必然是要與有罪供述相互結合,在事實簡單、清楚的情況下,證據在數量上沒有必要堅持原有的量,這也體現了效率與公正相平衡的原則。

認罪認罰不僅是要對嫌疑人、被告人從寬,而是要實現當事人、司法機關、國家利益的多贏,這樣才會產生制度層面的動力。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雖然看起來只是一場效率變革,但是其通過效率、公正價值的重新匹配,悄然實現了刑事訴訟格局的重組,是潛在的,但確是顛覆性的。

正因此,我們將開啟法治發展的新時代。

作者:劉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文章圖片來自網路,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

[email protected]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