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12年結婚,13年生了大寶,15年生二寶,兒女雙全。老公從小在姑姑家長大,公婆在外省打工。結婚的時候也沒有聘禮。結婚的時候覺得老公孝順,現在覺得就是媽寶男。
懷孕大寶的時候,孕吐非常嚴重,上下班回來還要做飯做家務,本來打算叫婆婆辭職回來照顧一下的,因為我的工資是她的2倍多,我給她開工資。結果她不願意。沒辦法,懷孕到了5個月,只能自己辭職。整個孕期,沒來看過幾次,更加不要說照顧了。坐月子的時候喊她照顧一下,她說她要上班,沒空。我火了,問她:難道我生的不是你的孫子嗎?她說:誰生的誰養,她有退休金,不用我們養老。
有了第一胎的經歷,懷孕第二胎的時候,我也懶得再告訴她,自己請了個鐘點工,每天幫忙買菜煮飯。一直到孕期4個多月她才得知我懷孕。分娩的時候,她來了2個小時又走了。坐月子的時候是我媽照顧。
前幾天她騎車上班摔折腿了,老公說他和公公2個男人,不方便,所以想請我去照顧她。
大家覺得我應該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