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構建農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
農村是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目前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存在著監管人員不足、檢測能力不強、日常監管缺乏、多頭監管效率不佳、監管腐敗難以杜絕等問題。對此,南昌大學立法研究中心張志勛在《法學論壇》2017年第4期上發表題為《論農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之構建》的文章中指出:
要破解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困境,就必須選擇多元治理路徑,構建農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農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的構建,包括完善治理主體結構、明晰治理主體權責、建立契約治理為主的新型法律關係三個方面,而確保該多元治理模式順利實施,還需有日常監督、利益驅動、考評獎懲、信息公開、爭端解決五大機制與之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