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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師大殺人案」被告人被判死緩

原標題:「川師大殺人案」被告人被判死緩

四川師範大學被害學生生前照。家屬供圖

中青在線成都9月6日電(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王鑫昕)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2016年3月發生在四川師範大學的一起殺人案進行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被害人蘆某某的家屬蘆海強向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告知了上述判決結果。

2016年3月27日晚,四川師範大學舞蹈學院大一新生蘆某某在宿舍學習室內被室友滕某連砍50多刀後身亡。

次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滕某在現場被警方抓獲。

案件發生后,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邀請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對嫌疑人滕某進行了法醫精神病學鑒定,鑒定意見是「滕某患有抑鬱症,對3月27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機關認為,滕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作案后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對於鑒定結果,被害人家屬表示堅決不認可,並於開庭前兩次申請重新鑒定。

2016年11月17日下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該案件召開庭前會議,法院認為該案件不具備再次鑒定條件,暫不重做精神鑒定。

2016年11月2日,被害人家屬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要求被告人承擔死亡賠償金669520元、喪葬費63729.50元、誤工費1.43萬元、交通費4700元、住宿費5000元、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死者生源地助學貸款8000元,共計1761539.50元。

2016年11月21日,該案刑事部分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被害人家屬代理人表示,庭審期間,被告人滕某十分冷靜。庭審結束前作最後陳述時,曾3次懇請法院對自己不要心慈手軟。

今年9月6日,該案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的審理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對於被害人家屬提出的賠償要求,法院支持了其中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等部分,未支持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部分。

根據今天的宣判結果,法院認可了此前的法醫精神病學鑒定結果和被告人的自首情節,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此,被告人表示不上訴。而被害人家屬蘆海強對此表示難以接受。他說,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民事部分,此前被告人家屬先行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了10萬元,由於法院支持的民事賠償金額少於10萬元,被告人家屬表示剩餘的金額全部賠償給被害人家屬。被害人家屬蘆海強表示接受民事部分的判決結果。

早前報道:

川師大一男生宿舍內被舍友殺死 屍檢認定頭頸離斷致死

新京報快訊(記者林斐然程媛媛實習生朱卓琳孫一王春曉)3月27日23時50分,四川師範大學舞蹈學院大一學生盧海清在成龍校區一宿舍學習室被室友殺害,醫院認定,其系頭頸離斷傷致死。4月15日,四川師範大學和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稱,犯罪嫌疑人滕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川師大學生在宿舍學習室被殺

「我在案發現場隱約看到了弟弟,就在他們寢室的學習室,許多警察、保安都在場。」 盧海清堂哥蘆海強接受新京報(微信ID:bjnews_xjb)記者採訪時稱,3月28日凌晨1時10分左右,他接到學校電話通知,趕到案發現場。

蘆海強告訴新京報(微信ID:bjnews_xjb)記者,弟弟住在學生公寓東苑2棟127寢室,過了一個宿舍樓梯便是自習室,距離宿舍保安室不到20米。「法醫鑒定兇手把頭砍下來,全身有50多刀。」

蘆海強稱,犯罪嫌疑人滕某和堂弟是室友,但不同班。「我弟弟是1班的,他在2班,兩人是老鄉,聽他室友說,兩人平時就有一些矛盾。」

對於堂弟盧海清被殺害的具體原因,蘆海強表示不清楚,自己曾在3月26日接到堂弟電話,堂弟稱自己心情不好,「他問我要500元生活費,要還買電腦的分期付款,還讓我帶些沙瓶畫送到學校,他幫我售賣。」蘆海強說,這是他最後一次與堂弟通話。

死者生前曾與室友因唱歌發生衝突

蘆海強回憶,堂弟稱自己打電話當日因在宿舍唱歌已與滕某發生衝突,兩人有過爭吵。「案發時已經11點40多了,宿舍已經熄燈,我弟弟在宿舍玩電腦,滕某叫他去自習室。」蘆海強說,自習室沒有監控,事發后樓道里的監控被警察調走。

案發現場,宿舍樓一樓學習室。家屬供圖

「弟弟很愛唱歌,是個活潑開朗的孩子,會彈鋼琴和吉他,最愛聽張信哲。」蘆海強告訴新京報(微信ID:bjnews_xjb)記者,去年9月,自己帶著堂弟去學校報到,蘆海清被分到了舞蹈學院。對於堂弟或因感情糾紛被殺害的說法,蘆海強表示並不知情,「蘆海清的女友是他高中同學,在外地,兩人感情穩定。」

新京報(微信ID:bjnews_xjb)記者獲得的一份由四川師範大學出具的協議書上認定了盧海清遇害一事,協議書稱,此案件經公安機關初步判斷為一起刑事案件,已經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校方支付學生親屬含人道主義撫慰金、學費、遺體存放費、火化費等在內共計7萬餘元。

另一份由成都航天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顯示,蘆海清於3月28日在四川師範大學成龍校區因頭頸離斷傷死亡。

蘆海強表示,家屬並未與學校或者嫌疑人家屬私了,這筆錢系校方出於人道給予的補償,他們家屬方面至今未見過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我們擔心這事情沒法得到公平解決,所以發了微博,公訴案件的時間太長,希望儘快給堂弟一個公道。」

4月9日,家屬將蘆海清宿舍的所有物品清理,和屍體一起火化,4月11日,家屬將骨灰帶回甘肅。

警方稱嫌犯用菜刀殺人後自首

今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通報此事稱,3月28日0時17分,成都龍泉驛區公安分局接報,在龍泉驛大面街道四川師範大學成龍校區學生公寓發生一起殺人案。接警后,我局迅速趕到現場開展調查。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滕某(男,20歲,甘肅白銀市人,川師大學生)與受害人蘆某(男,20歲,甘肅白銀市人,川師大學生)之間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3月27日23時50分,滕某在川師成龍校區學生公寓東苑2棟學習室用當日從超市購買來的菜刀將蘆某殺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於3月28日0時17分讓同學打電話報警,后投案自首。警方已於3月28日依法將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並將依法進行處理。

四川師範大學官方就此事回應稱,事發時學校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成立善後處置工作組。目前,公安機關在進一步偵查中。學校正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相關事宜。校方稱,對案件的發生表示痛心,對死者表示哀悼,對死者家屬表示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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