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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瓜農殺城管案明日開庭 一台電子秤引發的悲劇

45歲的瓜農張國友,殺了36歲的城管李偉。

事發時間為去年7月28日,地點為河南省正陽縣真陽鎮南環城路與中心街交叉口西側路北。

這天上午,張國友因違規佔道販賣西瓜,被正陽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隊員查處。在妻子李紅和城管李偉搶奪電子秤時,張國友持刀衝上前去向李偉連刺數刀,致李偉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

▲李偉持刀捅向李偉 圖據網路

此案一審將於明日(28日)在正陽縣人民法院開庭。

案起:一台電子秤

7月28日,正陽縣城,天晴。

這樣的天氣,西瓜爛得比往常快,卻也賣得比往常好。

「瓜農」夫婦張國友、李紅,租住在縣城真陽鎮南環城路與中心街交叉口西北角弄堂一樓。

既然是好天氣,更得加緊把握。可早上8點了,張國友還在睡懶覺。

進的瓜不賣出去,很快就會爛掉。李紅心裡急,向房東張開香埋怨:「丈夫不上進」。張開香勸她:「早上天氣涼,西瓜不好賣,還會被城管趕,晚點去無妨。」

李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7月28日的這車西瓜,是從周口進的貨,總計約一萬斤,賣了兩天,就賣了將近一半。

見妻子不停抱怨,九點左右,張國友穿上白色背心、淺色九分褲、白襪子和棕色涼鞋,「磨磨蹭蹭」地出了門。

出弄堂往東,沿中心街往南,百十步的距離,他到了十字路。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開貨車門、撐開遮陽傘。為把遮陽傘的四個角固定死,他用水果刀割繩鎖。

這是一把普通筷子長的木柄水果刀。

遮陽傘撐好了,還沒來得及賣出一個瓜,正陽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的一輛麵包車,就沿著南環城路從東向西行駛而來。

「他們在車上邊開邊喊。」張國友見狀,立刻合了遮陽傘,再試圖關車門,車門還沒關好,執法車上已下來四人。

他們是正陽縣城市綜合執法局五中隊的副大隊長肖順章、負責攝像的范鵬鵬、負責開車的李偉,以及隊員耿營柱。

正陽縣正在創衛,肖順章一行負責十字街西部巡查,他們看到路口停有一輛藍色貨車,車頭朝西,貨車裝有西瓜,車旁放著一台小型電子秤,四人下了車,向張國友講明,「不能在此賣西瓜。」

肖順章將電子秤扣押到執法車上。張國友不認識肖順章,後來也只記得他的編號為099。

張國友第一時間想到的策略,是和099套近乎。

他問099:「你是江輝隊的嗎?」肖順章答:「不是」。

他又問:「那你是馬超隊的嗎?」肖順章答:「那你找馬超。」

「你拿我的秤,我找馬超幹啥?」

「你下午去局裡拿秤。」

「我得拿秤啊,你把秤拿走了我咋賣瓜?」

……

張國友答應,取回電子秤就離開;執法隊員則提出,先離開,下午再去局裡取電子秤。現場監控顯示,雙方為此問題爭執了約20分鐘,圍觀群眾越聚越多

見局面僵化,肖順章通過對講機向五中隊隊長和三中隊隊長求援,並命令司機李偉將執法車往前移。

張國友見狀,從瓜車後車廂取出那把水果刀。

錯誤:一把水果刀

丈夫出了門,李紅留在家裡洗衣服。

一個陌生女人突然來家報訊:「城管不讓賣東西,把你秤拿走了,還不趕快去?」李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她匆匆忙忙跑到西瓜攤時,看到在關於電子秤的處置方式上,丈夫和城管隊員互不讓步。

該地段環衛工人郭蓮枝也聽到,此時城管隊員和張國友越吵越凶,她看到,張國友手裡始終緊緊拎著水果刀

她聽到張國友說:「狗逼急了還跳牆呢,你不叫我好過,我也不叫你好過。」

一名城管隊員答:「也沒說罰你錢,你去局裡要你的秤,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不攆你也不中。」

張國友說:「城管以前還打賣花的,你們一點都不人性化執法,別把人逼急了……」他告訴警方,此時他還聽到其中一個隊員刺激他:「你拿刀,可以捅。」

張國友供述,當時有一個執法隊員在旁邊圓場:「你現在還拿著刀,讓綜合執法局收不了場,你自己不去拿,他咋把秤給你呢?」

據李紅供述,當時她問過一句:「怎麼只見車,不見秤?」有路人告訴她:「秤在西邊的車上。」

9時34分50秒,身穿深色連衣裙的李紅不再參與口頭爭吵,轉身走向執法車。

她打開右側副駕駛車門,卻沒看到那把電子秤。她又打開右側後門,抱起電子秤就走,卻遭到李偉的口頭阻止。

與此同時,李偉左手打著電話,從駕駛室下了車。他快步追上李紅,李紅倒地,李偉奪回電子秤。

李紅稱,當時李偉擰其右胳膊,致其倒地。但監控視頻顯示,李偉並沒有毆打李紅的行為。

綜合各方說法,此時的張國友,神經已高度緊張。他突然聽到老婆喊:「城管打人了!」他側頭往西看,看到「老婆子在地上躺著,有一個綜合執法局的隊員,在奪我老婆子手上的秤,還用拳頭捶我老婆」。

張國友掂著刀朝李偉身邊跑,他一邊跑一邊想:「既然你不讓我好過,我就給你破上了,捅死了,給你抵命。」

倒地后的李紅迅速起身,試圖再次從李偉手上奪回電子秤。爭奪過程中,李偉背向東側,無法看到張國友正從身後襲來……

李偉受傷倒地后,張國友又開始追肖順章,他嘴裡喊:「今天罪魁禍首就是你,捅死一個夠本,捅死兩個我賺一個。」

破碎:妻子與母親

3月26日的正陽是個晴天,郊外,油菜花開得正濃。南環城路和中心街交叉口車水馬龍,這一天,附近街道上仍有個別肉販佔道經營。

李紅身材瘦弱面孔粗燥,她租住的地方,屋內設施凌亂,難見煙火味。

「如果當時不知道秤在哪兒,也不會發生後來那些事。」她一陷入回憶就泣不成聲。她說:「丈夫也是為了保護我。」

▲李紅在出租屋想起事發場景泣不成聲

張國友和李紅相識於1994年,除了在武漢等地的短暫建築工生活,兩人其他的謀生方式就是賣水果。他們賣的是季節性水果,諸如葡萄、西瓜、桃。

他們天南海北趕集,常去農村吆喝,四五年前才租住到縣城。張國友不懂得成本控制,往往一車水果賣完,買點化肥后,已是身無分文。

他們去湖北進西瓜,以斤論,5毛的進價,1毛的運輸成本,要賣8毛才有賺頭。一旦遇到惡劣天氣或長途顛簸,一半的西瓜都會壞在半途上。

水果保質期有限,他們經常吃快腐爛的水果,「吃得上吐下瀉。」

張國友一天到晚守著水果攤,少交際,沒有時髦的朋友圈,只和幾個熟人玩玩兩元的鬥地主,「他很和氣,從不爭輸贏。」李紅說。

案發時趕到現場增援的一名城管隊員聽到張國友說:「我是武館的。」張國友本人也告訴警方,和執法隊員相持不下時,他曾說自己是「精武館」的人。李紅說,正陽縣的確有武館,但張國友沒任何拳腳功夫,「他那麼說,純粹是壯膽。」

2017年來了,李紅想,該去看看李偉的母親袁榮,可是,「想去,卻不敢去。」

57歲的袁榮住在正陽縣人民法院對面的居民樓里,袁榮的丈夫去世早,和兒子李偉、兒媳、孫子生活在一處。

李偉生於1980年7月,20歲時在武警武漢市支隊服役,後到深圳福田打工,又回到正陽縣匯源專賣店開車,曾從事過兩年的貨物運輸,2012年-2014年入職正陽縣城建監察大隊,繼而加入正陽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第五中隊。

該局的一份李偉個人情況說明稱,李偉「在工作中遵紀守法,顧全大局,處處起模範帶頭作用」。該局還認為,張國友路邊賣瓜,既影響市容,又影響交通。

袁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血壓高,一旦提起兒子的死,身體就無法承受。

「殺人償命!」去年9月,她告訴警方,這是她需要的公正。

致死:奪命7刀

肖順章在南環城路上的車流中飛奔,張國友持刀追擊。

他沒有追上,轉而追擊在一旁攝像的范鵬鵬。范鵬鵬說了一句緩和氣氛的話,張國友踢了他兩腳,一腳踢中左腿,一腳踢中褲襠。

他沒打算再傷人,「捅完第一人後,我解氣了,心理平衡了。」張國友解釋,之所連續向李偉捅刀,是「害怕他反抗,傷害我。」

▲事發現場

警方起訴意見書稱,張國友一共刺了李偉7刀。第一刀,張國友左手勒住李偉的頸脖,右手持刀刺向李偉後腦勺側。前來增援的城管隊員許春林描述,張國友行兇時,「過程太快,用勁很大」。

驚魂甫定的范鵬鵬等人立即對李偉展開施救,發現李偉瞳孔放大,臉發白,背部衣服被血染透。大家把李偉抬上執法車后,救護車也趕到現場。隨後,張國友被城管隊員押送到派出所。

李偉的入院死亡記錄記載,李偉被刀刺傷胸背部及雙上肢血流不止20分鐘,入院時李偉神志喪失,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口唇結膜蒼白,血壓監測不到。屍檢結果記載:李偉因胸部刺創、頭部及四肢多發性刺、切創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案發一個月之後,張國友才知道李偉死亡的消息。張國友表示,願意向李偉家人真誠道歉、悔過、積極賠償。

張國友的辯護律師付建認為,張國友沒有殺人的故意,只是故意傷害。理由包括:被告人張國友沒有提前預謀,他為拿回電子秤,一味向執法隊員求情,其行兇起因,是認為妻子遭到毆打;犯罪工具西瓜刀,不為任何犯罪而事先準備,而是張國友經營所需,潛在危險較小;張國友行兇時沒有刻意攻擊受害人的要害。

冷靜下來的張國友選擇了報警,但圍觀群眾多,聲音嘈雜,接線員說什麼他也聽不清。掛了報警電話,他把刀放在車上,鎖好車,等候警察前來。他告訴妻子李紅:「我不跑,我自首。」兩名增援的城管隊員摁住他,他沒做絲毫反抗。

他可能想不起,案發前,82歲的出家人潘素林路過事發地,曾看到他與一群穿制服的人激烈爭吵,老人害怕出事,勸過他:「孩子,別拿刀啊!」潘素林看到,那一刻,張國友把刀放下了,見此,老人才放心地回了家。

可是,一切很快地發生了。

2016年9月11日下午4點,正陽縣公安局看守所訊問室,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提審張國友。

「你殺誰了?」

「我殺了一個我不認識的人。」他說。

紅星新聞記者丨劉木木 發自河南正陽

編輯丨汪垠濤

本文為紅星新聞(cdsbnc)原創

未經授權轉載或抄襲,將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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