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評評理,這樣的媳婦能要麼?老媽用兒子的醫保卡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么,雖然我家有兩個兒子,但我是老大,條件好一些,難道不應該么我一個人出么?
雖然結婚的時候我媽給我媳婦沒買房子,沒有三金,但買了一條項鏈和5000元彩禮錢!我家條件當時不好!後來條件好了給弟弟一家買房子並還貸。我媳婦老說這有點不公平,她說我爸媽有事應該兩個兒子一起負擔。
還經常計較她每個月交500生活費,弟弟他們交100元。我說她太計較了,我是大兒子,條件又好些,難道不應該多負擔么?而且我我兒子都是我媽在帶,丈母娘什麼事都沒管。請大家評評理!。
另外我媽現在年齡大了,以前賺的錢都貼我弟弟了,沒錢看病,我就提岀每月給700生活費,沒想到媳婦又爭說弟弟他們為什麼不加?說他們現在條件好些了就應該給一樣啊!我就不明白她為什麼就這麼喜歡比?
自從我弟弟說我兒子奶奶管得時間比他兒子多,我媳婦再也沒讓我兒子在奶奶家睡過,放假都是每天接送!侄兒就天天在奶奶家了,媳婦好象對我弟弟就有意見了,其實我覺得她太小心眼了,我們兒子大些是應該每天帶回家的啊!你們說什麼都要爭的女人是不是該離婚!?
網友們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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