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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讀史】千葉卓三郎:為國家草擬憲法的小學教師

明治天皇頒發的立憲政體詔書

五日市,一個位於東京西北部西多摩郡山區的普通小集鎮,籍籍無名。可是,50年前在這裡發現的一件文物讓它名聲鵲起,而且不久就被載入劍橋日本史。

1968年,一位日本學者在五日市的一家倉庫中發現了一部陳舊的手稿。仔細辨認,它竟然是一部憲法草稿。其中有關國民權利部分,與現在的《日本國憲法》內容近似。可是五日市發現的憲法草稿是1881年完成的,日本的第一部憲法要在9年後才頒布。這部憲法的先進性讓人們震驚,更讓人們難以想象的是,這部劃時代的憲法草稿竟然出自一位國小教師之手。

1968年在東京多摩的一農家倉庫內發現的「五日市憲法」

1873年,日本法學家、拿破崙法典的翻譯者箕作麟祥把法文的Constitution譯為現代意義的「憲法」。第二年,自由民權運動在日本興起,開設國會、制定憲法成為這一運動的主要訴求,日本的啟蒙運動也由此展開。民主意識在社會的迅速傳播,讓掌權者倍感不安。明治政府先後頒布了《讒謗律》、《新聞紙條例》、《集會條例》等法令,壓制言論自由和民權活動的空間。在政府的打擊下,自由民權運動逐漸走向低潮。

但是,在五日市這個偏僻的小集鎮,卻成立了一個啟蒙性質的學術團體「學藝講談會」。它是由當地的一個前市長、一個村莊學堂校長和附近小村莊的一個地主共同建立的。該社章程的第一條規定,成員「共同協作,不屈不撓,發展自由,改良社會」,成員之間「要像同胞兄弟,猶如一個大家庭般相互敬愛」。「學藝講談會」的成員們使用西方經典著作和二手作品的譯本,熱忱地吸收新的知識,進行自我教育。幾名年輕成員很快舊成為學識淵博的政治演說家,作為民眾權利的代表積极參与自由民權運動。

28歲的千葉卓三郎就是「學藝講談會」的一名主要成員。他出生於一個下級武士家庭,曾參加舊幕府軍隊對抗維新政府軍。戰後,明治政府並沒有對舊幕府的支持者趕盡殺絕,而是寬容對待。因此千葉卓三郎並沒有受到牽連,而是成為五日市學校的一名教師。他積极參与「學藝講談會」活動,對自由民權的認識不斷深化,從一個擁護舊幕府的傳統武士轉型成為一個具有現代思想觀念的知識分子。

自由民権運動,1884年11月秩父事件(劇照)

明治政府一方面壓制自由民權運動,另一方面也在試圖制定適合日本國情的憲法。1876年(明治九年),明治天皇發布《命令元老院議長有栖川宮熾仁親王起草國憲之敕文》,明確提出要參照西方國家現有之律令,結合日本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日本國憲法。但是由於內部意見不一致,並無實質性進展。一直到1881年,天皇頒布開設國會之敕諭,確定9年後開設國會、頒布憲法,政府才開始著手制定憲法。

在寡頭政治的執政者們看來,起草憲法是日本亘古未有之事,絕非「愚昧無知和胸無點墨」的老百姓能夠參與的。可是,就在政府高官們為起草憲法而奔赴歐洲請教之時,被他們公然聲稱「自甘愚笨」的山區村民,卻在熱心地爭論日本未來憲法的形式和內容。

至今保留的五日市「學藝講談會」的一份討論清單,讓今天的學者們都感到吃驚。因為它開列的問題非常廣泛,包含了15個題目與起草國家憲法有關,9個題目與法律制度有關,7個題目與公民權利有關。作為該社的成員,千葉卓三郎還在1881年用了不到半年時間舊完整地起草了一部國家憲法。彼時政府的憲法起草工作還沒有開始。

千葉卓三郎把自己起草的憲法徑直稱為《日本帝國憲法》,它由五篇九章204條構成,重心就是民眾的自由權。第四十五條規定,「國法保障日本國民擁有權利自由並不受他人侵害」,該條款與現行的《日本國憲法》相同。第四十七條規定,「國民自由權利不受侵害、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日本國民在日本全國使用同一部法典,受到同一部法典的保護,不給地方及門閥或一人一族以特權」。另外,國民權利中的言論自由權、出版權、財產保護權、訴訟權等都規定得十分詳細,可以說這是一部徹底保障國民權利的憲法草案。

這部憲法草案還重視地方自治。第七十七條規定:「府縣令可根據特殊法律制定綱領,府縣自治可根據地方特色進行,政府不得加以干預,國會也不得侵犯其權威。」這個規定有點類似於美國的各州法律與聯邦憲法之間的關係,而當時的明治政府一心致力於中央集權,不考慮地方的自治權。

1890年明治政府頒布《大日本帝國憲法》,1947年在美國佔領下的日本政府頒布《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和這兩部憲法比起來,千葉卓三郎起草的《日本帝國憲法》更接近於後者,可見其驚人的先進性。由於它是由地方民權論者起草的,出現前後矛盾或不成熟的地方在所難免。但是這些瑕疵並不影響這部憲法的民主性,也沒有影響後人對它的評價。

在日本自由民權運動中,民間提出了各種憲法草案,颳起一股私擬憲法的時代風潮。據統計,民間私擬憲法數量超過40部。評價一部憲法是否先進,應該看憲法對人民的權利作了哪些規定。以此衡量,千葉卓三郎起草的憲法為後人評價最高。由於該憲法草案提出鮮明而成熟的公民權利的要求,而被稱為「民眾憲法」、「草根階層的人權憲法」。

起草憲法草案的第三年,千葉卓三郎舊不幸因病去世,年僅31歲。他所起草的憲法草案並沒有得到明治政府所認可。事實上,官方1887年底發布《保安條例》,禁止私下議論擬定憲法案,制定草案的權力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在起草《大日本帝國憲法》時,也沒有參考民間方案,因此在憲法中很難找到其影響。就這樣,千葉卓三郎的心血之作被塵埋在歷史之中,直到80多年後才重見天日。幸運的是,千葉卓三郎在私擬憲法中所表現出來的自由民主思想並沒有被埋葬,而是被現行《日本國憲法》中傳承下來。

現在,千葉卓三郎起草的《日本帝國憲法》已經成為東京都的有形文化遺產,被收藏起來供後人研究。面對這部130多年前的手稿,後人怎能不心生感慨?

千葉卓三郎作為一個山民,身處僻遠而心念天下,以一人之力為國家草擬憲法,可惜英年早逝,埋名近百年。其見識令人敬仰,個人遭際則令人感喟。陳寅恪在王國維先生紀念碑中的一段名言,如果稍加修改,或許是對千葉卓三郎的準確寫照,「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章;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惟此民主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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