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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語法和邏輯到底什麼關係

我從國小到的語法就是老師告訴我各種語法規則,要死記硬背。直到我進入了philosophy of language的研究當中,我才意識到,其實英文語法確實有非常arbitrary的部分;但真正重要的英文語法,通常是和邏輯的表達緊密結合,而且這些語法非常有道理。讓我通過幾個例子來說明。

例1:中學老師告訴我「肯定句用some,否定句用any。」

是的,there are some happy people是對的。there aren't any happy people也是對的。

可是,some people are not happy也是對的啊。anyone can be happy也是對的啊?

這規則怎麼來的呢?

其實,這裡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語法規則。這裡的本質是一條邏輯規則,對some的句子進行取非,則應該改成any的句子。比如,some people are happy的邏輯反面應該是not anyone is happy. 為什麼不是some people are not happy呢?因為在邏輯上,some表示「存在」,「some people are happy」的意思相當於 「存在一些開心的人」,它的邏輯反面應該是「不存在開心的人」,在中文當中,這個 「不」的運算順序是在整個句子運算結束之後。但是如果寫成some people are not happy,「not"這個運算符修飾的不是全句,而是happy這個形容詞而已。因此,some people are not happy這個句子的討論對象是some people,特點是not happy。那我想表達「不存在開心的人」該怎麼辦呢?邏輯上,它等於「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它都不開心」,所以最終寫成了 not anyone is happy,或者no one is happy。

好了,這裡直接說我的Point吧。學習英文句法的一個重要意義是學習英文的logical operator的運算習慣,它和中文的習慣是不同的。

請大家對比下面兩個句子:

1. cats which climb trees are good.

2. cats, which climb trees, are good.

熟悉語法術語的人都知道我談的是「限制性定語從句」和「非限制性定語從句」的問題。這個區別在高中噁心死我的,我記得老師說:限制性從句表限制,非限制性表修飾。那啥叫限制,啥叫修飾啊?

根本不用從這個角度講。你聽一下兩個翻譯就明白了,這個區別可是天壤之別,一旦寫混了,那表意完全不一樣。

1. 爬樹的貓是好的。

2. 貓爬樹,貓是好的。

懂了么?所謂限制性,就是把討論範圍縮小。第一個句子的邏輯主語根本不是「貓」,而是「某種貓」,準確來說是爬樹的貓,然後這些貓有個特點,即好。第二個句子是非限制性,其實意思是,討論對象不變,句子主語是貓,邏輯主語就是貓,這些貓有倆特點,一是爬樹,二是好。本質來說,第一個句子邏輯本質是條件句,邏輯上等於,if a cat climbs a tree, then it is good. 第二個句子壓根就是並列句,等於cats climb trees and they are good。一旦寫錯了,不是語法問題,是語義邏輯有問題。

那大家來練一個句子試試:我想說「我來自,有五千年歷史。」

兩個分句肯定是I come from China以及China has 5 thousand years of history. 那,怎麼拼起來呢?

是(1) I come from China, which has 5 thousand years of history呢,還是(2) I come from China which has 5 thousand years of history呢?

答案是(1)哦,你要是寫成(2),我想說,你是在搞分裂么?(2)的意思是「我來自有著5千年歷史的。」嗯嗯,你想暗示什麼呢?

人們制定語法規則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表意,離開了這個目標,語法的價值就大打折扣了。我看很多人談語法「美」,這些真的都是次要的目標。

舉個例子,英文的平行結構問題:I love you more than her.這個句子有問題么?答:沒問題。意思很明確,就是「我愛你多於我愛她。」那這個句子呢,I love you more than Jane。答:有問題。這個句子有歧義。可能是兩個意思: 「I love you more than Jane does"即「我比Jane更愛你」,或者是「I love you more than I love Jane."即 「我愛你多於我愛Jane。」 為什麼第一個句子沒問題?因為那個 「her」只能做賓語,不可能做主語,所以不可能有兩種解讀。

所以,一個語法錯誤到底是否嚴重,其重要標準是,是否影響人們的理解。

目前語法教育的缺陷:

我要來談談很多人學語法的問題了。即,不考慮語義準確性,純學語法。

在國外的一些寫作考試中,比如TOEFL,比如GRE,都對語法有著一定的要求。但是,標準一般這麼說contains occasional major errors or frequent minor errors in grammar, usage or mechanics that can interfere with meaning(來自GRE考試標準的3分語言水平標準)。3分是學生的平均分。很多人以為3分語言是不夠高級,其實根本問題就是寫的句子意思不對。很多人開始編造謠言,說什麼 「寫了多少個主謂不一致,寫了多少個單三錯誤就只能得3分了……」之類扯淡的話。這些考試標準從來沒有寫過不允許犯語法錯誤,因為人家寫得很清楚,errors ... that can interfere with meaning。真正影響分數的不是語法錯誤,而是影響了語義的語法錯誤。我剛才舉的love you more than Jane和love you more than her的區別就是這個問題。所以,舉個例子,單三問題嚴重不嚴重,影不影響語義?答:不知道,看情況。

比如:there is a lot of people. 錯了,但不影響語義,無所謂,所有讀者都知道你在寫啥。

再比如:he wrote a book about several events that is/are extremely influential。請問,這個is/are的區別會不會影響語義?答:當然影響,因為這決定了influential的到底是the book還是the events。

我想,這個道理非常明了了。

我在教課的時候,很多學生都覺得,句子寫得越長越屌。呃……你們真的能寫出清楚的長句么?比如有人寫的是He knows that he can work hard, and he will succeed,但其實他想寫的是He knows that he can work hard and that he will succeed。讀者們,你能讀出兩個句子其實語義完全不同么?

其實,就像數學有運算符號一樣,自然語言,就像計算機語言一樣,也是有運算符號的,只不過在自然語言的英語當中,運算符號變成了not, because, some, that之類的東東。而這些運算符號也是有運算優先順序的,而我們在學英文的時候,其實在進入從句階段以後學的重要的一課就是這些運算的順序,只不過我們是靠直覺解決了這個問題,而沒有去專門去背誦規則。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大部分英文教師也不懂這些。

的英語教育學什麼?我就呵呵了,基本都在學搭配。什麼suggest doing是對的suggest to do是錯的,什麼ask sb. to do 是對的,ask sb. doing是錯的……哦……這些我也不懂,我也不太care,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沒有上升到命題邏輯,所以也沒什麼邏輯規律好挖掘,至少我沒發現什麼邏輯問題。於是,我也只能靠一個個積累,窮舉法搞定。想想我們中學的英文考試,基本上挖個空,你看看前後搭配就可以了。但是,上升到信息關係層面的語法全部不會討論,所以,我發現絕大部分學生寫出來的長句子都是除了長,一無是處。

理論上,這是可以寫paper的東西,且是遠超出我能力的東西,有興趣的同學們,這就是philosophy of language所涉及的東西,它研究的是the underlying logic of language。

幾個補充:為了說話嚴謹起見,為了不被,或者少被攻擊,我要做幾個保留聲明。

1. 英文,作為自然語言,自然有很多不足。其運算規則有一些情況下是達不到計算機語言的絕對規範的。比如,看下面這個例子:I don't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什麼意思?答:有兩個可能意思,得看上下文。一個意思是:NOT (I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 一個是 (I don't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又是運算優先順序問題,只不過這一次,英文就是有問題的。其實反過來想,這種認識也可以幫助我們意識到讀者可能什麼時候會不理解我們的話,幫助我們避免傳達信息的不準確。

根據留言,我需要補充一下。這個例子,其實歧義沒我說得這麼嚴重。因為,如果真要表達because是最高層邏輯,很簡單,加個逗號就可以了,即"I don't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

做這個補充是想說,英文語法有其不嚴謹性,很多時候必須帶入語義和上下文。

那我再舉一個真正的歧義問題,且是語法解決不了的。

You can see the lamp on the table that I've just bought. 這個that到底修飾lamp還是table? 這時馬上有人一定會想到就近原則,認為只能指代table。錯,就近原則並不是就近最近的名詞,而是最近的名詞成分,table和lamp on the table都是緊挨著that的,語法上都可以被指代,必須看上下文,所以,這裡我也不知道我想說哪個。

2. 有很多語法確實和邏輯無關,我必須承認,也許和簡潔有關,也許和美有關,也許就是隨意規定的,好煩啊!但是,最重要的語法,英文是相當有普遍性的,而且對錶意準確性是有極高價值的。

先寫到這兒,有什麼不清楚,有爭議的,或以後還想到了什麼,再慢慢補。這個東西,實在是寫不完啊。

閑得蛋疼,補個有意思的事情。下面4個句子,哪個(些)是語法(結合語義)上錯的?為什麼?

這是一個GMAT語法的考點。不是個純語法問題,而是because和in that的語義問題,提示一下。

A. I am a strong man because I can do over 200 push-ups without stopping.

B. I am a strong man in that I can do over 200 push-ups without stopping.

C. I am a strong man because I go to the gym every day.

D. I am a strong man in that I go to the gym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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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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