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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更新出任愛奇藝「首席催更官」?還有啥官是明星當不上的?

前不久,愛奇藝自製動漫重大IP發布會及《楚喬傳》收官慶功近日在京舉行,除了公布了《劍王朝》《靈域》《四海鯨騎》《狐狸之聲》《邪王追妻》等下半年幾大動漫重大IP,還宣布由林更新出任愛奇藝首位自製動畫代言人。

現場,林更新被授予了「首席催更官」權杖,以及愛奇藝員工卡。記者心裡閃過一個念頭:「是不是因為林更新的名字,所以給他設了一個催著更新的官兒?」。

(林更新在微博曬出自己愛奇藝的員工證)

明星這兩年跨界互聯網簡直成了一股潮流,從周杰倫擔任唯品會「首席驚喜官」、到何炅擔任阿里音樂「首席內容官」、再到李湘加盟奇虎 360……互聯網為這些明星們創造了各種稀奇古怪的高管職位。

只要這些流量咖們曬一曬工卡,就能迅速炒熱新聞話題。自帶冬粉和流量的明星跨界互聯網,花式代言背後其實套路很深。

明星紛紛 「觸網」,「封號」五花八門

近日,愛奇藝宣布將由林更新擔任愛奇藝自製動畫代言人和「首席催更官」,肩負起催促愛奇藝動漫更新的重任。

不少用戶在觀看內容時,對動漫內容的更新頻率訴求最為強烈,今後,林更新將經常和用戶冬粉互動,監督並加快更新頻率。在林更新之前,陳偉霆已經先行一步就任了愛奇藝首席會員推薦官。

就在林更新入職愛奇藝的前兩天,一直播官方微博宣布,TFBOYS即將入職一下科技,具體職務將在8月27日的明星盛典上公布。早在2016年TFBOYS就已集體入職奇虎360。當時,王源擔任首席創意官,易烊千璽擔任首席時尚官,王俊凱是首席造夢官。

(2016年TFBOYS就已集體入職奇虎360)

近幾年來,請明星入職到公司擔任職務彷彿變成了一種潮流。

2015年3月,周杰倫入職唯品會,出任首席驚喜官(CJO)一職,開明星跨界互聯網之先河;

同年4月,Angelababy宣布擔任洋碼頭旗下APP「掃貨神器」的首席時尚官;

2016年,何炅加入阿里音樂,出任 CCO(首席內容官),與董事長高曉松和 CEO 宋柯組成鐵三角;

湖南衛視前主持人李湘當年也加盟奇虎 360 出任該公司副總裁兼首席內容官;

王力宏入職騰訊;

柳岩入職酒仙網任首席品酒師;

韓庚入職尚妝任首席媒介官;

黃致列入職入職步步高旗下的電商平台雲猴全球購任首席買手;

章子怡成為紙尿褲品牌飄飄羽毛的首席體驗官;

高圓圓則入職線上鮮花平台花點時間,擔任首席體驗官;

就連蒼井空老師都去了訂房網,做起首席體驗師來。

(周杰倫的員工卡)

明星入職互聯網的職位也是五花八門:首席體驗官、首席內容官、首席驚喜官、首席創意官、首席造夢官……從CJO、COO、CPO、CIO到CSO、CFO、CMO看得人眼花繚亂,各類職位屢屢挑戰大家的想象力。看著上述種種職位,網友們往往一頭霧水,「這些都是什麼鬼?」 其實,這些名目繁多的職務背後是企業「別有用心」的設計。

入職式代言,「花式規避」最嚴廣告法

這些跨界明星中,除了任職董事長的高曉松、任職副總裁的李湘之外,多數明星的職位都是內容官、產品經理,或專門為明星特別創意的崗位,看名號很能唬人,卻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高層,更非真正的「職員」。

像何炅的內容官、和鄧超的產品經理,是基於互聯網基因而誕生的新名詞,多被冠以「首席」的前綴,最多見的便是「首席內容官」、「首席創意官」之類,例如陳偉霆這樣的「首席內容官」就是憑著明星在娛樂領域的積累,這樣的職務與實際經驗也算掛鉤,也算能發揮明星所長。

而Angelababy的「首席顏值官」、楊洋的「首席柔順官」、宋仲基的「首席漂亮官」這樣的「奇葩」新職位,則完全是為明星特設的職務,象徵意義更大。

視頻網站業內人士透露,除了高曉松、李湘這樣少數實職管理崗位,多數跨界的明星基本上不會參與網站的管理和運營,其實是一種「入職式代言」,算是廣告代言的升級版。「這些明星的日程通常安排得滿滿當當,他們出現在公司的機會少之又少,你難道指望他們做策劃案、提戰略規劃嗎?」

認真梳理一下明星開始跨界的時間,2015年正是新《廣告法》實施的時間,尤其是當年9月1日正式實施后,一大波明星開始跨界互聯網,這樣微妙的巧合其實很耐人尋味。據了解,新《廣告法》劃定了廣告代言的禁區,還首次明確了廣告代言人的法律責任。如果產生民事責任,廣告代言人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而對有過代言廣告違法行為的代言者,還將禁止代言廣告3年。號稱史上最嚴厲的新《廣告法》無疑給明星代言戴上了金箍,而擔任內部職務,將巧妙地規避新《廣告法》,可以用另一種方式進行品牌代言。

冬粉經濟大行其道,互聯網渴望引入流量

當然,規避新《廣告法》可能只是其中一種因素,明星跨界互聯網更多的是傳統廣告模式和代言模式的式微以及互聯網新媒體骨子裡對於流量和用戶的渴望,它們需要用一種更新穎、更具黏性的合作模式把明星的流量效應發揮到最佳。

事實上,很多明星跨界的互聯網平台本身就是靠流量生存,其中不少本身也是明星藝人們釋放天性、分享生活、與冬粉互動的平台,選擇與形象和企業內涵一致的明星代言,能更好的吸引冬粉,拓展空間。像這次愛奇藝選擇林更新出任首席催更官,就是因為他與愛奇藝的品牌調性比較契合,他主演的《楚喬傳》對年輕觀眾和動漫冬粉的匹配度很高,加盟后,愛奇藝就可以持續策劃與林更新和動漫相關的話題和活動,最大限度發揮明星效力,相比簡單的代言,這樣深度的合作顯然效果更好,熱度持續時間也會更長。

相比傳統的廣告,明星入職式代言可謂一舉多得。一方面,相比簡單地擔任形象代言人,明星入職更具轟動效應,這將給企業帶來曝光度,同時明星帶來了冬粉資源和影響力;另一方面,明星還可以免費給企業站台,比單純請代言人划算。

(趙薇和馬雲的友誼也算各取所需)

在過硬的產品和好的商業模式外,在這個看臉的時代,有明星加盟的公司,募資會容易得多。特別是一些創業初期的公司,若能搭上明星,錢和名氣的問題基本可迎刃而解。明星可以用龐大的冬粉給互聯網帶來龐大流量和黏性用戶。當然,不少公司對加盟的明星也是出手大方,動輒千萬年薪外加期權,還有高管的職位,這些對明星都很有誘惑力。

明星加盟互聯網企業雖然以「冬粉經濟」為支點,但影響力有時是把雙刃劍,兩者的捆綁可能會帶來機會,但看似前程似錦的合作背後也暗藏著不小的風險。就像之前明星代言廣告,如果其中一方出現點負面新聞,雙方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所以,對明星來說,花式代言可以作為提升人氣的一個補充,但作品永遠應該是第一位的。對互聯網企業而言,選擇明星跨界可以作為一種錦上添花的手段,但也不能過度依賴明星,靠明星站台終究改變不了自己的品質和服務。



作者:文娛價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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