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崑山的朋友們,
今天要說的這個事非常重要!
崑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了
也就是說,
親們的公積金要漲了
繳存基數怎麼算?有沒有上限?
繳存比例是多少?
月繳存額計算怎麼計算?
最新發布,自2017年7月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16年月平均工資收入核定。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4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25元。
——來自沒有公積金人民的羨慕嫉妒恨!
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現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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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基數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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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比例
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必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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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繳存額上下限
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以市區為例: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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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效
新的基數將從7月開始執行,單位調整時間較晚,造成少繳的,應在辦理年度調整時一併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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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信息核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單位,應在本次調整時,同時開展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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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方式
通過「網上單位業務」辦理
已簽約「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登陸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www.szgjj.gov.cn),登錄「單位雲服務平台」,按系統指示自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和基礎信息核對。
通過承辦銀行網點辦理
大家為啥那麼關注公積金政策變化
還不是因為買房!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送福利
《崑山住房公積金便民服務數據》
貸款條件和對象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出資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
2.職工本人與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婦、女婿)共同出資購買住房的,可共同申請一筆公積金貸款。
3.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其他住房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也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下列兩種情形的住房共同買受人,可作為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
①在蘇州工業園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②在上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所在地在蘇州市的上海鐵路局上海地區職工。
4.借款申請人和共同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②無公積金貸款餘額;
③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④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範圍內的自住住房;本項所述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⑤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⑥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5.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20%;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6.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公積金繳存和公積金貸款記錄,應視作在公積金中心的公積金繳存和公積金貸款記錄。
貸款年限
1.公積金貸款
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加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新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②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提前還貸
提前還貸需要提交的資料:
1、借款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前還清貸款申請書》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申請書》並簽章;(原件)
2、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提前條件:
a)該筆貸款已成功放款且還款時間滿一年以上;
b)申請人當前狀態下沒有逾期;
c)申請人上次提前還款尚未審核完成,不能進行新的申請;
d)申請人提前還款由於還款賬戶餘額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請。
提前還貸的辦理流程:
1、一次性歸還本息:借款人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要件材料→受委託銀行審批→中心審批→償還貸款本息→提前還款申請表送至公積金中心留檔。
2、提前部分還貸:借款人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要件材料→確定提前還貸金額和提前還貸日期→受委託銀行審批→中心審批→償還部分貸款本金→提前還款申請表送至公積金中心留檔。
委託簽約
崑山公積金提取細則!
什麼情況下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商品住房的;
(2)購買存量住房的;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5)購買公有住房的;
(6)償還住房貸款的;
(7)還清住房貸款的;
(8)離休、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10)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
且公積金帳戶封存(停繳)滿二年的;
(11)屬於主管部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和特困對象的;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離開蘇州大市範圍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出國、出境定居的;
(15)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礙性貧血以及器官移植五種重大疾病的;
(1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況的(由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
● 辦理流程
1、帶齊材料至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提出申請→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開具《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五個工作日內告知審核結果→複審符合提取條件的,攜相關材料辦理提取業務,把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划轉至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中
2、審核不通過的職工,接到電話通知后憑身份證至公積金大廳取回材料
● 辦理提供材料
1、住房公積金卡。(原件)
2、雙方簽定的住房租賃協議,須註明租賃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繫電話、房屋座落地、租賃期限、租金金額、付款方式等。(原件、複印件1份)
3、地稅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納稅發票,有效期一年。(原件、複印件1份)
4、租賃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複印件1份)
5、身份證。(承租方:原件、複印件1份;出租方:複印件1份)
6、出租方出具的《房屋租賃真實聲明》。(原件)
7、提取人本人已辦理了公積金關聯業務的銀行借記卡。可辦理關聯業務的銀行卡有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行、蘇州銀行發行的有效借記卡。(配偶、直系親屬代為提取的必須攜帶提取人本人已關聯的銀行借記卡)
8、其他材料。
小夥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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