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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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新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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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根據2015年4月24日修正後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是否經證監會核准取得高管任職資格」和「證監會核准高管任職資格的日期」不再適用。
2.1代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
註:-
3. 離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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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副總經理趙遠峰分管公司公募基金管理業務后,總經理常喆不再分管基金管理部的工作。
4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上述變更事項,已經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並按規定向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備。
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