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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紅丸案背後的一點事。

1事件簡介

紅丸案,明末三大案之一。三案分別是移宮案、紅丸案還有梃擊案。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萬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繼位,改年號為泰昌,所以習慣把他叫作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基大典上,「玉履安和」,「沖粹無病容」,就是行走、儀態正常,沒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發銀100萬兩犒 明光宗朱常洛勞遼東等處邊防將士,罷免礦稅、榷稅,撤回礦稅使,增補閣臣,運轉中樞,「朝野感動」。

本來以為新君繼位,會有一番作為,不想登基大典后僅十天,也就是八月初十日,泰昌帝就一病不起。第二天的萬壽節,也取消了慶典。《國榷》記載:鄭貴妃「進侍姬八人,上疾始憊」。《罪惟錄》也記載:「及登極,貴妃進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八月十四日,泰昌帝病重,召內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開的葯后,就開始腹瀉,用今天話來說可能是得了急性腸胃炎吧。一晝夜瀉好多次,有的說一晝夜瀉三四十次。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見內閣大臣,問:「有鴻臚寺官進葯何在?」首輔方從哲等回話:「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丹妙藥,臣等未敢輕信。」這裡稍作解釋:鴻臚寺是掌管朝會、賓客、禮儀等事的一個機構;鴻臚寺的正卿叫鴻臚寺卿,四品;他的副手是鴻臚寺少卿,五品;鴻臚寺丞又低一級,六品,大致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泰昌帝命身邊太監速召李可灼進宮。李可灼診視完畢,泰昌帝命快快進葯。諸臣再三囑咐李可灼慎重用藥,泰昌帝則不斷催促趕快和葯。到日午,李可灼進一粒紅丸。泰昌帝先飲湯,氣直喘。待葯入,即不喘。於是稱讚李可灼為「忠臣」。大臣們都心懷不安,等候在宮門外。一位太監高興地出來傳話:皇上服了紅丸后,「暖潤舒暢,思進飲膳」。(《明史·韓爌傳》)日晡(bū)(申時,下午3~5時),李可灼又進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泰昌帝駕崩。這時,他繼承皇位整一個月。而在當天,首輔方從哲擬遺旨賞了進獻紅丸的李可灼。這件因「紅丸」引發的宮廷案件,史稱「紅丸案」。

2朝臣之爭

新帝繼位一個月即駕崩,加之朝廷內黨派紛爭激烈,使得關於此案的議論甚囂塵上,並且多少帶著東林黨藉機伐異的意味。這些議論圍繞著光宗的死因展開,方從哲、李可灼、崔文升等皆成為眾矢之的。

用藥錯誤

吏部 尚書 張問達、戶部尚書汪應蛟、禮部尚書孫慎行、左都御史 鄒元標,以及眾多言官紛紛彈劾崔、李二人用藥、進葯錯誤之罪。其中御史王安舜認為:「先帝之脈雄壯浮大,此三焦火動,面唇紫赤,滿面升火,食粥煩躁。此滿腹火結,宜清不宜助明矣。紅鉛乃婦人經水,陰中之陽,純火之精也,而以投於虛火燥熱之疹,幾何不速亡逝乎!」

由於泰昌是服下紅丸后死的,而首輔方從哲卻在泰昌死去的當天,擬遺旨賞了進獻紅丸的李可灼,引起了一些人的懷疑,御史王安彈劾方從哲「輕薦狂醫」,「又賞之以自掩」。御史郭如楚彈劾方從哲不應該賞賜進葯的李可灼。方從哲在眾人攻擊下,擬太子令旨,罰了可灼一年的奉祿。

10月,禮部尚書孫慎行和左都御史鄒元標上了兩道令人矚目的奏疏,孫慎行指出:「從哲縱無弒君之心,卻有弒君之罪。欲辭弒之名,難免弒之實。」方從哲上奏辯解並請辭,於11月初卸任離京。

陰謀加害

御史鄭宗周、南京 太常寺少卿曹珍等指此一事件與多年前的「梃擊案」出於同一「奸謀」,即有人必置光宗其人於死地;刑部 主事 王之采更直指光宗之死與鄭氏、光宗寵妃李氏等陰謀奪權有關。

3最終判罰

方從哲離京后,還是無法脫凈干係,要求嚴查紅丸案的奏摺不斷。一天,天啟帝收到了方從哲從老家寄來的奏疏,疏中說:自己年老愚昧,未能阻止庸官進葯,罪不容誅。為表示謝罪,願乞削去官階,以耄耋之身遠流邊疆,以平朝臣之怨。果然,許多大臣為他開脫,天啟帝亦被方從哲的誠懇打動,但苦於真相未明,一時難以決斷。

這時,一直緘默無言的閣臣韓火廣終於站出來說話了。他把當時目睹的一切事實都詳細地說清楚了。特別是方從哲當時左右為難的情景,被描繪得十分具體。最後,韓火廣提出,「紅丸」一案糾纏了一年多,但真正置先皇於死地的崔文升和李可灼到現在也沒有處置,這兩人雖然亂用藥物,但也確實是奉旨進葯,可以適當懲處,紅丸一案則不宜繼續深究。

韓火廣在萬曆年間就是個有名的老成之臣,居官十餘年處事公正,很受群臣景仰,入閣后又一直陪伴方從哲料理進紅丸之事,說出的話是可信的。所以他的奏摺報上后,很快地使一場風波平息了下來。不久,天啟帝下旨問崔、李二人罪。1622年(天啟二年),明廷將崔文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邊疆。「紅丸」一案由於各派的爭鬥總算草草了解,但其中的疑點並沒有弄清楚。後人為此曾進行過一系列的考證和爭論,但最後也都沒有結果。光宗的死是否與紅丸有關依然是一個千古之謎。

4案件餘波

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當權,他要為「紅丸案」翻案。於是,聲討方從哲的禮部尚書孫慎行被開除了官籍,奪去所有官階封號,定了流戍。抨擊崔文升的東林黨人也受了追罰,高攀龍投池而死。崇禎年間,懲辦了魏忠賢,又將此案翻了回來。

崇禎死後,南明王朝又一次以此為題材挑起黨爭,直到明王朝徹底滅亡。小小紅丸惹起的黨爭,簡直是禍國殃民,後世不能不引以為戒。

5兩大謎團

關於明光宗朱常洛的死因,一說是過度勞累、病重而亡;一說是鄭貴妃有意加害;一說是用藥錯誤;一說(主要是魏忠賢一黨)是光宗長期憂心操勞國事和東林黨人胡亂議論干預治療並耽誤病情的結果。

紅丸到底是什麼,這也是一個引起爭議的問題。有人認為,李可灼進的「紅色丸藥」就是紅鉛丸,是普普通通的春藥。春藥屬於熱葯,皇帝陰寒大泄,以火制水,是對症下藥。李可灼把春藥當補藥進上,只是想步陶仲文後塵而已,只不過他時運不佳……有人認為,那紅色丸藥是道家所煉金丹。用救命金丹來對付垂危病人,治活了則名利雙收,死了算是病重難救,李可灼很可能是這樣想這樣做的。

朱常洛為什麼在一夜之間猝然暴死?李可灼獻的紅丸究竟是什麼東西? 三百餘年來,儘管史學家見仁見智,設想了種種答案,但沒有一種令人信服,因此紅丸一案成了千古之謎。

6相關史料

1.《明季北略》(卷1):「八月二十九日,李可灼進葯,明日光宗崩。九月初三日丁丑御史王安舜,參李可灼進紅丸罪狀。言臣接邸報,奉令旨賞可灼銀五十兩。夫可灼敢以無方無制之葯,駕言金丹,且唱言精知子平五星,夭壽莫逃,此不過藉此以塞外廷之議耳。奉令旨李可灼於先帝病革之時,具本進葯不效,殊失敬慎,但亦臣愛君之意。姑從輕罰俸一年。」

2. 野史上記載的紅鉛之法:「醫家有取紅鉛之法。擇十三四歲童女美麗端莊者,一切患殘疾,聲雄發粗,及實女無經者俱不用。謹護起居,俟其天癸將至,以羅帛盛之,或以金銀為器,入瓷盆內澄如硃砂色,用烏梅水及井水河水攪澄七度,晒乾,合乳粉、辰砂、乳香、秋石等葯為末,或用雞子抱,或用火煉,名『紅鉛丸』。專治五勞七傷,虛憊羸弱諸症……」雲。

3. 《明季北略》(卷1):「楊漣論內官崔文升用藥之誤,言帝疾法宜清補,文升反投以相反相伐之劑云云。此八月二十四日疏。九月三日,御史鄭宗周請下文升法司嚴鞫,言往歲張差之變,禍幾不測,張差之後因有文升,致先帝一旦崩逝,當寸斬之。結事惠世揚奏崔文升輕用剝伐之葯,傷損先帝。科臣台臣論之,輔臣方從哲,又何心而代擬出脫。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疏,請究醫藥奸黨陰謀,謂當與先年梃擊青宮,同一奸謀雲。南台御史傅宗皋論崔文升用藥之誤。御史馬逢皋、南御史李希孔交章劾文升用藥之故,宜正典刑。刑部主事王之采奏請復先帝之仇,論李選侍、鄭貴妃、崔文升、李可灼共一線索。禮部 尚書 孫慎行參方從哲、李可灼進葯之罪。吏部尚書 張問達會同戶部尚書 汪應蛟等公奏曰:李可灼非醫官也,一旦以紅丸輕進,而龍馭上升,罪勝誅乎?崔文升身歷提督,當可灼進紅丸之時,何不詳察,罪又在可灼上矣。上諭李可灼拿解法司究問正罪。崔文升發遣南京三年。戍可灼。御史郭如楚,論李可灼之罪。」

7相關影視

明宮謎案:以明朝晚期的「妖書案」、「詛咒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等幾大疑案為線索,以立儲、皇權交替為關鍵點,講述了明朝萬曆、泰昌、天啟年間二十年中圍繞宮廷的權力鬥爭,表現出君臣、父子、夫妻、同僚在權力面前交錯的黨爭關係及體現出來的複雜情感,描繪出明朝危在旦夕的夕陽晚景。 該劇著重暴露了明朝權力交替制度的弊端及吏治腐敗、黨派鬥爭、宦官專權、特務橫行等一系列政治亂象,批判了黑暗的宮廷鬥爭,並諷刺了大臣們的愚忠。與此同時,用俯視的角度向觀眾展現了皇室的家庭生活,及夫妻之間、長幼之間的情感糾葛。 撲朔迷離的疑案、明爭暗鬥的政局能吸引眾多觀眾,而其中表現出的真實而複雜的人性,更能讓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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