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哥最近發現,
有時候路邊有一種車,
像跟交警蜀黍慪氣一般,
罰單都要貼滿了,
卻硬要停到地老天荒。
那麼問題來了~
一輛車到底可以被貼多少張違停罰單?
根據行政處罰法,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違停貼單不是按次來的!
如果停在同一個地方超過24小時,
只要車輛沒有移動過,
就是同一個違法行為的延續。
那麼,
停在有禁停標誌的地方才算違停?
可不一定!
好多人把車停在路邊的綠化樹旁,
被貼了罰單,覺得冤枉。
司機心想,這裡沒有禁停牌啊,
其實這裡是不允許停車的~
那麼,
人在車上把車停在路邊,
讓朋友去辦事。
這種辦法行不行?
不行!
把車停在不該停的地方,
雖然人在車上,
但交警蜀黍還是可以
開具簡易處罰決定書!
另外,
地面上有斑馬線、黃方格、
或屬於消防通道的,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
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
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
以內的路段(相關車輛除外)……
停在上述這些路段,即使你人在車上,
被巡邏交警看到,一樣會吃到罰單的。
違法停車影響正常通行,
交警當然會開出罰單。
順暢的交通環境
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不違停,無罰單!
方便自己,方便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