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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同意房產證加我的名字怎麼辦?

我跟老公都是工薪層,收入不高,月收入都在4000元左右,我認識我老公前他先買了房子,結婚前我出了一半裝修費,他在剛談戀愛的時候承諾,如果結婚了,他會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事實上婚後有一段時間,我的收入高他一倍,現在我收入也略高於他,但在不久的將來,他跳槽后收入會比我高1/3

現在如果靠他一人來維持家庭所有開支是不夠的,對於這個來之不易的家,我一直覺得自己的付出是100%,比如婚前,我將我所有積蓄4萬,另外還在朋友那裡借了1.5萬,都來裝修我們的新房,算起來,裝修費我出了一半多一點。我們搬新家的第二天,身體不好的婆婆就來和我們一起住了,家裡的家務80%都是我在做,一方面是因為我雙休,上班近,看不得家裡亂烘烘。老公上班遠一些,又單休,我覺得目的都是為了這個家,誰多做和少做,都沒有關係的。對於家,我很是珍惜。

可是,我心裡始終有一個結:和前任男友也因為共同出首付代款買房,就因為我沒他首付出資多(只有他的1/5)不願意寫上我的名字,到最後,我們沒有共同購房,而是在訂了婚紗照之後,我還是選擇了放棄。因為我從農村出來,一個人在陌生的城市裡漂泊,一向很無安全感,結婚的目的之一,是要在共同的努力下讓自己覺得幸福和安全,他連這一點都給不了,我會覺得在這個家裡沒我的地位,我只是寄人籬下而已,要是哪一天他變了,我將面臨一無所有。

我在認識現在老公時,告知了跟前男友分手的主要原因,也許是因為他了解我的這個結,他才承諾婚後會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我也絕不是因為他的這個承諾才跟他走到現在。我是想:既然買房子在認識我之前,要是他加上我的名字,我會非常感激他的信任,要是沒有我的名字我也不會去強求,可是當真的房產證下來后,看到共有情況一欄寫的「單獨所有」,我還是差點眩暈。這證實了我是外來的,他是不信任我的。這樣的判斷也緣於其它的表現:婚前他主動說,婚後工資卡都交我管,事實上,婚後他壓根都沒提這事,我也沒去追要,現在我們的家庭支出是:他的還貸和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開支,我的用於金額大一點的或者是他的不夠了,我的作後補。

總結起來:我覺得我為家付出了這麼多,他卻在經濟這方面對我不信任,原本的心結再一次鄭重都擺在我面前,這成了我心裡的一道坎,當然沒有想過離婚,我只是不知道以後我還會不會對這個家的付出拿出我以前的行動,把家維護得再好,這一切似乎與我無關。我想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個要求過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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